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本华问,我们有什么确切的标准来区分梦幻与现实呢?也许你会说我们可以通过因果关系来区别梦与现实,人生中有着一贯的、遵守充足理由规律的联系,而这种联系却不存在于每个短梦之间;即便在单个的梦里也有因果联系,但在梦和人生之间这种联系却是中断的,因而可以区分开它们。但叔本华说这种办法是存在困难的,有时甚至是不可能的。因为在人生中,我们不可能确认每个事件的因果联系,但我们也并不因此就宣称这些事情是梦见的。因此,我们也就永远无法确定一个经历究竟是梦幻的还是真实的。
叔本华形象地说人生和梦都是同一本书的书页,依次连贯阅读就叫做现实生活,随意翻阅就是我们所说的梦境。而随意翻阅(这里指代梦)固然脱离了依次阅读的连贯,但并不因此就比依次阅读差多少。因为全篇秩序井然的整个读物也不过同样是人们随意选取的,因此一本书也就可以当做较长的一页书了。每个人都会做梦,那么我们的人生也同样是一场梦。
我们先暂且承认人生如梦好了,但这会是一个什么样的梦境呢?叔本华告诉我们这是一个痛不欲生的梦,而且我们无论如何挣扎也醒不过来,只为了一个永远也得不到的短暂幸福。为什么会这样呢,为什么我们的命运如此悲惨?叔本华说,这是由我们意志的本性决定的,意志因为欲望的驱使,总是不断地向前挣扎,但没有目标能使这种挣扎停止,只是偶尔达到一个目标而获得短暂的满足,然后很快就继续向另一个目标挣扎,以至无穷。
这样,整个人生因为欲求而处于痛苦和无聊之间,或为欲求的不满足而痛苦,或在欲求短暂满足后而处于空虚无聊之中。欲望和折磨是人的所有本质,就像不能消解的口渴。一切欲望的基础是需要,只要缺乏就会痛苦。即便人因为他易于获得的满足而消除了他的欲望对象,可怕的空虚和无聊又会向他袭来,所以人生是在痛苦和无聊之间像钟摆一样地来回摇摆;事实上痛苦和无聊也就是人生的两个基本内容。
这就是叔本华完全悲观的人生论,他影响了很多人,被众多悲观主义者奉为经纶。但真实的人生是不是这样呢?实际上,生活既不顺着我们,也不逆着我们,它只是我们手中的原料,既能做天堂也能做地狱,全看我们是怎样的人。我们乐观地对待生活,人生就是天堂;我们消极地对待生活,人生就是人间地狱。
真正的超人是谁
爱看电影的人大概都知道“超人”这个人物吧,而早在这之前,有个天才型的伟大哲学家也曾研究过“超人”,对这个超人做出过描述。现在就让我们跟随这个伟大的哲学家——尼采,去看看这个超人是谁吧。
自从文艺复兴运动以来,单纯的物质繁荣造成虚假的幸福,欧洲人失去了过去借以生活的一切信仰。面对传统价值的荒凉废墟,尼采也感到悲观。但尼采没有接受叔本华那种消极的悲观主义,而是敢于直面痛苦,担当痛苦,并积极探索最终战胜痛苦的出路。于是尼采一方面义无反顾地对欧洲传统文化进行猛烈的抨击,指出教会是一切可能想象到的邪病中最严重的邪病,发出了撼人心弦的呐喊——“上帝死了!”尼采的“超人”学说就是在这样的思想文化背景下诞生的。
“超人”学说是尼采为治愈西方文明衰落而开出的一剂药方,也是为人类设计的一种“理想目标”。
在尼采的代表作——《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中,尼采描述了超人最突出的两个特征:第一,最勇敢的破坏者:尼采的超人肩负的最重要的任务,乃是去勇敢地撕破那张旧的价值表。无论是什么样的偶像,只要他有虚伪、欺骗、狡诈并阻碍了人类的进步与发展,那么超人将毫不犹豫地去摧毁他,打倒他,包括上帝在内。正是尼采借超人所表现出来的战斗性,把反对宗教神学,重新检讨人类理性的运动推向高潮。第二,伟大的创造性:超人本身就是从抑制痛苦中诞生出来的一种新型的理想人格的创造物,在每一个伟大的破坏之后,总有一个伟大的创造,他的生存意义就在于创造一个新的价值观念体系,创造一个具有狄奥尼索斯(即希腊神话中的酒神)精神的民族。在面对现实的痛苦的时候,怨恨、颓丧以及沉默都不是超人应有的态度。超人总是在一切似乎都走向终了的时候,寻找到一种希望,在维护生命本能的意愿中,在创造世界的工作中,他才得以解脱苦闷,解脱心中郁结的苦痛,并在创造中感到胜利的愉悦。
“超人”学说不仅是尼采哲学思想和人生态度的精髓,而且是他为人们树立的生活、生存的准则。在“超人”身上,我们强烈地感受到这样的精神:否定传统的批判精神、蔑视权威的自立精神、不甘颓废的自强精神、不断超越的进取精神。在中国,正是尼采这种否定传统的批判精神,极大地鼓舞了鲁迅、郭沫若、茅盾等作家。他们采用尼采倡导的批判精神向封建旧传统、旧道德发起猛烈进攻。超人理论还启发我们:人的追求不能等待、依赖任何外力,必须独立自主地行动起来,自己拯救自己。
当然,我们在肯定尼采“超人”学说的积极影响,吸收其思想精华的同时,也应看到在其学说中存在的糟粕。
生存的本质是自由
自由是我们每个人所追求的,尤其是在当代感到种种束缚的情况下,每个人对自由的渴求就更加迫切。这时如果有人告诉我们,我们的本质就是自由,我们本身的存在就意味着自由,同时自由也跟责任相关,那么我们肯定会对这话心有戚戚焉吧。下面我们就看看这话是谁说的,到底是什么意思。
说这话的是一个著名的哲学家——雅斯贝尔斯(1883—1969),他把“自由”置于人的现实的中心,因此,他的哲学被称做“自由哲学”。他认为,自由是人的原初现实,自由本质上不是知识的对象,任何理性认识都不能穷尽自由。人只有在意志的生存经验中才能发现自由的意义。人不能证明自由,但他却能通过自身的意志行为实现自由。
看来要理解人的本质是自由首先得明白这里的“自由”是什么意思。
那么,何谓自由?人的意志就是自由。按照雅斯贝尔斯的观点,自由作为欲望存在着,自由是通过欲望行为而被设定的。自由是一种要求,它只能被唤起,借助于此,自由为某人所要求。人类存在本身就意味着自由的存在。雅斯贝尔斯写道:“作为自身存在,我并不忍受非自由的可能性……因为我作为我自身在那里,我必定能够自由的。”
并且,“自由不在自身存在之外。”
这里的意思就是,做出选择就是自由的体现,如果消极等待、不做什么主动的选择,这就没有真正实现自由。当然,不做选择本身也是一种选择,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这也是自由的一种体现,只不过这不算真正的自由,是一种消极自由。人一出生就是自由的,从出生的那刻起,我们所有行为都是自己选择的,所以我们都是自由的。当然,能力越强,可供选择的范围就越大,但总的来说选择还是存在的。所以雅斯贝尔斯说人的本质是自由。
自由也意味着责任,这是陈词滥调。只不过这里雅斯贝尔斯的新颖之处在于,他深信自由总是意味着罪责。他写道:“因为我知道我是自由的,所以我承认我是有罪的。我担保我做过的事情。因为我知道,我接受我的所作所为。在任何地方我都不能发现那个作为开端的我的责任的起源。我不能如此划定我的罪责,即我知道某一开端;一开始我就是有罪的。”也就是说,自由状态业已意味着有罪,因为我作为有限的存在只具有有限的能力,我并不是随心所欲,可以绝对自由的。每当我自由时,我就感受到我的自由的界限,并且认识到我的无能。因此,生存的本性是不断超越经验实在,生存的实现是永无止境的。这就是雅斯贝尔斯自由概念的基本道德内涵。
从他人身上找到人生的意义
对人的思考可以说是马克思主义的主体,甚至可以说是重中之重,它伴随着马克思的一生。
要理解人的价值,首先得知道价值的含义。在马克思看来,“价值”指的是主体的人与客体之间的特定关系,单纯谈论一个事物的价值是没有意义的,因为价值总是就我们人类而言的,脱离了人自身,什么都是没有意义的,更不要说价值了。人的价值作为人的自我实现也就是一种自我价值,它的意义在于人按照自己的需要,由自己去创造和占有价值。人不以任何别的东西为目的,人本身就是目的,人的创造价值的活动是自为的;同时,世界不会自动满足人的需要,人的需要必须靠人自己改变世界的活动去满足。
人既是价值的主体又是价值的客体,这表现为两种情况:就人类而言,人的价值属于一种自我主客体关系,即人类的价值是人类的自我价值;就现实的多样化个体而言,人的价值属于人与人之间互为主客体关系,即人的价值是人的社会价值。也就是说,就人类整体而言,人和社会、人的目的性与工具性是直接统一的;但就具体个人而言,个人的需要及其满足是受社会制约的。个人的需要既是社会需要的一部分,又往往同社会的需要存在着矛盾和冲突;个人需要的满足既要依靠自身的活动,又要依靠他人和社会的活动,而且归根结底要依靠社会提供保证。
事实上,人的价值实现并没有一种先定的、一成不变的终极模式或指标体系,它的具体内容、形式随历史发展而不断生成、扩大、更新和丰富。其总的发展方向和趋势是人的主体性的不断提高。而人的价值的实现是有条件的,是受各种条件制约的。由于我们的社会分工不同,人们在社会关系中所处的地位不同,人们生活的社会环境不同,所受的教育程度不同等,人的价值的实现会呈现十分复杂的情形。我们要看到不同生活状态的人的不同价值,而不能用一种标准来衡量所有人的价值。
那么究竟怎么来看待人的价值的大小呢?马克思说这要从他人身上来看,“他人是我们的一面镜子”。人是社会的人,人自身意义的体现和实现是离不开人生活于其中的社会的。运用社会尺度评价人的价值,就是看人的活动及其结果是否满足了社会的需要,以及在何种程度上满足了社会的需要。个体只有在社会中,并通过社会才能实现自己的主体性,人通过对社会的奉献去显示自己的人生意义。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他人就是我们自己,我们必须在他人身上才能真正实现自己的价值,找到人生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