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默生的自然观在其超验主义思想中也得以充分体现。在他看来,人类可以通过自然这个上帝的使者实现与上帝的交流与沟通,可以凭“理解力”了解自然,通过“直觉”领会神的旨意,从而达到“天人合一”的状态。在谈到个人与自然的关系时,爱默生一如既往地坚持着乐观的超验主义观点。他摒弃了加尔文教派“以神为中心”的思想,吸取了康德的先验论和欧洲浪漫派理论家的先进思想材料,提出人要凭直觉认识真理,在一定范围内人就是上帝。他强调人的价值,崇尚直觉与真实,认为通过努力,人是可以认识自然界的,而且人也必须积极认识和掌握自然界,才能真正做到与自然的和谐共处。爱默生认为人是具有神性的,即“人人心中见上帝”,“上帝与我同在”,“超灵”为人所共有,每个人的思想都存在于“超灵”中,人可以凭借自己的直觉达到与上帝交融的境界。它居于人和上帝之间,引导人们走向真理,使人拥有更加健康的思想。“回归自然,将自己淹没在大自然的怀抱中,你的心灵将得以升华。”他把自然作为精神、上帝或是超灵的象征。
《论自然》讨论了作者对自然的热爱,对自然的利用,理想主义自然观,物质世界精神的存在以及潜在的人类灵魂的膨胀,强调整体回归,与自然环境进行最直接、最亲密的接触。在文中,爱默生清晰表达了其超验主义的追求和他对大自然的热爱。通过表述他对神秘的“自然统一体”的信仰,爱默生发展了他的“超灵”或是“宇宙思维”思想。用爱默生著名的比喻“一个透明的眼球”来阐述他的哲学观再合适不过了。当人成为“一个透明的眼球”时,作为个体的人此时已经全然消失,变成了整个宇宙有机体的一部分。自然与我完全交融,我蕴于自然之中,与万物合二为一;人的灵魂也挣脱了肉体的桎梏,超脱出来成为超灵的一个组成部分。这一哲学观强调人的精神作用和直觉的意义,认为自然界充满灵性,人应该回归自然。
三、《论自然》中爱默生双重自然观的体现
细读爱默生的《论自然》,体会作者如何将大自然展现在我们面前,如何理解自然与人的关系。在第四章——“自然语言”中,爱默生清晰地表明: 每一个自然面都是某一个精神面的象征或表现。每一项自然的外表都与意识状态的某一面相符,对思想状态的描述只能通过自然形象的外在表现来展示其内容。在第七章——“自然精神”中,爱生称“自然是一个器官,通过这一个器官,宇宙精神与人类对话,力求引领人类走近它”,意味着只有与人类思想结合的自然才是具有某种意义的自然。反之,如果这种自然与人类意识无关,它就是无生命的,无价值的。因此,自然的美丽来源于思想的美丽。它超越人的意识的有限性,但仍然依赖于人的本身来认识。人类何以拥有这种本能呢? 因为超灵存在每个人身上,每个人都是神圣的,都可以和上帝直接交流。因此这种“超灵”就如同牧师的作用一样使人们认识到自然的美丽。为表明这一观点,爱默生同样运用了比喻这一工具。“That spirit,that is,the Supreme Being,does not build up nature around us,but puts it forth through us,as the life of the tree puts forth new branches and leaves through the pores of the old.”“那种精神,那无上的神明,没有在我们周围建立自然,但却通过我们把自然呈现出来,正如大树的生命一样,在枯老的树孔中爆发出新枝嫩芽。”
四、《紫杜鹃》中爱默生双重自然观的体现
事实上,爱默生的双重自然观存在着现实理智的逻辑性,爱默生并非简单的模仿华兹华斯或是其他任何欧洲浪漫主义家的思想,相反,他的自然观与众不同,更为复杂。他的诗歌《紫杜鹃》便是其双重自然观阐释的代表作之一。
The Rhodora
In May when sea - winds pierced our solitudes
I found the fresh Rhodora in the woods
Spreading its leafless blooms in a damp nook
To please the desert and the sluggish brook.
The purple petals fallen in the pool
Made the black water with their beauty gay;
Here might the red - bird come his plumes to cool
And court the flower that cheapens his array.
Rhodora! If the sages ask thee why
This charm is wasted on the earth and sky
Tell them dear that if eyes were made for seeing
Then Beauty is its own excuse for being:
Why thou wert there O rival of the rose!
I never thought to ask I never knew:
But in my simple ignorance suppose
The self - same Power that brought me there brought you.
紫杜鹃
在五月,当海风刺穿了我们的孤独,
我在树林中发现了鲜艳的杜鹃花,
在一个潮湿的角落,它铺展开无叶的花瓣,
去讨那沙地和缓慢的小溪欢喜。
那紫色的花瓣,飘落在池塘,
用他们的美丽来让黑色的水流快乐;
红羽毛的鸟儿也许曾来这里纳凉,
并且去向让它们的美减色的花朵求爱。
杜鹃花! 如果那明智的人问你,
为什么让这样的魅力在大地和天空间被消耗,
去告诉他们,亲爱的,如果眼睛是为了观看而生,
那么美本身就是它存在的理由:
为什么你在那里,啊,玫瑰的竞争者!
我从来不想去问,我从来也不知道:
可是,就凭我的简单无知来猜测———是自我
———那带我到那儿的相同力量也带去了你。
这是一首叙述诗,诗的前七句生动地描绘了紫杜鹃的美丽,接着仅仅用“cheapen”一个词,整首诗就极富技巧地赞美了它们的亮丽迷人,点亮了鲜花炫目的色彩,点缀了“红鸟”羽状花冠的单调。当有人问,为什么美丽的紫杜鹃会存在于世界上而其魅力在大地和天空中却被消耗呢? 爱默生回答说: “我从未想起要问,也从来不知道。/ /可是,就凭我的简单无知来猜测———是自我/ /———那带我到那儿的相同力量也带去了你。”很明显,爱默生认为人类的存在和紫杜鹃的存在都是上帝安排的,都是上帝意志的反映,总有其存在的道理。诗人提出的问题: 为什么这种魅力会在浩瀚宇宙中浪费呢? 事实上,在次标题中已经有类似的问题: on being asked whence is the flower? 爱默生在诗尾回答了这个问题: Rhodora is brought by the same power that brought me. ( 把我带来的神明也把你带到这里。) 紫杜鹃只是对自然的比喻,即通常意义上的自然; “我”可以被定义为人或人体。因而这个问题转化为: 这种赐予自然和人类生命的“同样力量”——神明——究竟是什么?爱默生在作品中表达了他强烈的感性思维。只有来自内心的上帝才是爱默生心目中真正的、唯一的上帝,因而诗的结尾出现的“同样力量”,我们可以理解为是“自我内部的上帝”而非外在的神。《紫杜鹃》措辞简洁却寓意深远,它所要表现的意义在于: 赐予自然和人类生命的“同样力量”掌握了宇宙,但大自然的“美本身就是它存在的理由”,不在乎是否被人所欣赏或是观看。作者崇尚自然的观点溢于言表。
自然是心灵的导师,爱默生一生热爱自然,相信在一定范围内人和自然之间在精神上的对应关系是千丝万缕、无法斩断的,认为精神依存于自然之中,强调人的精神作用和直觉的意义,认为自然界充满灵性,人应该回归自然,他的“自然”不仅包含一般概念的自然而且意指人的身体。所以爱默生的自然观一方面是指哲学上的自然观,另一方面是指一般概念的自然观。对爱默生而言,紫杜鹃的美是大自然的美,但大自然的美并不是源于其内在或是其自身的因素,而是源于人类思想的美丽,这就是爱默生的一般概念的自然观。根据一般概念自然观,宇宙是一个整体,囊括了来自相同精神源头的物质和精神。而他的哲学自然观要求人们必须理智地看到自然和人类的密切关系,人与自然应该处于一个和谐的整体中,呼唤人与自然的完美结合。
§§§第七节 从超验主义看人与自然的互动关系
爱默生的超验主义有三个基本前提:上帝、自然和人。对于上帝,爱默生继承了唯一神教的观点:上帝是万物的主宰,是万能的,也是值得人信仰的。但是,爱默生抛弃了唯一神教中“人格化”的上帝,他把上帝看做一种精神,一种超越肉体的理性和道德,这种精神以无限为基本特征,它不仅是人的本质属性,而且充溢于自然之中,成为自然的本质特征;人的超验是向上帝的回归,也是捡拾自身内在神性的过程。爱默生试图把“精神化”的上帝与自然界联系起来,他认为自然是人精神的家园。他在《论自然》中写道:“这个宇宙灵魂,人称为理( Reason) ,但它不是我的、不是你的、也不是他的;相反,我们都是它的,我们是它的所有,是它的人。蓝色天穹,永远宁静,它笼罩地球,缀满永恒的星球,它是理的形式。从知识的角度,我们称之为理;与自然相联系时,我们称之为精神( Spirit) 。精神就是造物主。精神有他自己的生命。”
一、工业文明和人的异化
参照自然,人可测量自己与上帝的距离。于是,爱默生的自然就有了这样的含义:自然与现实中的“人”相对,它是人的视觉对象,它是感官能及的,虽然这个自然是有限的,但可给人带来精神上的启示。与自然相对照,人是现实中的“人”,也就是工业文明中的人。这个意义上,爱默生无法回避人性的残缺。基督教认为,自亚当、夏娃偷食善恶树上的果子那刻起,人就违抗了上帝,有了“原罪”,人不断地超越自身的过程就是向上帝赎罪的过程,由于人不可能去掉“原罪”,因此人的行为不可能完美无缺,这样,人信仰全能的上帝就有了永恒的、超越自我的动力。爱默生的超验主义将上帝的神性内化,设想人原初具备神性,人的“罪”来自于异化———背离自身内在的神性。人不断完善自我的根源在于自身的异化,人与自然建立关系的全部意义就在于制止异化,使自己回归到纯“精神”的状态中。人与自然的关系因此成为一种相互超越的动态关系。爱默生的《论自然》讲述了人以自然为参照,从异化到克服异化的过程。在《导言》中,自然被确认为“非我”( Not me)。爱默生试图把自然作为人的对立面,然后对两者的关系进行辩证的思考。爱默生指出,人是自我分裂和异化的。人来自“破碎”的缺少统一性的世界。在《美国学者》一文中,爱默生进一步指出了人的物化: “商人很少给予工作以完美的价值,他被职业惯例所支配,他的灵魂隶属于美元。牧师成了一种形式,律师成了法令全书,机械师变成了机器,水手成了船上的一根绳索。”
二、异化的人在自然中的反思
异化为物的人来到具有美妙景象的自然之中,对自然的第一印象不是自然的美丽,而是与自然万物的疏远。爱默生用无奈的笔触描写了这种疏远:“星星唤起人们的敬意,尽管它们总是出现在那里,但却难以接近。”甚至人们原本十分熟悉的事物瞬间变得陌生: “从天国来的光线,将他( 人) 同他触及的东西隔开。”这种与自然疏远的情形是人与自我内在神性相背离的结果,因为在爱默生看来,自然存在的目的之一是传递人与上帝亲疏关系的信息:“当我们堕落时,我们与我们的家( 自然) 的差别变得更加明显。就像我们远离了上帝,我们也是自然界中的陌生人。”当人接受自然的启示,了解它的奥秘时,人从自然中认识了自我。自然作为人自我意识的对象时,它在感官体验上给人最深刻的启示就是完整和统一。这种印象使人意识到自身的局限———离异而残破,这样,自然的整体性使人否定了工业文明中被严重局限的、物化的自身形象。因此,对照给人以完整印象的自然,人超越分裂的自我,这实际上是人向上帝,也是向自我本性的一次回归。而这种超越,又使人对自然产生了信赖,在自然中获得了一种安全感和自信: “在那里( 自然界里) ,我觉得生活中任何不幸的事都不会降临到我身上,———没有羞耻,没有灾难,(只要有一双眼睛),没有什么自然不能修补。”
三、自然的局限和人的超验
感官上的自然同时也限制了人——自然给人一种巨大、无边的假象,使人在其中的所有作为只能是一些琐碎平凡的事:“但他( 人) 所有的劳作都是那样微不足道,只做了点削切、烘焙、缝补和洗刷的事。”爱默生用“恐惧”一词表明了人对自然所怀有的矛盾心理———人需要自然,又害怕受限其中。《论自然》中有这样的描述: “穿过旷野,踏进雪坑,拂晓时分,天上云层密布,我没有一点关于好运的想法,但我已感受到无与伦比的快乐。我甚至害怕去想我有多快乐。”这里的“害怕”与其说是表示“喜悦”的程度,不如说是人面对自然的巨大形象所产生的真实的恐惧感: 恐惧自己落入自然所设的巨大的时空深渊;恐惧自己变成一个无所作为的自然的崇拜者。爱默生质疑被动接受自然的行为。在《论圆》中,他认为: “大自然看上去稳定而世俗,令人气恼,但它也像其他的事物一样有一个原因,一旦我(人)了解了这个原因,这些田野还会以固定的宽度延伸吗,量的树叶还会像这样独特地悬挂在树上?”人要消除对自然的恐惧,就必须在自己不断扩展的生活里重新安置自然;而人要冲破自然的局限,就需要一种力量来帮助他,要超越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