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上所述,成本推进型通货膨胀的成因主要不在总需求方面,而在于成本的上升,包括劳动力成本的上升、土地成本的上升、原材料燃料价格的上升等。资源的有限所造成的成本上升和供给不足,不可避免地会导致价格的上涨,由此造成的通货膨胀被定义为成本推进型通货膨胀。在这种情形下,通过货币流量分析不能解释这种通货膨胀形成的主要原因。而且,面临着成本推进型通货膨胀,往往需要采取增加供给的措施,而增加供给往往又同增加投资有关。假定把这类通货膨胀归结为总需求过大引起的,所采取的主要是减少流动性,压缩信贷,削减投资等措施,那是治理不了成本推进型通货膨胀的。假定这时采取的是价格政策(硬性限制成本的上升,即冻结物价水平),至多是临时性措施,肯定不能持久。假定这时采取的是收入政策(硬性限制工资收入的上升,即冻结工资水平,或硬性限制利润率的提高),很可能激起工资收入者群体的不满和投资者群体的不满,对经济的害处更大。20世纪70年代初美国政府实行的价格管制和收入冻结等措施在治理成本推进型通货膨胀时的无效,证明了这一点。
成本推进型通货膨胀的成因主要在于产业结构、产品结构的失调,从而引起一部分技术工人的供给不足、生活必需品供给不足、关键性原材料或燃料供给不足,进而推动要素成本上升和物价上涨,所以压缩总需求的调控措施难以解决问题,而流动性大还是小的总量分析也无法指明有效对策之所在。这时,主要应采取货币政策总量调控和结构性调控相配合的措施来治理,同时还必须调整产业政策,增加短缺生产要素的供给。而且一部分短缺要素的供给不足则很可能与资源定价体制不合理和行业垄断体制的继续存在有关。这就再一次证实了货币流量分析的局限性。
六、货币流量正常水平的判断
经常听到“让货币流量回归到正常水平”这个提法。这个提法总的说来是对的。因为从理论上说,不管哪一个因素导致的通货膨胀都是一种货币现象。通货膨胀总是同货币流量偏多有关。但问题并没有那么简单。这里还有若干问题需要进一步探讨。
1什么是货币流量的“正常水平”?
在计算时通常都是以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为准的,并以充分的市场化和完善的市场环境为前提。要考虑的无非是人口增长率、经济增长率、通货膨胀率、货币流通速度等数据,这种分析方法是不是完全适用于现阶段的中国经济,需要研究。这是因为,中国至今仍处在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阶段,城乡二元体制继续存在,某些行业的垄断现象也继续存在,货币流通机制不像市场完善条件下那么灵活、有效,流通渠道的中间环节多,而且往往不顺畅,这些都会增加对货币的需求量。再说,在过去这么多年内,农民在计划经济体制影响下生产和生活,很少涉及市场经济,他们对货币的需求不大,然而在体制转型过程中,农民越来越卷入到市场经济大潮中,对货币的需求量不断增加。因此,搬用发达国家货币流量分析的经验,往往会造成这样的结果:所计算出来的货币流量“正常水平”对现阶段的中国而言实际上是偏紧的,换言之,中国经济实际上的货币流量的“正常水平”要高于由此计算所显示的货币流量“正常水平”。中国改革开放30多年的经验说明了这一点。
2如何计算外汇储备增长对货币流量“正常水平”的影响?
外汇储备增长所造成的人民币外汇储备占款数额的上升,如何影响货币流通量“正常水平”,是有待探讨的。假定同20世纪90年代初那次通货膨胀那样,外汇储备只有几百亿美元,外汇储备的人民币投放量对货币流通量的影响可以不计。但现在就不同了,外汇储备已多达3万多亿美元。无疑,这么大数量的人民币投放,是会增大货币流通量的,也会刺激物价上涨。针对这种情况,能有什么有效对策?只能说,紧缩货币流量不能解决问题,而只会使经济运行变得困难。抛售外汇储备,换来人民币回笼,可能有些用处,但怎么抛售外汇而不引起大的震动?很难保证。何况,即使逐步抛售,那也是一个长时期才能解决的问题,岂能在短期内收效?假定要抛售一部分外汇储备,那么近期内抛售多少,才能使货币流量回归到“正常水平”,这又是一个谁也无法回答的难题,而且没有可操作性。既然外汇储备的大量抛售不具有现实意义,那么在计算当前中国货币流量的“正常水平”时,是不是应当把外汇储备的人民币占款数额剔除出去不计?或者剔除多少为宜?这同样涉及另一个可供探讨的问题,那就是:当前中国的“最佳外汇储备数量”是多少?算出了“最佳外汇储备数量”以后,才知道多余的外汇储备数量是多少。但“最佳外汇储备数量”并没有一个公认的标准,仅仅计算出三个月的进口额和年度到期的外债本息偿还额,只能参考,而不能作为实施时的依据,因为还有许多因素需要考虑在内。
3结构对货币流量“正常水平”的影响有多大?
在分析当前中国通货膨胀时,中国的产业结构分析、所有制结构分析和地区经济结构分析可能比货币流量这个总量指标更能说明问题。要把货币流量回归到“正常水平”,这一分析应当同产业结构、所有制结构和地区经济结构分析结合在一起。这是因为,通过产业结构分析,可以了解到产品供求基本平衡的产业、产能严重短缺的产业以及产能大量过剩的产业的各自所占比重状况,而这些不同的产业对货币的需求量是不一样的。无论是存款准备金率的调整还是贷款利率的调整,都要因产业结构而异,“一刀切”的做法有可能得到相反的结果,使经济的正常运行和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受损。对所有制结构的分析,可以了解到,国有大型企业、民营企业(尤其是民营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承包土地的农民,对资本的需求和进行融资的渠道完全不一样,即使可以计算出全国货币流量的正常水平是多少,但很可能使得国有大型企业基本不受影响,而民营的中小企业则受到较大的影响,至于个体工商户和承包土地的农民则不得不忍受更高的民间借贷利率的打击。地区经济结构分析的结果可以说明同样的问题。假定一定要按发达国家的货币流量计算方式来确定货币流量的“正常水平”,必然会使东部地区的日子不好过,而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则更加困难。
4紧缩货币流量如果过了头,会有什么后果?
要谨防企业资金链的断裂,而企业资金链的断裂又是同产品供应链的断裂连接在一起的。在当前的形势下,在实行货币流量向“正常水平”的回归时,很可能引起产品供应链的断裂和企业资金链的断裂,从而使经济中出现企业停产、倒闭和工人下岗、失业的情况,也可能使个体工商户收缩,以及使承包土地的农民收入下降的情况。这是因为,正如前面已说过的,不同的产业、不同的企业、不同的地区,在名为向货币流量“正常水平”回归的政策影响之下,受到不同程度的冲击。有的产业、有的企业、有的地区和有的人群受影响大,于是就会发生产品供应链和企业资金链的断裂。
不仅如此,还应当看到货币流量宽松时,经济规模大小的企业基本上都能受益,只是大企业可能利益多一些,中小企业可能利益少一些。而当货币流量压缩到“正常水平”或“正常水平以下”时,那么大中小型企业之间的受损失程度的差别就大得多。大企业还可以活下来,中小企业中不少却活不下去了。这就是货币政策效应的不对称性。
经济学界容易犯的一个错误是,研究宏观经济时容易忽视结构问题,容易忽视微观经济的变动,也容易忽视目前存在的制度或体制所带来的影响。如果把已经偏紧的货币流量误认为还未回归到“正常水平”,继续紧缩,那么从结构层面来说,产品供应链和企业资金链的断裂,以及由此引起的失业人数增长同样不可避免。
七、今后较长时间内预防和治理通货膨胀的基本对策
为了预防和治理通货膨胀,宏观调控是必不可少的。根据近半个世纪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宏观调控起始时机的掌握非常重要。宏观调控的开始,可能滞后;宏观调控的结束,更可能滞后。这两种滞后都会给国民经济带来损失,甚至会给后续一段时间的经济运行造成困难。
首先,应当防止投资冲动怪圈的重来。这是转轨时期中国最容易出现的现象,因而预防投资需求拉动式的通货膨胀仍应放在重中之重。比如说,目前正在进行城镇化,需要防止的就是某些地方政府借实现城镇化时机,大规模上项目,重形式而不重视内容,搞铺张而不讲究实效,结果造成投资规模过大,信贷随之扩张,投资需求拉动式的通货膨胀又来临了。这是不利于城镇化的切实推进的。
宏观调控由于种种原因而有可能滞后,其中最重要的一个原因在于中央政府不了解经济的真正走向。有关部门容易被汇报材料中“报喜不报忧”的假象所迷惑,所以等到了解实际情况后再采取调控措施时,已经滞后了。除此之外,经济中有些现象并非统计数字所能反映的。两个明显的例子是投资者心理和消费者心理的变化。以投资者心理来说,经理人采购指数只能反映一部分情况,而投资者对前景的估计和对各个行业的盈利前景的预测不一定(至少不是全部)都能通过经理人采购指数而反映出来。消费者心理同样如此。通常情况下,消费者对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程度的预期就是影响消费者心理的因素之一,消费品(主要指耐用消费品)的家庭保有量和消费品的时尚也是影响消费者心理变化的另一个因素。有关部门对经济走向的分析和判断总会有一定误差。因此,在做有关今后一段时期内的实际状况的判断时,一定要弄清楚通货膨胀究竟是不是已经来临,应当如何正确下结论,而不要被假象所迷惑。
如果作出正确的形势判断,那么对宏观调控的转向问题,尤其需要慎重。该转向就转向(如由松到紧,或由紧到松),不必转向的只作微调(如由大松到略松,或由大紧到略紧),就行了。政策要有连续性,不要打乱投资者和消费者的正常预期,以免经济中出现大的波动。在经济运行过程中,除非又发生了急剧的通货膨胀,或发生了严重的失业,或通货膨胀和失业已经并发,即滞胀已经出现,一般说来,宏观调控不宜大升大降,大紧大松,以免经济大起大落。否则,有可能导致或者是经济中出现众多泡沫,或者是经济中的泡沫会突然破裂,这两种情况对经济运行都十分不利。
如果经济运行已经出现通货膨胀的迹象,应当及时采用微调措施。采用微调的前提是:有关部门有预见性,并建立预警机制,以便防患于未然。正如山火一有警报,就必须及早采取措施,予以扑灭,等山火扩大了,蔓延开来了,就难以迅速扑灭了。所以对于通货膨胀要重视微调。
微调措施包括了结构性的调节、细节性的调节。也就是说,为了不至于在宏观调控过程中出现过松过紧现象,结构性的调节、细节性的调节有助于避免出现较大的偏差,也有助于防止出现较大的后遗症。这里所说的细节性的调节,主要是指针对具体问题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比如说,房价上涨较快,可以采取增加住宅供给,尤其是适合中低收入家庭居住的平价、廉价出售和出租的保障性住房的供给。又如,蔬菜、猪肉价格上涨,可以采取给生产者补贴和降低物流成本等措施。
应当懂得,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某些问题,如结构失调、投资过热、某些关键性产品供给紧张,技术工人供给不足、要素成本上升等情况,不是单纯依靠宏观调控就能解决的,所以不能以为宏观调控措施一用就灵。在这种情形下,要慎重采用升降存款准备金率之类的措施,否则有可能使存在的问题复杂化了。这是因为调整存款准备金率作为一项重要的宏观调控措施,影响太大,往往会引起社会经济的震荡,只有在不得已的时刻才使用。
在判断经济形势走向时,重要的是,要弄清楚导致物价较快上涨的原因,对症下药。例如,因用工成本上升而引起物价上涨,就应针对具体情况采取带有预调性的政策措施,例如加快培养技术和专业人员,帮助劳动密集型企业转移到中西部地区,以及帮助它们自主创新和产业升级等等。总之,在成本推进型的通货膨胀条件下,要抑制物价的上涨,不能单纯依靠宏观调控中的紧缩总需求措施。不然会使得供求关系进一步失调。
商品价格总是相互影响的,因为商品价格互为成本。在宏观调控中,有时为了控制某种物品的价格上涨,曾经采取限制价格的措施,这同样是没有什么成效的。以资源价格调整为例,对某些物品的价格管制,只会使经济中的结构失调现象更加突出,更加严重。在其他相关产品的价格可以浮动的同时,某些物品价格被管制死了,那只能使得被管制商品和劳务价格的行业减少产量,使供给下降,给经济运行带来一系列后遗症。
可见,商品价格互为成本的关系不能靠行政管理手段来打破。宏观调控也必须尊重市场规律。背离市场规律的宏观调控措施,迟早会暴露出它的无效性。
归根到底,在今后较长时间内,预防和治理通货膨胀基本对策,可以归结为三项。
1防止投资过热,不追求GDP的过高增长率,重在结构优化,重在提高经济增长质量,以抑制投资需求拉动的通货膨胀。投资需求拉动的通货膨胀毕竟是最常见的一种通货膨胀。
2要预见到要素成本上升的趋势,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以技术创新、体制创新、营销创新开拓市场,以产业升级提高效率。这是大体上稳定物价,保证实现有较高质量的经济增长的基本对策。
3在中国经济依然处在非均衡条件下,“零通货膨胀”是不可能实现的。宏观调控对通货膨胀的现实警戒线只能使目标定在略高于“零通货膨胀”的位置上。为此,可以把目标通货膨胀率作为警戒线(例如2013年定为35%)。相应地,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率目标的制定,应在目标GDP增长率之上加上目标通货膨胀率。虽然这是很不容易做到的,但它是需要遵守的原则,以兑现政府对城乡居民的承诺。如果实际通货膨胀率超过了目标通货膨胀率,那就应当以各种补贴的方式来增加城乡居民的实际收入。这就是非均衡条件下对政府的要求,也是非均衡条件下对待通货膨胀的基本对策。
(原载厉以宁、石军等著《中国经济改革警示录》,人民出版社2013年5月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