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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章 :藏马之处

宝文:“那我以后就叫你看家护院的。”周大祥是周家花重金请的武师,好听的说就是保镖,本质上说就是一个看家护院的,可是他最不愿意别人说他是看家护院的。

周大祥:“算了算了,跟你争没好处,我怕了你了。”

宝文:“哈哈哈。”

中行:“好了,你们不要再在这里瞎扯了,我们还是商量正事吧。我觉得宝文的主意很好,大家有没有不同意见的,如果有更好的意见或是有更好的补充,请赶快说。”

茗天:“现在关键是我们要赶时间,我看这个主意很好,立即组织实施吧,不要再想了。”

又过了一小会,江中行看大家都不说话,于是说道:“好,既然大家都不说话,那就这样定了。那个,我、茗天、周大叔分成三组,各带五十人,茗天带队主攻,周大叔垫后,我居中策应。宝文和其他人在这里注意守卫。就这样,茗天你先带五十人前面开路。”

江中行之所以安排格宝文留守,是因为等大部分人都走了,剩下的人主要都是一些老弱病残类的人。所以,一定要留下一个重量级的人物负责留守人员的安全,以防不测。

茗天:“好。……,这边…,这边…,这边…,你们全跟我走。”茗天边指示哪些人跟他走,边背好弓和箭,左手持盾,右手持剑。准备完毕后立即上马带头出发。

中行和周大祥也很快点齐人手,紧跟着茗天出发。好在是刚才有一半队伍未遭到伏击,所以现在马匹还够中行他们用。这也得益于之前剿获的马匹,现在还有些富余。格宝文,江中莲和周婉蓉此时倒不需要让出自己的坐骑。

就在山下商量怎么对付山上土匪的时候,山上的匪徒正在坐等山下众人的行动。匪首这时候也不知道如何是好,想进攻,不敢,想退却,又不甘心。如果匪首知道他们马匹的藏身之处已经暴露了的话,现在绝对不会就这样傻呆呆地呆在山上无所作为。

山上的匪徒们看到山下那帮人退回去之后,现在那群人又向他们这边气势汹汹地冲过来。一开始,他们还很高兴,笑那些人傻到上山还要骑马,或是想硬冲过去。土匪们以为这样可以乘机多消灭一些敌人。

可是,令他们没想到的是,过了一会儿,发现情形不对,因为山下那帮人并没有向他们直接冲过去,而是向着通往山后停马的那条路去的。匪首和其他众匪徒们一看这样,立即意识到情况严重。那里的一百多匹马不但是他们花重金买回来的。要知道,马匹甚不好买,尤其是战马,很贵的――即使老马,杀了卖肉,也是可以卖好多银子的。

那些马可是他们做土匪的本钱和命根子。如果没有了马,他们也就失去了机动力和战斗力,很快就会被别人消灭,同时也很容易被官府组织的兵马消灭。一众匪徒们心里都惊叹道:“这可不得了!”

匪首急着站起来喊道:“兄弟们,立即下山,赶快抢占停马场。秃毛鸡,你,立即打旗语通知对面山头上的楚三他们过来。其他兄弟们,立即操家伙,跟我冲。”匪首话在口中,人已经带头冲了出去。他确实急了,根本顾不得想下面那些人为什么会知道他们的藏马之处,对匪首来说,最最要命的是不能丢了那些马匹。

再说茗天带领的众人虽然距离停马场比匪徒们远得多,不过胜在他们是骑马的,他们几乎与山这边的匪徒们同时到达停马场。茗天他们骑马在路上,而匪徒们是从山上往山下的路上冲。双方的战斗就发生在了停马场前面这一小截小路上。

匪首最快,冲在最前面,与同样是走在最前面的茗天遇了个正着。现在两人是仇人相见,分外眼红。双方人马也不答话,直接打成一团。

从整体实力讲,匪徒们个个都是身经百战,而且配合也好,远比茗天带队的这些人强得多。茗天带队的这帮人之间,除了原来是一起的,其他众人之间甚少配合,自然战斗力远弱于经常共同战斗的匪徒们。不过,茗天带队的人马占了一个极大的便宜,那就是他们都有马,战斗的时候不但居高临下,看得清看得远看得明白,而且马匹冲击力远大于人的冲击力,所以打起来彼此之间也算是旗鼓相当。

现在双方都鼓着一股劲,匪徒们的劲来自于对失马的恐惧,高茗天带领的乌合之众们的劲头主要来自于刚才被伏击时导致的悲愤心情。双方集中在战场上的打斗的人越来越多,山上有源源不断地匪徒下来。不过,相比茗天他们来说,匪徒们的人力资源明显是后劲不足,这边山上总共也就六十多土匪,远不如茗天、中行和周祥三人所带的一百五十人多。

不过,山路狭窄,乌合之众队的人们无法很好地集中优势兵力一举消灭匪徒。但是,即使如此,匪徒们现在最终的命运也可以说是毫无悬念了。面对骑马的一百五十人,他们只能是垂死挣扎,正如之前那些在山林里被宝文拦腰砍断的同伴们一样,临死一样的处境--必死,但还有一线未卜的生机。

再说茗天,他发现匪徒们已经冲到山下,觉得手上再拿着盾已经没有必要――他用盾的目的在于防止别人拿箭射他,而不是作为格挡武器。高茗天把盾往马后一挂,手提宝剑,催动马匹,往土匪队伍里冲在最前面、气势最强的那人冲去――他在土匪头子眼里也是这个形象。

虽然土匪头子和高茗天之间素未谋面,都不知道彼此的身份,但是,两个人都大概能猜到对方的身份。那匪首从山上下来,眼看高茗天骑着马气势汹汹地向他冲过来,本能的第一反应是,这是劲敌,绝对的劲敌!土匪头子不敢大意,立即集中精力,一百二十分地注意马上的高茗天,全神戒备,右手里的马刀做好随时迎击的准备。

只见茗天骑在马上,催动马匹,带着之前奔跑的余势,加速冲向匪首,以泰山压顶之势一剑劈向匪首,不可谓速度不快,不可谓冲击力不强。这时候匪首想躲已经来不及,只得一边举刀相迎,一边往旁边闪。匪首希望借着刀剑相接的瞬间和力量避过茗天挟马匹而来的冲击力。

只听到“呛”地一声,茗天已经骑着马冲了过去。对高茗天来说,这只是一个轻松的交锋。再看匪首,在刀剑相交的一瞬间,立即感觉到有一股巨力从刀柄上经过手再传到手臂上,顿时整个手和手臂就麻木了,握刀的手不由自主地颤抖起来,几乎没法握住刀。匪首只觉得痛得整个人浑身无力。好在是他的刀也是一把宝刀,才没有被茗天手里的宝剑砍断。只是,两人如果现在有空查看手上的武器,应该可以看出自己手上武器的刃口都砍出了一个豁口。若是土匪手里的宝刀差上那么一点,匪首在这一个回合的交锋中,小命很可能就算是交待在这里了。

匪首不呆,经过这么一刹那的交锋,知道对手根本无法力敌。他迅速地在心里作出决定,不与眼前这人再战。三十六计--跑为上计,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材烧。在茗天定住马身之前,土匪头子已经率先拔腿向停马场的方向跑去。

高茗天回过身来,想继续和那匪首大干一场时,然后发现那土匪拔腿狂奔,逃跑了!等高茗天拨转马头,要追那土匪时,看见那土匪已经冲出去一大截远,那逃跑的速度和他之前下山时候的速度一样快。当然,匪首此时并不是一味地要逃跑,他这时想的是,以最快的速度到达马场弄到自己的马再战。那样一来,最起码,在打不过的情况下,也可以有马更容易逃脱一些。

茗天见那土匪远遁,而且远遁的方向恰好是自己要去的停马场,半句话也不说,径自驱马向那匪首追去。那匪首回头看见高茗天追上来,恨不得插上翅膀飞。土匪头子想要更加加快自己的奔跑速度。不过,这样一来,后果是欲速则不达。强行加快速度的后果就是,前步跟不上后步(不是后步跟不上前步),踉踉跄跄,险些跌倒,逃跑的速度反而下降。

再说在后面追的茗天,一看到匪首步履踉跄,精神受到鼓励,又紧催马儿两步。

再说前面逃跑的匪首,他现在并不能全心全意地逃跑,他还得时不时地注意后面追来的高茗天。对于身处事件中心的两个人来说,他们的精神高度紧张,极速运转,他们要决定和经历自己每一个动作细节的转变,短短的时间对他们来说,好像拉长了。几个瞬间的经历给他们的感觉比一个小时的经历还要多。当然,在外人看来,这些事情确实是发生在几个呼吸之间,而不是一个小时。

很快,茗天再次追上匪首。这时候,高茗天在想到底要不要杀了眼前这人。形势不容他细想,追上后,他立即与匪首的交战起来。同刚才一样,高茗天带着马匹的余势,再次以力劈华山之势用剑劈向匪首。有了上次的经验,匪首这次不敢再力拼,在茗天的剑刚刚举起的时候,他已经转变方向逃向另一边。高茗天劈了个空。

高茗天一见匪首改变了打架的战略,他毫不犹豫,立即停住马,把马草草地栓到路边。他知道,在小范围里,马儿不如人灵活,要想收拾眼前这个难缠的家伙,而不是累死这个家伙,最好的办法就是自己下马与之打斗。高茗天清楚,自己在马下的灵活性绝对不亚于眼前这个土匪。

那匪首看高茗天下了马来,完全可以猜到高茗天为什么下马。当然,他以为,这样一来,自己多了一线生机,心下不由地放宽一些。

高茗天栓好马后,手提宝剑,冷冷地看了看匪首,说道:“我看你最好现在就束手投降,否则死无葬身之地。”其实茗天这句话实在是废得厉害。如果这些匪徒被擒,高茗天等人势必要把他们交给官府。这些匪徒到了官府手里不但死是肯定的,而且还要受尽折磨,所以,如果真要死,还不如现在就死在茗天他们手里呢。

“废话少说,有什么本事尽管冲爷爷来,看是你厉害还是你爷爷厉害!”匪首把高茗天恨到牙痒痒,恨不得千刀万剐了高茗天。如果匪首实力远超高茗天,他确实有实现这个愿望的可能。当然,事实不是这样子,事实很无情――这是对土匪来说的,对高茗天来说,事实很有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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