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蕴如趴在床上一动都不想动,胃有点难受,全身也酸痛得好像骨头都是酥的,更要命的是她睡过头了。
等她醒过来的时候,已经十点多了。
看到床头桌上,放着一张欧墨染留下的字条。
“已经帮你请了整天的假,好好休息!早餐,在微波炉里,记得吃!老公”
宋蕴如看着那张字条躺回床上,像个傻瓜一样笑嘻嘻的,只因为字条的最后落款那两个字——老公。
那种感觉很微妙。
她就这样为了一张字条,一刻落款,乐了一个多小时,直到肚子饿得咕咕叫,才起床去梳洗,一起解决了早餐和午餐。
她发觉自己在欧墨染来了之后变得堕落了。
他才来三天,她已经请了两次假了。
欧墨染帮她做了一份鳕鱼排当做早餐,她微波了一下,端出放在餐桌上,然后又泡了一杯牛奶。
端着牛奶喝着。
牛奶暖胃,正好缓和一下昨天晚上她有些难受的胃。
如果她打电话跟谭晓雅说,她为了应酬,喝果汁喝得吐得一塌糊涂。
谭晓雅一定会很不客气地笑得乱无形象。
肯定还会笑她傻和老实。
谭晓雅曾经教过她一个小秘诀。
那就是跟别人敬酒特别是在要敬的人特别多的情况下,就要用白酒来敬。
然后轻抿一口就好,然后要优雅地拿起餐巾擦嘴,趁机将白酒吐到餐巾上。
这样即使喝了一瓶白酒,最后真正下肚的也不会超过一杯。
既不失礼,还不折腾自己。
只不过她没有用的原因是,在这方面她没有谭晓雅那么玲珑和镇定,她很怕露馅了。
所以选择最保守的果汁代替法。
拿起餐具,她静静地吃着鳕鱼排。
已经有些硬掉了,但她却觉得非常好吃。
她就那样慢条斯理地享受这一份鳕鱼排。
这场流浪结束得比她预期的还要快。
她以为自己难以逾越鸿沟,现在才发现,当对象是欧墨染的时候,原则原来是可以改变的。
感情世界里,一个人显得太过孤单,两个人刚刚好,三个人就太过拥挤。
吃完了早餐和午餐,她收拾了桌面后,趁此机会收拾着房间。
擦着桌子,直到看到摆在架子上她和宋靳浩小的照片。
当时她上小学,宋靳浩在上中学。
她站在他的身侧小小的,就像个小不点一点,却紧紧地拽着宋靳浩的手,深怕跟丢了一般,又深怕宋靳浩会不要她一般。
在当时宋靳浩对于她来说,是全部,包括快乐、安心和幸福。
如果没有遇到欧墨染,如果她一开始就知道宋靳浩的感情。
她是否会跟宋靳浩的走在一起。
最后她发现自己居然选择了肯定的答案。
因为在内心深处,宋靳浩对她来说很重要,重要到难以取代。
如果没有真正去爱一个人,那么对于她来说,宋靳浩则是最好的选择。
她或许会平静地跟他在一起,然后慢慢地爱上他。
只是现在这一切都是假设,因为她遇到了欧墨染,她也真正明白,爱情和亲情还是有所不同。
虽然爱情最终也是会转化为亲情才能够持久。
但是只有经历了爱情的人才会明白,一旦它来了,人都会显得盲目,而且非君不可。
即使有一天蓦然回首发现对方根本不适合,但是只要没有经历过那一段,总以为对方是完美的,最后总会带着一些遗憾去缅怀着。
宋蕴如嘴角扬起一抹有些怅然的微笑,摇了摇头,继续收拾着房间。
这个套房是宋靳浩的。
不大却很精致,她来了之后,几乎没有什么改变,除了让它变得柔和一点而已。
宋靳浩对她总是纵容到极点。
在她来了之后,就搬回家里去住了,将公寓让给她。
他总是在每个细节上呵护着她的心情和脆弱。
如果她能够一直心安理得地享受着这份宠溺就好了。
可惜她还没有恶劣和无耻到这种程度。
当无法同等回报的时候,她就无法理所当然了。
所以她希望宋靳浩能够幸福,只有他幸福了,她才可以安心。
这时候听到手机来电铃声响起,
宋蕴如放下抹布,走过去接电话,是谭晓雅打来的。
没想到刚才想起谭晓雅,她现在就打来电话了,这不知道算不算是一种心有灵犀啊。
“晓雅——”宋蕴如带着笑意的声音叫到。
“女人,你什么时候要倦鸟回巢了?”谭晓雅在电话另一头悠哉地说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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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着老板在开会,偷偷将第三章码完了,亲们是不是该给天使一个掌声壮胆一下下哦,(*^__^*)
——2011-0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