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逍的酒量最差,哪怕是灌也灌不进去。于是,除了林逍倒了半杯之外,其余的人都没有杯子,而是对瓶吹。 在饭局上,不喝酒一直成为酒鬼们奚落的话题,就像一个不吸毒的乐手在乐队中被孤立一样,直到有一天他沾染了毒品,乐队才会把他当成自己人。当然,不喝酒还不至于被孤立,顶多被人拿来逗逗闷子。白酒滴酒不沾,啤酒偶尔喝一口的林逍自然就是经常被取笑的对象。对此,林逍早就习惯了。林逍也常自我解嘲地想,这也条也可以理解为我与众不同的一面吧。 几个人照例又嘲笑了一番林逍,便开始一边喝酒一边吹嘘自己的喝酒经历,首先是华仔:“我第一次喝酒还是八岁的时候,我姥爷喝酒,喝了一辈子,最后喝死了。我当时好奇,就喝了一口,那是东北烧酒,差点让我呛死。从此我就离这玩意儿远远的。真正第一次喝酒是上高中,暑假里我去武汉体验生活,刷盘子挣了57块钱。当时我们很多同学在一起,白天干完活,晚上就在一个池莉曾经写过的小街里会餐,当时打开一瓶通化红葡萄酒。可能你们会问,你们怎么不喝干红或干白?这就跟何不食肉糜一样,我就不解释了。
反正我头一次喝通化红葡萄酒,一杯下去,当时的感觉就是话特别多,但是舌头发硬,越说越不利索。同学觉得我喝多了,便拉我回住的地方睡觉,让我醒酒。第二天上课,该生拿了一张纸给我,我一看,是我的笔迹。我问,怎么在你手里?同学说,昨天你喝多了,在我的房间里默写各种数学公式。你猜我当时的第一反应是什么?我赶紧从头到尾看了一遍,发现公式没有写错,这才长舒一口气。什么叫喝死事小,失节事大,这就是。” 蓝精灵接口说:“我第一次豪饮就是是我考上大学之后。我有个二爷爷,当年闯关东去了黑龙江,在东北开了个饭馆。我考上大学后,我爷爷带我去东北串亲戚,我在那里玩了几天。一天打烊后,我就跟我本家的弟弟在饭馆喝酒,当时比较放松,因为考上大学了。那天我们聊游戏、聊美女特别开心。你还别说,我这个弟弟和我一样都是情场苦命人,一时间惺惺相惜,同是天涯沦落人。我跟表弟喝了整整一箱啤酒,我喝了至少有五瓶,居然也没事,这是我到目前为止喝的最多一次。后来,我在家没事想试试能喝多少,结果我喝了一瓶啤酒就昏死过去了。
然后,我试着找回昔日的情境,你还别说,我一伤心,酒量就起来了!” 几个人开始轮流演说自己的喝酒经历,俨然自己就是看透俗物的酒仙。 其实,林逍也非如现在一样厌恶酒精。林逍小的时候,家里来了客人,作为家里的男孩子,林逍常常被父亲叫道酒桌上喝酒。虽然以后上了学没有再沾过酒精,但是却也谈不上厌恶。高中毕业,班里的几个有钱的学生组织联欢。整个联欢没别的内容,除了唱歌就是喝酒。当时林逍肚子里啥都没有,倒了一杯啤酒,跟大家碰,绕了一圈回来,发现酒杯里的酒已经不知道是什么东西了,可乐的颜色,闻起来有红酒、白酒、啤酒、香槟、饮料的混合味道,这样的“酒”林逍喝了好几杯。晚上回到家,林逍就觉得胃里不舒服,躺在床上难受得不行,浑身哆嗦得控制不住。从第二天开始整整一周,林逍什么都吃不下去,吃了就要吐。 再以后,林逍见到酒,就心生厌恶了。甚至有时候林逍都想,逼急了我把桌子掀了,让你们逼。林逍作为山东人,觉得山东许多地方都好,就是不喜欢逼酒这种风气。一上饭桌,就有人找一大堆让人喝酒的理由让你喝酒,还美其名曰“酒桌文化”,让林逍无比反感。
这时,文质彬彬的苏阿哥提议:“我们学《红楼梦》里面的人物,喝酒联句吧!” 狗宝说:“我们都是拙物,会联得什么句子?” 苏阿哥可能有了成算,说:“只要是七字句,而且押韵就行。从老大开始,每人两句。谁连不上来就喝酒。” 众人听到惩罚很轻,就是喝酒,正合心意,也就同意了。 老大狗宝沉吟了一下说:“还是毛毛来吧,我若是弄个韵都对不上,你们也就没法接了。毛毛,你找个韵简单的。” 林逍看躲不过,而且联句他也不怕,所以张口就来:“我就以AN为韵吧。世人笑我酒量浅,我笑世人看不穿。” 老大狗宝想了片刻说:“这个韵好,好接。我笑兄弟太固执,喝酒乐趣岂等闲。” 老二情圣顺着狗宝的意思说:“兄弟你要勤举杯,临到下咽一闭眼。” 老三苏阿哥是提议的人,早已斟酌好意思:“临风把酒皆兄弟,独自枯坐太难看。” 老四眼镜还在想着美女:“幸好天生是海量,美女面前英雄汉!” 老五瓜王很鄙视老四的自吹自擂:“阁下确实是海量,半杯下肚人已酣。” 老六华仔用湖北腔接着说:“怎奈山东规矩多,不会礼仪心里烦。
” 老七蓝精灵说:“让你整日穷臭屁,酒桌之上怎哑然?” 又轮到林逍了:“酒桌之上无胜客,健康愉悦才关键。” ………… 几个人轮了两圈之后,便将常见的韵用遍了,最后华仔、情圣、眼镜都被罚了数杯。 喝着喝着,大家讲韵用穷了,几个人除林逍外都略微带点醉意,便不再联句了。虽然之前联得也算勉强顺口,但是专业就是汉语言文学的他们也知道自己胡诌的水平的确不高。于是,仿佛是害羞一般,几个人红着脸,又叫了几箱啤酒,开始说这几天的经历。 狗宝首先开讲:“入学后受打击的那几天,我很压抑。后来想开了,去了理发店走了一趟,把头顶上的杂草一剪而光。从镜子里,我看着那闪闪发亮的光头,得意地笑了,心想,没想到剪光头这么帅。走在路上,遇到咱们班的班花和几个女生,我和他们打招呼后他们都十分惊异,其中一个很丑的女生说我是从那个监狱逃出来的强奸犯。我皱眉瞪眼,让她说好听一点,我什么时候成了强奸犯了,这也太难听了,太破坏我光辉、英俊的形象了吧。没想到那个女生竟然冲我抛媚眼,问我愿不愿意尝尝犯罪的感觉。我了个去,当时我恨不得一头撞死。
” 情圣说:“你们说我入校后有没有摸过女人?” 众人不屑:“你点背得惊动联合国,怎么可能?” 情圣顿时眼冒绿光,兴奋地说:“你们还别不信。我高中同桌不是体育学院的吗?那天我去他宿舍找他玩,发现他在散步。他的头发有点长,穿着灰衣灰裤,旁边站着一个比他高半个头的男人。我为什么能够认出他呢?就是因为他衣服上的图案我很熟悉。因为和这家伙的关系很好,我就从后面扑下去,想给他一个惊喜。我一个猛虎扑食,扑上那家伙,并且抱住了他,双手抓在他胸前。耶……!怎么软绵绵的啦!突然一声河东狮吼。原来那人不是我同学,而是个女的,她大叫放开。哎!我不是故意的!我只是一时看走了眼,把人认错了,还没来得及说对不起,那女生一个降龙十八掌打在我脸上,大叫色狼。我一看那女生长相,个字很高,但是面相比军哥还要恐怖。最可怕的是当时路上有许多人都在围观我,都认定我是个饥不择食的流氓。我脸红得比猴子屁股更甚,恨不能往地一下钻不出来。我尴尬地说连说对不起,认错人了,心情无地自容啊!她旁边的男生瞪出虎眼,大叫说,你小子,吃了熊心豹子胆,敢对我友无礼。
我一边暗暗佩服这位仁兄敢找这样的女朋友,一边我点头哈腰,赔礼道歉,只差没有下跪。那男生拧着我的衣领,举手欲打我。其实,他与我差不多高,要与我打架,我不怕。但当时!我理亏,只有低头任人宰割。好在这时候我哥们竟然路过,还是穿着那身灰衣灰裤。我再解释了很多遍,大家才相信我不是色狼。” 几个人都讲了自己最近的遭遇,多是凄惨无比。几个人也就愈发羡慕起林逍,各自嘱咐林逍一定要搞到肖瑶宿舍其他几个女生的信息。几个人都认定,肖瑶的宿舍一定是美女集中营。
最后是蓝精灵说:“那天我去校门口的必胜客吃饭,看见咱们班一个女生正朝我走来。我十分礼貌地说你好,她也笑着说你好。我仔细看了一下那女生,耶!怪事,她的鼻子上为何有一颗黑痣!这就有点怪了,以前从来没有看见过她脸上有黑痣。那女生看我有点怪异,停住了脚步,问我为什么申请如此奇怪。我冒出一句,你的鼻子上什么时候长了一颗黑痣啰!那女生碰了一下鼻子,黑痣掉下。她大惊失色,脸通红。后来本人才知,哪里是黑痣啰!原来是一坨鼻屎。” 众人正喝得得意忘形,听了蓝精灵的笑话,都恶心无比,苏阿哥竟然吐了起来。林逍看了一下,发现桌子上有一盘豆豉小菜,是苏阿哥爱吃的东西,和黑痣真的有点相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