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降俘虏,贴榜安民,略下不提。
“报师长,此次作战,杀敌五千,俘虏黄巾军近六千人。而我军死伤仅有数十人。”听着阶下士卒的汇报,阶上的的叶雪华等人很是欣慰。此次可谓是大获全胜,这也反映出了黄巾军的战斗力量是多么的渺小。
黄巾败亡,指日可待。
“再容禀。属下在府衙的地窖中发现大量粮食作物,黄白之物不计其数。且······囚禁许多美貌女子。”只听那士卒再说道。
“哦?这黄强当真死有余辜。观城内百姓面黄肌瘦,破落不堪,那厮居然藏着这多粮食,不拿出来。更可恨的是,还要糟蹋那么多无辜女子。真真气煞人。”一身正义的赵云首先说道。
“赵云师兄说的没有错,此人死不足惜。将那地窖中的粮食作物分一半与城中百姓,再将那些女子放归回家吧。”阶下士卒忙称是,倒退着离去。
“先生即是朝歌了。此城高大雄伟,远非牧野城能比,应当智取,不可强攻。先生可有何良策?”叶雪华谦虚的向着贾诩问道。朝歌,由于那臭名昭著的商纣王而为广大人所熟知。且作为商朝末期的行都,自然是不可小觑。所以对于朝歌,就不能像对待牧野城那样了。
“孙子曾曰,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攻城之法,为不得已。修橹轒輼,具器械,三月而后成,距堙,又三月而后已。所以大人说的完全是这个理。我观黄巾军中善谋者寥寥无几,所以想要用计骗之当是十分容易。若敌将狂妄自大,可势弱于他,且战且退,再伏兵于山林之中,梆子一响,则近围于我军之中,在用强弓劲弩射杀之。若敌将小心谨慎,则可白日休息,晚上敲锣打鼓,声势震天,做出佯攻的样子。则如此反复三天,城中黄巾军应当十分疲惫,也逼得城中守将不得不出城迎战。可那时,黄巾军锐气已失,力气已尽,一战可定。但战场变化多端,机会稍纵即逝,具体如何到时候再观情况变化而修改。”贾诩以手抚须,一一道来。
叶雪华,张绣,张任,赵云四人听得,不由得对贾诩更是钦佩。贾诩能从不同的方面分析敌将,把暴躁谨慎都算计在内,实在是心思缜密之人。且不骄不躁,不过于自负自信。
叶雪华把粮食分得出去,自然又是引得百姓的一阵感恩戴德。顺便,叶雪华就让众人推选出一德高望重者,暂代知县。另选年轻力壮者,为士卒兵勇,负责维持城中治安。
待事情解决完毕,羽林骑又迎着初升的的朝阳向着北方而去。
“据探子回报,朝歌城中盘踞着近五万黄巾军,且其统领也是勇猛非常,号称万夫不当之勇。朝歌城高近七丈,城门宽大雄厚,更糟糕的是城墙之内还有瓮城,若一旦闯入,则必被万箭射杀。”营帐中贾诩将打探出的情况向叶雪华汇报。“那统领尚不足为惧,我们有张绣张任赵云三位猛虎蛟龙,取其项上人头如探囊取物。但这朝歌城,去又要一番计较。先生需要多费心了。”贾诩不由得暗自感动,直到现在,叶雪华依然唤自己为先生,从未表示不敬,且为人谦虚诚恳。或许这就是天意,在那样一个酒楼遇见了一明珠。
高歌黎明,喜迎朝阳,蒸蒸日上,兴旺发达是为朝歌,这应是一个好的征兆啊。
“那就拔营,向朝歌前进!”
太阳升起了地平线,照亮了隐藏在黑暗中的朝歌,那宽广磅礴的城墙狰狞着它的面容,威慑这一切想对它不轨的人。
城墙上,睡眼惺忪的哨兵,揉了揉眼睛,懒散的从地上爬起来。睁着朦胧的眼球,他忽然发现似乎楼下多了什么东西,使劲的衣袖擦了擦眼睛。
“敌袭!”
一刻钟后,“轰隆轰隆······”城门缓缓掉下,恰好搭在护城河上。当先一人头戴黄巾,手提狼牙棒,骑一高大骏马,策马奔来。后面紧跟着闹哄哄的黄巾小卒,或拿锄头,或拿镰刀,不一而足。观此阵型,贾诩不由轻声嗤笑,“看来是贾诩事前想多了,黄巾军的战斗力实在是等于零啊。我相信即使面对面的冲锋,也不是会有什么损失,一触即溃罢了。”
“三位师兄,麻烦你们了。你们已然如在牧野城一样,分左中右三路行进。但这次必须打准打狠,使用新型连弩吧。”
这次,却是张绣攻中路,只见他轻拍骏马,行出阵容中来。玄衣黑马,虎头金枪,这一身显眼的装饰立刻让他成为两军之中的焦点。黄巾军的士气立时降了三分,反观羽林骑却是士气如虹。
“对面汉子,天军已至,还不快快受擒?一旦城破人亡,悔之晚矣。我惜你是一条汉子,不可执迷不悟。”张绣道。
无奈那汉子又会听进多少,“投降?然后又去过那有今朝没明朝的日子?又去过啃树皮挖野菜的日子?你们在城里大鱼大肉,又怎么知道俺们的痛苦。休得多言,要战便战!”说着,他挥舞着手臂,拍马冲来,把那狼牙棒耍的甚是威风,拍马冲来张绣眼见他说的很是有理,自知无可辩驳,不与他多啰嗦,也是奔驰过来。
“杀!”那大汉一声大喝。说着就把狼牙棒举过头顶,狠狠地砸了下来。张绣心中这大汉必是力大无穷,虽不与他做力气之争,一记漂亮的蹬里藏,松松避过这一记。待两人擦身而过,张绣坐正身子,一记回头望月直直的戳向大汉的后脑勺。那汉子倒也机警,那水桶般大小的腰身猛地一扭,那硕大的狼牙棒也随之飞甩过来。“噹!”金属碰撞的声音响彻了整个战场,可见其两方力量之大。
错马而过,张绣紧握着双手,他的虎口已然发麻,可见在力量的比拼上他还是输了。于是张绣也是不再掉以轻心,他可是枪神童渊的大弟子,怎么能堕了师傅的名声。只见其猛震双臂,枪尖猛烈的震动起来,一拍骏马,顿时飞驰而去。待得近前,突然张绣挥舞手臂,以极其迅速的的速度变幻着金枪的轨迹。在那大汉眼里,却是满眼金光,刺的人睁不开眼来。瞬间,那漫天金光凝聚成一丝金线,直指那大汉的内脏。而此时,莽汉才反应过来,但也为时已晚,只能闭目等死。张绣见此,知其苦衷,也佩服其武艺,遂改戳为拍,顿时大汉觉得一股大力砸向自己,“嘭!”那莽汉就被拍下马来。
羽林骑中奔出二人,就将这莽夫绑了,对面的黄巾军竟无人敢阻止一二。
“好好好,大师兄的确神勇!”呆在阵后的叶雪华抚掌大笑,连声说好。“我要亲自击鼓,为勇士壮胆!”叶雪华来到战鼓前,拿着鼓槌奋力击起来,“咚咚······”震天的鼓声响彻在整个天际,响彻在每个人的心中,似要撕碎天空漂浮的云彩,似要毁灭前面挡住的反贼。羽林骑反手看去,见是其师长亲自击鼓,无不精神鼓舞,敢不卖命?
“二郎们,随我冲杀!”张任见时机成熟,一声大喊,当先带着三营骑兵向着敌军右路冲去。几息之间,双方的距离只有百米,这时张任一声大喝:“架弩!”三营士兵听闻,即刻以左手换右手擎枪,再用右手拿起挂在马上的精巧小弩,“三,二,一。射!”只见从那连弩中连续不断的射出劲弩,若是细数,会发现竟有十支之多。这正是叶雪华根据诸葛连弩以及后世的经验制得的新型连弩,可以说这是一个超越这个时代的大杀器。而且其小巧威力巨大,易于携带。其核心部分也只有叶雪华一人知道,亦可随意拆卸。即使在作战中不慎被敌军得到,但只要取走核心那么剩下的就是一堆废物而已。它的唯一缺点就是造价贵,耗时略长,叶雪华也是凭借皇室的富有才堪堪装备齐全。
话说回来,连弩射出的的箭支瞬间遮蔽了天空,如雨水般从天而落,无人幸免。转瞬之间,战场上就是哀鸿遍野,凄惨之极。
很快,黄巾军就崩溃了,甚至连短兵相接都没有,这让纵马奔驰的羽林骑郁闷的想吐血。但跪地投向者不计其数,又有几人舍得自己这一性命呢?实在是那连弩过于凶残骇人,不得不让人从内心中感到惊恐。
朝歌,已近在咫尺,城中之军已所剩无几,除了投降别无他法。羽林骑,再一次证明了自己的实力,也令的叶雪华,贾诩很是欣慰。
鼓声不在,歌声再起。
“狼烟起
江山北望龙起卷马长嘶剑气如霜心似黄河水茫茫二十年纵横间谁能相抗恨欲狂长刀所向多少手足忠魂埋骨它乡何惜百死报家国忍叹惜更无语血泪满眶
马蹄南去人北望人北望草青黄尘飞扬我愿守土复开疆堂堂中国要让四方
来贺”战场上,羽林骑听得这首歌,顿时觉得热血沸腾。那站于鼓台上的年轻男子,一遍一遍的唱着,直到声嘶力竭,直到支撑不住,直到这声音响彻整个战场,响彻整个天际,直到烙印在每一个人的心中。
有曲朝天歌,一心荡九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