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年纪的人都记得,当年王敦之乱的时候,王敦大军逼近石头城。在石头城外逼得司马睿不得不向王马共天下这个事实低头。那会王敦来势汹汹好歹没有进城烧杀抢掠,王导默许族兄带着军队进建康教训一下想要过河拆桥的晋元帝,要说真的作恶,那也是冤枉。
不过这会,苏峻之乱平定之后,那些逃出来的大臣们一看,自家的宅院早被乱军烧的一干二净,妻儿也不知下落,家产也被搜刮一空。幸好其中有些大臣是被苏峻赶过去当过苦力,知道苏峻将搜刮来的财宝藏在什么地方,又是一顿好忙。
苏峻之乱长达一年,等到平乱了,台城那里早已经是破碎瓦砾一片,甚至城中连几处完好的房屋都不多见,道路长起半人高的草,其中隐隐约约可以看到无人收葬的白骨。被破坏到如斯地步,委实让人不得不想起前朝董卓作乱洛阳被焚烧后的惨状了。
朝堂上关于是否迁都的吵的不亦乐乎,温峤希望朝廷能迁往豫章,而吴地士族希望能够迁往会稽。
朝上两派坚持不下,王导坚持不迁都。这下子三派一锅粥,就看谁底子更厚了。
王翁爱这日手里拿着一支笔,在一卷麻纸上涂涂写写。这会给孩子练习写字是舍不得给蚕茧纸这种名纸,随便拿着用再说。王翁爱平日里没有多少异于常人的地方,平日里夏氏带着女儿去其他亲戚家做客,女儿也是和个闷嘴葫芦似的,敲一下都敲不出个声来。琅琊王氏人丁旺盛,孩子也多,世家里出色的孩子那就更多了。于是越发衬托的王翁爱除了在偶尔搞些味道不错的吃食外,再没有其他的出色地方。而且这吃食,也只有王家这种世家才有精力搞得起,不然那些白糖肉油的,还真的折腾的很。
因此夏氏对女儿的要求也不高,只是当做平常孩子教导。没想到,王翁爱给了她个大惊喜,女儿识字非常的快,有时候只是教一次就能记住,多练习几遍就能会写。这会流行隶书,字形和后世用的字差不了太多,而且简体字本来就是从草书里头出来的。她又不是蠢的难以自白,就算不会写,瞧着字形也能认出来。
于是她在同龄孩童中一枝独秀,成人心性也有很多优势的,很多时候只要真的沉下心学,学的也十分快。不过夏氏也没有因此大喜,世家子弟中有不少是天资独秀,夏氏也明白,若是真教这种天资聪颖的孩子,那就越急不来,得仔细的教。因此对王翁爱,夏氏最多每日多教她三四个字,就不肯再多教。而后让她学着拿笔写字,王翁爱穿越前小时候曾经被老爸逼着学练毛笔字,不过那会家长到底是工作忙,没有时间盯着孩子,她又是那种皮性子,老爸不在毛笔一丢,跟着小伙伴就去爬树掏鸟窝去了。
两年练习下来,还是写的一手好狗爬,只让老爸给死了心。
当然穿越了还这么搞就真的完蛋了,王翁爱想起那位放诞不拘的堂兄就想默默流泪。王羲之……但凡常识过得去的人基本上都认得这名字,书法家王羲之。琅琊王氏善书法,其中以王羲之父子为最,不过这会王羲之还刚刚娶了郗鉴的女儿郗璇,孩子还没生呢。王羲之的父亲和王彬是一母同胞的亲兄弟,两家比起其他的族亲走的也更近。有这么一个书法家堂兄她只觉得压力大,而且整个家里都是写的一手好字的时候,她自然不好意思还保持着上辈子的狗刨水准,只好埋头努力练字。
芳娘跪坐在一边,瞧着小女孩小小的身子都快趴在上面,小手握着笔一笔一划认真的写。芳娘见着漏壶那里的水都快空了一半,但是王翁爱还在刻苦练字,终于是忍不住伸手拦了下来,“女郎,天都暗了,再练对双目无益。”
王翁爱一听,知道芳娘这话是对自己好。立刻就将手里的笔放下来,结果笔才放下,手臂就酸疼的要命。练字需要提起手腕,夏氏是不准女儿手肘压在案上,这姿势太不雅观不能放纵养成习惯的。
原先入神了还不觉得,一放下笔才知道手臂酸的要命了。
她立即就滚在席子上,抱着右手满脸的泪,“阿芳我手疼。”
芳娘见着她如此,吓得赶紧抱起她来,让侍女去准备热敷的热汤,抱着她又是揉手臂又是哄,侍女将装着热水的木盘端上来绞了布巾给她热敷,才好过多了。
然后第二天循环。
此事夏氏知道后,亲自将女儿唤到身前,“这种事情虽说是需要勤奋用力,但也不能太过。毕竟只是想让你修身养性,并不是非要你如何。”夏氏瞧着女儿那张巴掌大的小脸也有些头疼,这孩子说是平庸好像也不是十分平庸,但是执拗起来还真是叫人头疼。
王翁爱听的懵懵懂懂,听着夏氏说练习书法只是修身养性的时候,一双明亮的眼角顿时越发的水意满满起来。原来只是修身养性吗?!
可是修身养性都能出个书法家,当真没问题么?
满屋子的学霸,她不想做学渣!
夏氏瞧着女儿那副快要哭出来的样子,又不知道她在想什么了,只好伸手在她额头上小小的翘了一记,“岷岷你又在想什么呢?”说着好气又好笑的瞥了女儿一眼,“过几日,你和阿母到族伯府上去。”
琅琊王氏支系众多,子孙琳琅满目,长辈也很多,王翁爱楞了一下想想才明白是王导。
“族伯府上有喜事?”王翁爱问道。这兵乱才平定不久,外头还不知道是如何模样,她也听说了,王导因为在石头城带着两个儿子投奔白石被陶侃讽刺的事情,这时候去王导家里,会有什么事?
“是有喜事。”夏氏笑道,“司空复为宰辅。”
甩了小皇帝带着自个儿子跑路,最后竟然还是在一众平乱的功臣之前。颍川庾氏拿走的位置还是回到了琅琊王氏的手上。
“不过家中也有喜事。”夏氏伸手给女儿整整衣裳道。
“嗯?”
“夫君被国家任命为将作大匠了。”
“啊?”
台城的皇宫已经被苏峻烧得连破铜烂铁都没有,这会铜铁十分值钱,苏峻是不会放过这个的。都坏成那样了,只能从头开始修,可是大家这会都一起穷了,哪里还拿得出钱来?世家是不会为皇室出钱的。
“那……修缮紫宫……的钱从哪里来?”王翁爱眼巴巴的问道。
夏氏没想到女儿竟然会问起这个,她不知道该如何和这个小不点解释这么多,她道,“好了,不许再多问了。”
说完,让人带着女儿下去洗手换衣。
平定苏峻之乱是三月,而眼下已经是立夏,立夏的建邺还不是能够立刻换上夏衣的时候,吹来的风里带着淮水的凉意。立夏有称人的习俗,王导府中,曹氏也叫人准备了好大个的称在那里,准备把到家里的子侄们好好称一称,看看重了还是轻了。
王翁爱一大早便换了新衣和母亲乘坐单辕犊车一路到了王导府前,琅琊王氏权势赫赫,平常来拜见王导的世家子弟不知有多少,因此前坪修的也十分的宽敞。有女客来,尤其又是相近的自家亲戚,得到的招待要比外面来的客人要好很多。恰巧,这来的也并不是王家本家人,也有别家的夫人女郎。
王翁爱跟在母亲身边,前头是一名带路的侍女,庭中或有话语,基本上都是洛阳音。突然她耳朵里听到一句柔软细腻的方言,还没来得及转头去看,就被夏氏牵着手不准她造次。夏氏方才也听见那声吴语,她面容上没有半点异样,但是心里已经是不喜。乔迁江东的士族们哪怕是远离故土,还是以自己的身份为荣,看不起吴地本地的土族。而本地士族也将侨居士族蔑称为伧子。
王导在渡江之初为了在侨居士族和吴地士族之间寻求平衡,不惜亲自去学吴语,和吴地大族打交道,甚至想要和陆氏联姻。结果陆氏看不上琅琊王氏,直接以“不敢乱伦”拒绝。
于是侨居士族和吴地士族更加没有往来了。朝廷里也是侨居士族坐大,重要位置基本上就没有吴地士族半点事。
王翁爱开始学的就是纯正的洛阳音,吴语基本上就没学过。虽然自家堂伯学吴语,但是那和她半点关系都没有。
夏氏带着女儿进了内堂,曹氏是一个看上去十分健爽的主妇。说是健爽是因为曹氏彪悍了得,而且也不是那种妇德要求的不嫉妒的贤良,相反曹氏不准王导纳妾,更加不准王导的随从里有美男子,每隔一段时间她就要去检查一下。要是查着有什么,王导少不了要挨一顿骂。这位夫人在知道自家夫君另置别墅金屋藏娇生下许多孩子之后,立刻命令仆妇随从二十多个人操起菜刀猛扑向臭不要脸的外室门口。吓得王导用塵尾猛打拉牛车的牛的屁股,才堪堪比老婆早到那么一点点。
不过即使王导瞒着老婆金屋藏娇,但是那些外室和奸生子并没有开过宗堂认证,族里也不认,连庶子都不是。庶子在世家也是生不上族谱,死不入祖坟,说起来也没好多少。
“阿夏来了。”曹氏见着夏氏牵着一个小女孩上来笑道。
“阿嫂。”夏氏给曹氏见礼过后,将身边那个粉粉嫩嫩的小女孩向曹氏轻轻的推了一下。“岷岷。”
“婶母。”王翁爱自动卖萌技能全开,甜甜的叫道。她本身模样就长得好,声音娇娇软软,听着就是很舒服。
“婶母今日面色真好。”
曹氏笑了,“真甜的嘴!”说着让侍女奉上来雪梨,“拿着这个吃,和姊妹一起去称称。”
那边传来孩子的一阵欢笑声,侍女领着她去孩子那边玩。
曹氏令人做了好大的一个竹筐,上面搭着两个竹搭子,中间横着一条长木头,那个竹筐就吊在上面。
里头才下来一个虎头虎脑的小男孩。旁边的孩子都笑的欢畅。
这就是立夏称人的习俗了。
那群小孩子里头少不得有认识她的,其中还有些是她的堂侄子堂侄女,他们也招呼她过去钻竹筐里称,王翁爱从善如流,钻进竹筐里就让称。称完出来,摆张胡床坐在上面看孩子们玩闹,过了一会就很无聊了。
她并不是真小孩,没办法也溜进去玩在一起,一开始还会打起精神瞧着别让这些孩子摔着或者一言不合吵起来,旁边有好几个仆妇盯着,王家的家教也十分的信得过,孩子们虽然可能会有些小摩擦,但还是礼让的,说要开揍,那还是差太远。不一会儿,王翁爱便有些昏昏欲睡了。
就算想睡,孩子在那里蹴鞠什么的,想要睡觉简直就是做梦。
王翁爱左看右瞧,终于是从胡床上起身,拍拍衣裾。大步就向旁边拿出湖泊走去。王导宅子大的很,其中多修建有假山湖水竹林,瞧着诗情画意的很。
立夏虽然还有些冷,但是绝对不会冷的叫人不肯往水上靠。乌衣巷就是临近淮水,到了冬日也没见着王家人有冻死的。
湖水之上建有小桥,流水泊泊的流动,水质清澈的能望见水里的鱼儿。王翁爱身后跟着两个仆妇,瞧着她免得孩子贪玩一头栽水里。
王翁爱瞧了一会鱼觉得也没多大的意思,看着那边的竹林,拍拍手站起来就往那里走。她其实挺爱这种自己在林子里爬山,尤其是那种走没有多少人的道。她身子小,但是人不小,眼睛瞅着竹子,手一抓脚一蹬就爬山坡去,连木屐都不用换,看得两个仆妇目瞪口呆。
山坡上种植着一大片的竹林,竹子长势喜人,一根一根的长得老高。带着些许的雨后清新的气味,脚下的泥土潮湿又绿茵茵的。
她没有犹豫就往林子里头走。这里毕竟还是王导家,再怎么走,她也不会真迷路到被老虎叼走的程度。
竹林里习习凉风,带着草木泥土的芬芳,引诱着人望里头走,其中有鸟振翅于竹林间,翅膀擦刮在竹叶山引来新一阵的振动,树叶簌簌作响,风声从缝隙里挤过。与树叶声响混在一起,别有一番风趣。
“置酒高殿上,亲交从我游。”隐隐约约歌声被风吹拂到耳畔,王翁爱眨了眨眼,不知道是不是王导的两个嫡子在那里。她顺着歌声一路走了过去。
一个身材颀的青年,宽袍大袖,一头乌发都在头顶上梳做发髻。他舞步轻快,舞蹈于竹林间,他旁若无人尽情舞蹈。似是这天地间只有他一人而已。
王翁爱这还是头一回见着男人跳舞,她手里扶着竹竿,惊讶睁大了眼。
“乐饮过三爵,缓带倾庶羞。主称千金寿,宾奉万年酬。”没有伴乐和拍子,他以山风叶动为乐,他双手拢在袖中唯唯弯腰,而后张开手臂,宽袖随着他的动作展开来。
他舞动的动作流畅,而且展开的线条又是那么的优美。风流转于他的衣袂间,几乎让人完全为他的风采所迷。
青年舞动着转过头,露出艳美的侧脸,他眼眸里光彩微敛,阳光穿过竹叶的间隙落下来照进他眼里时,眼里的水光映着点点的碎金一样的光彩,别有一份妖冶。
王翁爱知道此时风行名士风度,人也不太讲究礼法,往往随兴所至。甚至也有见着人家的苑囿,也不和主人打声招呼直接进去游玩。还有大大咧咧就睡在别人妻子身边的。至于吃了五石散裸奔狂啸的那更是名士做派。
她觉得其实那个青年早就见着她在那了,只是无视她而已。身后两个仆妇气喘吁吁地追来,见着那个起舞的妖冶青年,一时间呆立在那里。
“久要不可忘,薄终义所尤。谦谦君子德,磬折欲何求。惊风飘白日,光景驰西流。盛时不再来,百年忽我遒。生存华屋处,零落归山丘。先民谁不死,知命复何忧?”歌声清朗,绕于这片小小的空间内。
舞毕,他停下来,转过身去看着王翁爱。那张脸委实对男人来说有几分过分的艳丽……
王翁爱见对方望着自己,双手拢在袖中便对他行礼。
“我无意经过此地,敢问叨扰到了吗?”王翁爱问道。
青年浅笑着摇摇头,“无事。”说着他望了望周边,“风大了,这林子可不好走。女郎还请快回吧。”
“可是我忘记怎么回去了,请问郎君可相助?”王翁爱说道,她没有骗人,这林子一拐弯风景就不一样了,这会她也不知道该怎么回去了。
那青年回过头来,看看她,又看了一眼王翁爱身后的两个仆妇,点了点头。
这青年似乎对竹林很是熟悉,或许是常来,或许是记忆好,反正带着王翁爱一路踩着草地小心翼翼的跟在他身后,两人之间隔着一段距离。她抬头可以看到前面他衣裳上精致的花纹,这年头平民辗转求死不得,生活十分困难,是穿戴不起这身的行头。
“这段路滑。”青年走到一个下坡处时说道。
仆妇赶紧抱起王翁爱小心翼翼的往下走,青年步履稳健,那一段下坡路仆妇走的有些艰难,但是他健步如飞完全没有任何的困难。
待到走出竹林,王翁爱犹豫了一下,“敢问郎君姓名居处?改日遣人道谢。”
那青年转过头来,似乎颇有些惊讶,他见着那么一个粉雕玉琢的小女孩红着脸,有些拿不准的看着自己,他笑了,那张容貌原本就生的妖冶,那笑便有些勾人了。
“女郎就不用谢了。至于姓名……陈郡谢尚。”
说罢,这人大步向另外个方向走去。风吹来将他的宽袖吹起,衣袂翻飞大步而去。
王翁爱站在原地,看着他一路走远。
谢尚大步而走,宽大的衣袖灌进风越发显得他容貌出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