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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玻璃

我是个孤单的女子。一直是。

十岁,父母离婚,母亲与一个长相英俊的男人私奔,父亲在一个秋日绵绵的细雨中自杀。我跟着姨妈过生活,从此,每天说的话不超过五句,很多人以为我失语,最多的时候,我去修道院外听诵经。

十七岁,我离家出走,不再看姨妈的脸色,她是喜欢浓妆艳抹的女人,与我的素白恰恰相反。

那些旧的棉裙子,藏着暗红的浪漫与忧伤,我有好多条,不是姨妈所赐,是母亲留下来的。

母亲,喜欢那些感伤的裙子。并且,她喜欢唱京剧,常常唱的是《春闺梦》,里面的两句我刻骨铭心:去时陌上花似锦,今日楼头柳又青。

我没有花似锦的少年时光,更多的时候,一个人跑上城墙吹箫,白衣翩翩,我是那个深深眼神的寂寞少女,十七岁,独上高楼,衣带渐宽。

高中毕业,我一个来到上海。

知道上海,是从张爱玲的书里。喜欢一个东西是一霎时而已,十五岁那年的晚上,我偷看一本小说《十八春》。曼桢说给世钧,我们,再也回不去了。

之前,我不知道张爱玲的。但那个晚上,我不仅流着眼泪看完了世钧和曼桢的爱情故事,也把“张爱玲”那三个字刻进了骨头里,爱屋及乌之后,上海,成了我梦里相思的城市。

十七岁,我背着行李第一次站在外滩上,风很大,有细细的泪滑过。

租了一个很小的亭子间,可以看到黄浦江水日夜不停息地流过,而我,白天去工作,晚上写字,一个字一个字写,我喜欢把语言用字表达出来,然后我把它们贴到“榕树下”。我有一台二手电脑,很破,可是,写字和上网足够了。

白天,我是老板手下的打工仔,文员、打字、负责接待,写一些广告词、卖衣服、推销化妆品……我做过太多职业。十八岁的生日,我正在麦当劳店里做店员,微笑着问,请问您需要什么?

如果我没有记错,是在这一天,我遇到良生。

近午夜回到家,我打开邮箱,看到有人留言,祝你生日快乐。

这是唯一一个祝我生日快乐的男人。我一年前发的帖子曾经说过,圣诞节,那是我的生日。

只有他记得。

他说,看过你许多文章,那样喜欢,跟过你许多帖子,是你的倾听者,如果你孤单,请来找我。

他留了电话和地址给我。

没有想过找任何人。是的,我不会去找他。这个城市如此寂寞如此华丽又如此孤单,我常常去外滩上吹风,一直吹得眼睛疼。

冬天了,我穿旧的棉布,格子的衬衣,短发,背着一个帆布包。我要的不多,干净的卫生间,热乎乎的一杯水,面包,白水煮蛋,再来些生菜。真的可以了,一向,我对生活的要求简洁到如此程度。

我只回了两个字,谢谢。

春节,我出了意外。

先是被小偷砸了窗户,所有东西几乎被一卷而空,再就是回家中路遇歹徒,包和手机全被抢走,之后,我的胃坏掉,需要住院。

在上海,我几乎是举目无亲,当我再也支持不下去的时候,我想到了他。那个唯一可以联系的人。

我打了他的电话,他问,哪位。

殊央,我说,我是殊央。

殊央,你在哪里?

我的胃疼到直不起腰来,我轻声说,我在医院,胃出血了,恐怕要手术。在生与死的关头,脸面是多么低,我顾不得自尊,与第一次电话联系的人说,请你,借钱给我。

半个小时后,人和钱全到了,而我已昏过去,醒来时,手术完成,我看到一个眉清目秀的男子,很长的发,用小皮筋捆上,他苍白的脸上浮着笑,殊央,你终于醒来了。

那是我与良生的第一次见面。

多年后想起,我依然不能忘记他苍白脸上浮起的笑容,淡淡的,有如一个忧伤的天使,当然,用天使形容男人真的不合适,可是,他的确给我那样的感受。

那种男人的清秀,如一把剑击中了我,我的脸,突然红了。

这个长我五岁的男子握住我的手说,殊央,很快就会好的。

第一次出现在良生的画室里,我震惊于他的画。

那样惊世骇俗,那样张狂,那样才气逼人。我扭转头看他,他在离我五厘米的地方看着我,我想躲闪,他却托起我的下巴,喜欢吗?

来不及说,来不及答,他已经拉着我的手进了他的卧室。其实,只不过是一张垫子,有粉红色的纱做罩子,那样艳情而迷离。屋子里放着上世纪三十年代的老音乐,他点了一支烟:我喜欢三十年代,那样风情绝代。

是的,是的。我说,我也是。

这么不爱说话的女孩子,他再度托起我的下巴,他总是爱托起我的下巴:你一直这么忧伤吗?为什么比我还要忧伤?

这个和我一样流浪到上海的男子,以一种忧伤和风月击中了我,我们四目相对,如《胭脂扣》中的如花与振邦,久久,久久地说了一句,我们相爱吧。

相爱,原来,可以,这样简单。

十九岁,我与一个流浪画家相爱,他面容清秀,喜欢在画布上画一些奇怪的女人,那些女人都有一双深深的眼睛,那天下午,他画了我。

十九岁的我,有光滑的皮肤、细腻的眼神,我坐在一张古老的木椅上,被他一笔笔画着,三个小时,我就那样看着他,这个我喜欢的男子,他专注地画着我,眼神里如孩子一样洁静。

之后,他用毛毯裹住我,然后抱我入怀。

我睡着了,在他的怀中。

晚上,他煮了红枣小米粥给我喝,小小的房间里飘着香喷喷的味道,我说,我好久没有喝到这么香的粥了。

殊央,傻丫头。他叫我。

我真的很傻,傻到流了眼泪,我的眼泪落到他的衬衣上,我说,请你,一定好好地疼我。

十九岁,我成了良生的娘子。

他唤我娘子,我唤他官人。

我忘记说了,我一直会唱戏,只是从来没有开过口,母亲唱的时候,我已经不知不觉学会。那天晚上,我喝了酒,是一种叫女儿红的酒,我唱了戏给良生听,我唱的是,《春闺梦》。

我仍然回自己的小屋住,我对良生说,习惯了孤单。他嫣然一笑,我也是。两个孤单的人居然相爱。

仍然四处打工,这家公司到那家公司,良生出了钱,让我去复旦进修,我下了班,再到那里听课。

旧的裙子,宽大的书包,我总是这样来去匆匆。我的眼中,没有复旦女生得意的眼神,但我的眼中有欢喜,因为,我有我的良生。

下了课,再去他的画室,我宁愿为他,洗手做羹汤,只要他喜欢。在香山路上,每次我去,都要路过一座老房子,窗子很特别,哥特式的长窗,全是彩色玻璃拼成的,和良生一起回来时,灯光会亮起来,晕黄的,家的感觉,一下子让人的心柔软起来。我终于明白自己为什么如此贪恋这个城市,一种堕落腐朽和纸醉金迷里还有一丝粉艳艳的****,让人欲罢不能。所以,当年的陆小曼死也不回北京了,她让志摩每天搭免费的飞机去北大教书,那个每月挣八百元大洋的诗人穿着有破洞的旧袍子,而小曼,连手帕亦是法国原装货。去看他们故居时,我湿了眼角,拉起良生的手,有朝一日我成了你的妻,定不让你穿那样的袍子,心会痛死。

他依然忧郁,有那样风月的眼神,这种眼神,我知道另一个男人有,《霸王别姬》中的程蝶衣。

我缠绵着良生,良生,和我好吧,一辈子,不分离。

良生看着我,眼神浩如烟海,殊央,你说,什么是一辈子?

我告诉他,差一年一个月一天一个小时一分一秒都不算一辈子,他抽了一口烟,亲爱的,一辈子真的太长了。

而我觉得一辈子太短,如果我喜欢这个人,我情愿,生生世世,来生来世,永远不分离。

争吵,是从永恒与短暂开始的。

他要的是刹那烟火,我要的是一生一世,今生今世,我认定他是我的唯一。

不,他吐了一个烟圈说,从来,没有女人是我的唯一,你知道的,我有过很多女人。毕加索也是,达利也是。他们都不止一个女人,那是他们灵感来临的源泉。

无耻。我的牙齿咬着嘴唇,出了血。

我转身跑,一直跑,跑到江边上吹冷风,有谁知道我的痛?

一个人在小屋里躺了三天,第四天,他过来,抱住我,头抵到我的胸前,我们重新和好,没有办法,这是我的劫数,我喜欢他,不能逃脱。

彼时,他已经在嘴边挂着一个女人的名字,他说,她是戏剧学院的,艺术感觉真好。

我看过他画的她,我确定,她上了他的床。

因为,她的眼中,有****。

而我,依然离不开这个男子,他落魄而感伤的气质吸引着我,是的,他画画时的眼神是那样倾国倾城,眼神迷离,好像,那是世界上的唯一。

常常卖了画我们就去吃海鲜,他亦舍得为我一掷千金。没钱的时候,两个人在淮海路上看那些贵得要死的衣服,他说有了钱全买下来送你。

我喜欢他说话时漫不经心的语气。

他就是这样,无意之间就让女人倾心了,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其实我知道,他只是一个三流画家,他卖画,是画一些赝品。甚至,他画过陈逸飞的《双桥》,我们一起去周庄时,他说,如果早生二十年,就不会有陈逸飞。

我缠绕着他时就是火,而一旦一个人坐在窗前就是冰。二十一生日岁那天,良生带我去了水边的老酒店——和平饭店,那是上海最好的酒店,对面就是黄浦江,绿色铜皮瓦楞装饰的花岗岩大楼,因岁月而泛黄了的白色大理石,即使在最热的夏天也让人心里感觉凉爽。良生牵着我的手穿过大堂,褐色的高大护壁板,黄色的铜栏,青春时代建筑的黑色铸铁花纹旖旎而浪漫地弯曲着,来到房间里,帏幔低垂着,风从黄浦江上吹过来,我们的吻急急地像一场樱花雨,这场爱恋,到死也不会忘记吧?一起站在窗边看对面的外滩,忽然不知道今夕何夕,细细的腰被爱着的人握得好紧,生怕一放手,一切皆成空吧?

一切果然成空。

秋天,他来,索我的钥匙。

为什么?我问。

不爱了。他说。

这么简单,三年,说不爱了就不爱了吗?你以为,我是一块布,或者一次性的筷子?我嚷着,顾不得自己有点结巴,甚至,头发是乱的,嘴唇是哆嗦的,我的衣服,还有几粒扣子扣乱了。

我讨厌死缠滥打的女人!

我就要死缠滥打,是的,我不能离开你,离开你我会活不下去,你知道的,可你为什么要这样折磨我?我自顾自地说着,全然不管良生漠然的眼神,他去拿他屋里的钥匙,而我死死抓住不放,他使劲掰开我的手时,我抓到了桌子上的水果刀,前两天,我用它为良生削过苹果。

决绝地,一意孤行地,我把刀割在了自己的腕间。

血似洪水决堤那样,只听到一声惊叫,他抱我跑着,打出租车,到医院,后来,我真的不记得了,一切那样模糊,晃动的人群,晃动的脸,白色,无影灯。

醒来时,窗外下着雨。

良生趴在我的床头,他瘦了,我看着他,笑了笑:良生,你为什么总是那么好看?

我们重归于好。

好不了多长,便是吵,他再也画不出,没有激情,便开始骂,骂之后,他动了手。

我的身上,常常青一块紫一块,他说,殊央,安殊央,安殊央,你会毁掉一个天才的画家,你知道吗?你知道吗?!

如一只受伤的猫,我蜷在他的脚下,我什么都不知道,我只知道我这么爱他。

彼时,公司里的副总开始追求我,他说,殊央,你有空谷幽兰的气质,看到你的男人,怎么可以不爱?

我淡淡一笑,请你,请你不要爱,我已有爱。

我这样轻易拒绝一个长相英俊的海归男子,明明,公司有众多女孩子心仪于他,他英俊多金,家世良好,当然,还有迷人的微笑。

可我只喜欢那个对我用暴力的男子,我喜欢他沉醉时的样子,喜欢他忧伤的抽烟的样子,他只吸红山茶,那种低价的香烟,我说过有了钱让他吸万宝路,他笑笑,我只吸红山茶。

两年之后,我们终于分手。

这次,是我提出分手。

二十四岁,我不能容忍他每日醉酒,不能容忍他把不同的女人带回来睡0觉,而且,我的腕上,有了三道疤痕。

我与良生的爱恨情仇,就此别过。

镜子中的我,还年轻,但我的心,已经老了。

没有了爱情的城,于我是一座空城,我离开上海,到北京。

有年轻的男子追求我,我与他们眉目传情,他们以为我是受过良好教育的女子。彼时我是外企的中层,有自己的车子,穿了香奈尔女装,喝卡布其诺,与女友在国贸或星巴克聊天。

我与那些白领女子并无二致。但我知道,我不是白领女子,我是那个穿着旧棉裙上城墙吹箫的女子,是那个爱上一个有着忧伤眼神男子的殊央。

二十六岁,我谈婚论嫁,遇到一个弹钢琴的男子,他牙齿洁白,有浩如烟海的眼神,额前黑黑的散发,有如良生一样的忧伤与空灵。

我注意到,他手指细长,所有与艺术有染的男人,都是手指细长的男生。

他向我求婚,我只说一个字,好。

我们闪电结婚,只一个月,我便是他的新娘。

新婚夜,他抱着醉酒的我,叫着另一个妩媚的名字,从看到他第一眼起,我便知,这是与我一样心碎的人,我们是两条心碎的鱼,一直游,一直在岸上游,也许,我们可以相互取暖。

醉意蒙蒙中,我唱《春闺梦》给他——细思往事心犹恨,生把鸳鸯两下分。终朝如醉还如病,苦依薰笼坐到明。去时陌上花如锦,今日楼头柳又青,可怜侬在深闺等,海棠开****想到如今。门环偶响疑投信,市语微哗虑变生,因何一去无音信,不管我家中肠断的人。毕竟男人多薄幸,误人两字是功名,甜言蜜语真好听,谁知都是假恩情……终于,我唱到泪流满面,他抱我入怀,亦是听得泪流满面。

一年后,我生小儿,取名忆生。

再一年,我陪夫君去上海开钢琴演奏会,在大厅,我遇到良生。

他依然如此,风流忧伤,落魄华美,宛如一朵黄昏里凋谢的晚菊。他的身边,站着一个三十多岁的美少妇,看到我,他嫣然一笑,殊央,你胖了。

然后,他附在我耳边说,现在,是她养我。

我看了看他,笑笑说,那就好。

我的心痛,我的悲伤,我的相思,就此,两两相忘于江湖。

从上海回来后,我第一次和自己的钢琴王子说,亲爱的,我想和你再结一次婚。记得上次结,牧师问我,你愿意和这个人白头到老吗?我选择了沉默。

如果他再问,我会说那三个字我愿意。

至此,我终于明白,我曾经爱过的,为爱受的那些伤害,和生活的凡俗与华美比起来,实在是不值一提。而所谓的生生世世的爱情,有时,不过是自己对爱情的一种臆想,不过是对所有青春的恋恋不舍,那只是一个人的爱情,与他无关,与爱情无关。

我和良生的爱情,是隔着一层华丽而透明的玻璃看过对方一眼,当他把玻璃推倒,碎了一地,那碎玻璃,曾扎碎过我的心,仅此而已。

所以,我对着秋日的北京说,拜拜,我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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