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9351400000041

第41章 推定规则的理论解析和司法适用(2)

公正与效率是现代司法的两大价值目标。肇始于20世纪80年代末的司法改革,也是围绕着这两个目标的实现而逐渐展开的。司法公正包括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随着司法改革的深入,“法律工作者认识到诉讼不是也不可能是发现真情的科学调查研究”,对“客观真实”的追求,对“实体公正”的渴望,只存在于司法的观念形态中,实体公正只是相对公正。因此,司法公正的核心是程序公正问题,由此确立了程序公正优先的意识。首先,注重程序公正可以保证当事人诉讼地位平等。程序公正的前提要义,就是要保证诉讼当事人各方的诉讼地位、权利、义务都是平等的,即“同一范畴的所有成员应受到同样的待遇。”对于刚刚摆脱“人治”阴影的普通公民来说,诉讼中地位平等的对话,无疑是他们最渴望得到的诉讼权利。其次,注重程序公正有助于实现实体公正。程序公正是实体公正的前提,严格遵守程序法所规定的步骤、方法,就是实现实体公正的最大保障。再次,注重程序公正有助于诉讼裁判的结果得到当事人的认可和信服。大量的司法实践表明,建立在程序公正基础上的判决,当事人,包括判决对其不利的一方当事人往往也能自觉地履行义务。正如法谚云:“正义不仅要得到实施,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得到实现。”“迟来的正义为非正义”,这是对效率的要求,提高司法效率无疑是近年来,公众对法院最强烈的要求之一。效率低下已严重影响到公众对法院的信任。案件久拖不决,不仅不能使社会主体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快速明朗化,使诉争的标的物及时回到流通领域,以实现更大的价值,而且,由于案件迟迟不能了结,牵涉了诉讼各方当事人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因此,切实提高审判效率业已成为各项审判工作所要追求的最重要的诉讼价值目标。

二、推定证据规则对实现程序公正与效率价值目标的有益启示

1.对促进程序公正的启示

(1)程序公正不仅仅是形式公正

在审判制度改革的进程中,人们对程序公正的追求,往往注重于审判程序的公开、法官的中立性以及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对等和诉讼地位的平等,这有其合理性。然而追求程序正义不能仅注重形式上的正义,要考虑当事人地位的悬殊,尤其在举证责任的分配上要体现实质上的程序正义。如在行政审判案件中,当事人的地位不具备“先天”的平等性,在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发生过程中,被告是基于管理职能行使国家权力,原告是依被管理者的身份出现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主动性及其涉及合法性的相关证据完全由被告所掌握,因此,法官就应通过举证责任的合理分担,以平衡当事人实质上存在的不平等性。证据推定规则基于事物之间的常态联系、基于立法者的价值取向而对待证事实的认定,从而影响到举证责任的分配,如在行政诉讼中规定过错推定原则,让完全控制与争议事实有关证据材料的一方(即被告)承担举证责任,无疑契合了程序公正的实质要求。

(2)追求程序正义要有利于实现诉讼经济

实现诉讼经济,以最少的诉讼投入得到最大的诉讼收益,是现代诉讼所奉行的一项基本原则。对程序正义的追求,无疑在一定程度上与诉讼经济的原则相冲突。根据程序正义的要求,法官在诉讼中要保证中立性和被动性,要尽量发挥当事人提供证据的可能性,以形成诉讼中的抗辩,进而查明案件事实。然而诉讼实践中,虽然有些案件事实并非无法查清,但实际调查起来却非常困难,若仍坚持当事人提供证据,在法庭上形成抗辩,往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如行政赔偿案件中,让原告证明损害事实(特别是身体受到伤害)与行政行为的因果关系就非常困难。在这类情况下,通过运用推定来认定案件事实,则可以节省调查取证的投入,达到诉讼经济之目的。

2.对提高司法效率的启示

(1)运用推定可以避免诉讼陷入僵局。

在审判实践中,法官通过证据查明事实,然后适用法律得出结果,因此,查明事实是形成正确判决的关键。然而诉讼中常常会发生无法依靠现有证据弄清某一案件事实的情况,因为很多第一手资料没有及时保存而丧失了或者由于持有者的主观原因而被歪曲、隐藏起来,这就使得完全、彻底查明某一案件事实几乎成为不可能,从而使诉讼陷入了僵局。应该说许多超审限案件莫不与此相关,导致审判效率低下。而运用推定证据规则,则可以摆脱这种困境,通过较易证明的基础认识,推导出应证事实,从而缓解证明上的困难,达到提高诉讼效率的目的。

(2)运用推定可以减少不必要的举证。

如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如果当事人在交通事故发生后逃逸,道路交通管理部门只需要查明交通事故结果、当事人的交通行为情况、当事人本人的情况以及当事人逃逸的事实,就可以直接作出在一般情况下不能作出的处罚决定,至于当事人的交通行为是否违法,是否与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则无需举证。因此,推定证据规则通过减少不必要的举证的方式,提高了诉讼效率。法官在适用事实上的推定时也可以达此目的,如法官认为基础事实A与推定事实B的存在有因果关系,则可以直接认定B事实,从而减少不必要的举证,实现案件的及时审理,提高司法效率。

3.对实现社会正义的启示

(1)法律上的推定可以表达立法者所倡导的某种价值取向,并贯彻实施立法者所希冀实现的一定的社会政策。如关于婚生子女的推定即表达了立法者希望减少和消除非婚生子女的意图;又如在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中,当法律推定驾车者是经过汽车主人的同意后才驾驶车辆的,则是为了交通事故的受害者有更多的得到赔偿的保障,同时也是为了促使汽车的所有人谨慎地挑选驾车者以促进交通安全。

(2)事实上的推定可以把法官对社会正义的内在追求表现在诉讼的推理过程中。法律不是孤立的,它存在于现实生活中,法律的威信来自于公众对个案判决的认可和尊重。生活是丰富的,有着特性各异的情况,一个理性的法官往往会基于不同的特定情况,善于使用推定,从而实现合乎情理的判决。

推定的法律效果:推定证据规则对举证责任分配的影响

推定证据规则在法律上产生的效果,主要集中体现在对举证责任分配的影响。我们知道举证责任分配是举证责任的核心内容,关于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一直是理论和实务所研究和关注的重点。对举证责任分配原则一般规则的探讨并非本文力所能及的任务,作者只在简要论述举证责任分配在诉讼上的意义的基础上,注重研究作为举证责任分配原则的特殊规则——推定证据规则对其所产生的影响。

一、关于举证责任分配在诉讼上的意义

在各类诉讼案件审理中,确定某一待证事实是否存在是法官适用法律进行裁判的前提,如果双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足以使法院查明待证事实存在与否,则不存在待证事实不明的问题,法官据此事实可以适用法律进行判决,但在有些情况下,双方当事人都不能提供足够的证据以证明待证事实是否存在,导致诉讼中法官无法适用法律进行裁判的情况出现。而诉讼的目的是解决纠纷,法官不得以待证事实不明无法适用法律而拒绝裁判。裁判的结果只有两种情况:要么原告胜诉,要么被告胜诉。无论何种结果,法官所依据的理由就是举证责任的分配问题。也就是说,当法官在待证事实不明的情况下,依据举证责任的分配规则,把举证责任的负担交给原告,而原告又不能提供足够的证据以证明待证事实时,则原告就要承担不利的判决结果。反之亦然。

二、推定对举证责任分配的影响

大陆法系有一古老的举证责任分配规则,即“主张消极事实的人不负举证责任”。然而推定证据规则却使其受到了挑战,因为,根据推定证据规则,当某一待证事实B不明时,法官可以依据基础事实A,运用经验法则或法律上的规定推定B的存在。由此,依据“主张消极事实的人不负举证责任”的一方当事人,则可能因推定而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具体而言,推定证据规则对举证责任分配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减轻了主张推定事实的一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主张推定事实的一方当事人,本来需要对推定事实的存在负举证责任,而推定事实证明起来可能是相当困难的,但由于推定的存在,证明的困难大大被缓解了,主张推定事实存在的当事人只需要举证证明那些相对来说较为容易证明的基础事实。基础事实一旦得到证明,法院就会作出推定事实的假定。第二,将不存在推定事实的举证责任转移于对方当事人。当推定事实因基础事实的确认而被假定存在后,否认推定事实的一方要推翻该推定事实,故必须对不存在推定事实负举证责任。

由于推定分为事实上的推定和法律上的推定,这两类推定对举证责任分配的影响有无不同,理论界颇多争议。依照通说,事实上的推定只影响程序意义的举证责任,所谓程序意义上的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其程序主张成立,借此推动诉讼不断进行的义务;法律上的推定影响实体意义的举证责任,所谓实体意义的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其实体主张成立,以使法官最终做出对其有利判决的义务。试举一例说明,某甲驾驶汽车在偏僻路段致人伤害后,驾车逃匿,经群众举报,交通管理部门对其予以处罚引发诉讼。审判人员在审理中,根据甲在事故发生后的瞬息间正驾驶着某辆汽车这一事实,推断该人在事故发生时正驾驶着这辆车,此为事实上的推定,它免除了行政机关证明甲为行政处罚适格相对人的义务,但对甲是否应对此事故的发生承担实体责任,应继续由交通管理部门举证,以证明处罚的合法性;而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20条的规定:“当事人逃逸,应当负全部责任”,此为法律上的推定,依据该推定,只要交通管理部门根据群众举报证明本案甲有逃逸的行为,则免除了对甲是否应当对此事故的发生承担实体责任的实体意义的举证责任。

三、受推定不利的一方当事人如何承担举证责任

推定证据规则使本不负举证责任的一方当事人,挑起举证责任的负担。受推定不利的一方当事人可以从以下三方面予以反驳。一是直接用证据对推定事实进行反驳。例如,以异常低的价格在市场上购回一件商品,得推定购买人明知该商品为赃物,此时该买受人可以举证证明他确实不知该商品为赃物,如证明自己刚到此地,不知行情。在这种反驳中,他对推定事实的“虚假不实”负行为意义和结果意义上的双重举证责任,其必须使审判人员相信推定事实是假的,而不能仅使其真伪难辨。二是可以对基础事实进行反驳。例如,婚姻存续期间所生子女推定为婚生子女,当事人对此可以举证证明该子女出生时其婚姻已经解除或者本人与其妻子已分居,而不可能是该子女的生父。在此种情况下,他对基础事实为假的反驳,仅负行为意义上的举证责任,即只要能使基础事实真伪不明,推定也就不能有效适用。三是可以对推定所依据的经验法则进行反驳。这种反驳只能存在于事实推定的情形。如若该项经验法则被证明不可信的,盖然性很低,则推定本身也就不存在了。

同类推荐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为了发展体育事业,增强人民体质,提高体育运动水平,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官衔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官衔条例

    为加强法制宣传,迅速普及法律知识,服务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多年来,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定期审议通过、修订的法律,全品种、大规模的出版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版的系列法律单行本。该套法律单行本经过最高立法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权威审定,法条内容准确无误,文本格式规范合理,多年来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与好评。
  • 律师职业行为规则概论

    律师职业行为规则概论

    在中国律师事业进入充满机遇和挑战的时代之际,由王进喜等同志撰写的《律师职业行为规则概论》即将付梓,这是一件可喜可贺的事情。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律师事业迅速发展,特别是党的十四大以来,律师在国家生活的各个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律师事业的发展实践充分地证明,律师业的发展过程就是国家民主与法制建设不断深化的过程的缩影。因此,培养健康发达的律师队伍对于我国的民主与法制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律师业的发展和时代的发展和要求是同步的,律师事业的发展要与时俱进。二十多年律师事业发展的基本进程就是一边建设,一边改革。建设是为了律师业的发展,改革则……
  • 农民人身赔偿法律案例精讲

    农民人身赔偿法律案例精讲

    《农民人身赔偿法律案例精讲》以侵犯人身权案例为主,选取了三十多个具有代表性的侵权案例,包括法院审判案例和司法行政人民调解工作中遇到的典型调解案例。本书采用以案说法的方式,向读者尤其是农民朋友介绍了有关处理人身权侵权纠纷的法律知识。人身权包括生命权、健康权、肖像权、姓名权、荣誉权、名誉权等内容,但由于实际生活中绝大多数的纠纷都是人身权中生命权和健康权的侵权纠纷,恰恰这也是人身权中最基本、最基础、最重要的权利内容,因此本书着重讲解的是人身权保护中的生命健康权保护问题,并重点介绍了侵权责任的追究和责任承担问题,希望对读者尤其是广大农民朋友正确处理人身权侵权纠纷,维护自己合法权利起到一定的指导作用。
  • 律师经典案例(第3辑)

    律师经典案例(第3辑)

    随着中国律师业的进一步发展,律师业的专业化水平正逐步发展和提高。我们提倡并鼓励建设专业化的律师事务所和培养高素质的律师,社会的发展使社会各层面诸如刑事、民事、行政、知识产权、建筑与房地产领域都需要相应的专业律师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简单如离婚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刑事辩护,复杂如股票上市、收购兼并、大型基建项目等均离不开专业的律师。只有以专业化为前提和基础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团队,才是律师业正确的发展方向,才能产生1+1>2的效应。
热门推荐
  • 梦也美好

    梦也美好

    在梦里?在现实?不管怎样,跟着感觉选择和你在一起。本人的处女作哦,望多多支持!
  • 绝色丑颜

    绝色丑颜

    绝代美人到了古代成了丑女却依然备受宠爱,颜夕沫苦恼不堪,为什么,她都已经变成无盐丑女了,依旧桃花成灾!面对一朵又一朵开得又大又绚烂的桃花,她无语问苍天。老天爷,你是在耍我吗?
  • 鬼生录

    鬼生录

    因病早逝,但他没想到死后竟又是一片新天地。下有十八层地狱,上有三十六重天。神魔,妖邪,鬼怪?无所不有,重生为鬼的他才意识到,原来死才是生的开始。
  • 叹天下

    叹天下

    我不信天,天道不公,何必要信?我不顺命,命运多舛,顺它又有何用?风云起,四海覆,苍生拦,生死路。我欲逆天命,转乾坤,一叹天下。
  • 丧尸危机之凯恩的遗产

    丧尸危机之凯恩的遗产

    生命在地震中摧毁!沉睡的千年病毒觉醒!人类将面临末世的危机!我,王越,是凯恩的传承者,拥有可以毁天灭地能力,夺取对方的灵魂!吸收对方的灵魂!强化自己的腐朽身躯!一阶灵体!当异能者觉醒,世界的格局将会开始转变!人类的结局将会是毁灭还是苟延残喘?这一切都仅仅这时开始,终结就是开始,开始就是终结!当亚特兰蒂斯的光辉闪耀着的时候,七神柱将平衡世界!我,王越!就是七神柱守护者,凯恩的传承者,我是噬魂者!
  • 转世异界记

    转世异界记

    修真界一剑阁阁主飞身失败,转世到异世!异能者!魔法师,剑士,刺客,神族,魔族,兽族,精灵,齐聚一堂!三大陆一海四位面!泡尽神族魔族精灵公主!大战各种属性魔法!书中会出现火影忍者还海贼王等动漫的打斗模式!通灵术!三刀流!将一切事物弹开的能力!找伙伴,创立海贼团!跟世界政府为敌,想知道后来的结果么?那就来看转世异界记吧!
  • EXO时光未老,我们已散
  • 天生魔瞳

    天生魔瞳

    这个大陆以实力为尊,胜者为王,败者为寇!实力雄厚的可以遨游天际,而弱者则化为一抔黃土!他身负废弃血脉,本将平凡一生,一位神秘人唤醒了他体内的绝世灵器!从此他成了大陆上唯一的“灵体双修”之人,他走上了通往巅峰的道路……
  • 此去经年

    此去经年

    本书描写了都市普通人的生活、工作、爱情和友情。塑造了一个被自己的“优良品质”所累最后甚至不容于世的女子。因为责任,她是个一年工作360天疲惫不堪的劳模,但获得的升迁却是一次交易的结果。因为深情,她多年深陷在一段不清晰的“仰慕”单恋中,蹉跎了好时光。因为善良,她一次次介入亲友的情感纠葛,一次次付出关怀又一次次遭到嘲笑。这个外表光鲜、成功的单身女人的内心常常处在疲惫、困惑甚至绝望中。
  • 邂逅神秘BOSS

    邂逅神秘BOSS

    听说,聂家富可敌国,聂少年轻俊逸,却喜欢玩神秘。听话,聂少女人无数,身边女人从不超过一月的保鲜期,且变态到只喜欢沾染干净的女人……“报告夫人,检查完毕,她完璧无暇,是个干净的女孩!”“就她吧!给我们聂家冲冲喜!”可聂家大少对这冲喜丫头诸多嫌弃:胸部32A的女人,脑袋智商是0的女人,没资格伺候他,还嫌她不讨喜?MD,她不招人喜欢?去死!她年初晨虽不是倾国倾城的美女,但也算进得了厨房,出得了厅堂的全能型青春美少女,就算你是鼎鼎大名难伺候的聂家大少,也能把你给迷得晕头转向,心甘情愿说爱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