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9596500000004

第4章 皮实(2)

儿子低微的姿态,让孔繁仁又气又怜,且有一种隐隐的受用,他觉得自己的地位高了起来。

奇怪地,在这种又穷又屈辱的生活面前,孔大成居然能够平静地忍受。起初他还抱怨自己的工作又脏又累,现在他好像很怕失去这份工作,任劳任怨。

孔繁仁感到一点欣慰。这人,只要认命就好。

一天他从电视上看到,乡下打工的人也应该跟雇主订立劳动合同,而自己在砖厂里已经十年了,还是一个不明不白的身份;一旦干不动了,跟谁去要个说法?他有些担忧,想向孔大成讨个主意。待小两口吃饭回来,他推开了儿子的房门。

宋丽娜的裙子很短,坐在沙发上,满眼都是她白花花的大腿。儿子就躺在她的大腿上,眼睛合着,驯顺得像个吃饱了的猫一样。这个情景让他很尴尬,他干咳了两声,想退出去。儿子睁开了眼,身子也不欠一欠,摆摆手:“爸,你坐。”

他反而慌乱了,连连说着:“我没事,我没事。”像做贼被发觉了一样,羞羞地退了出去。

到了院子里,他喉头热了起来。他明白了,对宋丽娜那玩意儿,儿子是真心稀罕的,稀罕得都没了囊劲儿(腰杆儿),甘心情愿地养她了。

这男女之间,还有这种爱法?他问自己。

真是没道理。他摇摇头。

回到自己的屋里,在十五瓦的昏暗灯光里,老伴正屈着身子擦仓柜。他心里很酸:“黑灯瞎火的,你擦它干吗,又没有人来。”

“嘁,干干净净的日子是过给自己的,又不是让人瞧。”老伴说。

他的心依旧地酸,酸到心尖儿上了。他觉得这干净真是无用,干净得他们老两口之间很隔膜。

“明天跟我去医院,治一治你的肋膜炎。”他劈头就说。

老伴一愣:“你今儿个怎么了?”

“你没看见孔大成那小子整天欺哄咱那两疙瘩钱?赶紧派上用场,省得他惦记。”

“你跟儿子置什么气?”

“他不是我儿子。”

第二天孔繁仁果然硬拽着老伴去了医院。

仓柜里的那个布包,有理由敞开了身子;但依旧待在那里,它待习惯了。

孔大成再跟他要钱的时候,他别有意味地一笑,对儿子说:“跟我来。”他掀开仓柜,指指那个敞着身子的布包,“你看,它空了。”

孔大成知道父亲在嘲弄他,但他没有发作,因为他知道,布包里的钱是给母亲看病了。乡下人根性中的一点孝道,给了他一点忌讳,他不能胡说八道。心中的不平无处发泄,他狠狠地朝空茫里瞪了几眼,并且用力地啐了一口,他觉得,自己的难堪与苦恼是空茫里的一个什么东西造成的。

孔繁仁哆嗦了一下。因为他分明感到,在生活的无奈面前,年轻的儿子和年老的自己感受是一样的。这种相同,使他的痛苦深了一些。

孔大成只能婉转地规劝宋丽娜,央求她改一改习惯,把日子弄得简约一些。

简约的日子过了一些时日,宋丽娜再也不能忍受,悄悄地出走了。

孔大成从原来那家歌厅里找到了她,用自残了一根指头的方式,把她“请”了回来。

面对孔繁仁幽怨的眼神,宋丽娜竟一点愧色都没有,反而仰高了脸子直视他,且堆着一种莫名其妙的笑。

这让他明白了一个道理:儿子的矮,原来就是自己的矮。

他恨她,从这天起,他一句话都不跟她说了。

家庭气氛虽然沉闷,宋丽娜职业性的笑声却越来越响亮,像一把刀子,任性地游弋在空气之中,刮碎了孔繁仁的骨头。

他连自己的儿子都不理了。

孔大成进了父亲的房间。父亲正嚼香菜根儿,喝门。“爸,能不能给我一杯?”父亲像没听见一样,吱地喝了一口,把杯子重重地墩在桌上。为了打破僵局,孔大成端过父亲的酒杯,喝了一口。父亲抬手就把杯子中的酒泼在地上,重新满上。

“爸,你能不能不这样?你跟个女人置什么气?”

孔繁仁愣了一下,把满满的一杯酒一口倒进肚里。

空酒杯刚被父亲满上,孔大成一把抢过来,全部倒进肚里。

母亲看到这个阵势,抄了酒瓶子:“你们爷儿俩是要争着把自己灌醉了,好理直气壮地现眼。”

“把它给我放在那儿!”孔繁仁吼道。

“就知道跟我凶。”酒瓶子又怯怯地回到原处。

孔大成把瓶子抄到手上,把里边的内容全部控诉到自己的肚里,然后娓娓地说道:“爸,知道你心里气,可丽娜心里也气,一到半夜她就止不住地哭。”

“蝬!我只听见她猫叫春的声音,从来没听见她还能发出人的声音。”

孔繁仁不开口则已,一开口就这么刻薄,孔大成回敬了一句:“爸,你是越来越不会说人话了。”

孔繁仁白了儿子一眼,嗫嚅道:“那她还这么摆谱儿?”

“你知道她为什么这样?”

“我哪儿知道。”

“她是因为自卑。”

“原来这家人是他妈的矮到一块去了。”孔繁仁心里叹了一下,嘴上却反问道,“这会是真的?”

儿子没有回答,只是冲他笑,笑得怪怪的。

“爸,丽娜在这个家里,不求你对她多么好,只要你能给个笑脸就是了。”儿子撂下这么一句话,扭身就出了房门。

“闹来闹去,还都是我的不是了,嘁。”孔繁仁木在那里。

不过从这天起,儿子像换了一个人似的,再也不跟他伸手要钱了。

接下来的日子好像很平静,仓柜里那个布包,又渐渐地支棱起来。孔繁仁心里踏实了许多。他觉得这才是日子—再穷的家庭,也是应该有几文存款的。

但这段时间里,出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孔大成的脸上,总是隔三差五就有几道抓痕。

“大成,你的脸是怎么回事儿?”他终于隐忍不住,问道。

孔大成白了他一眼:“你甭管。”

有一天,孔大成的手指又少了一截,也不去医院包扎,只是让宋丽娜用穿破了的丝袜随便缠了一下。问其原因,孔大成很不耐烦:“你甭管。”

打听了好几天,孔繁仁到底是弄明白了:道班上也实行承包了,在养路费的收取上,承包人有一定的机动权,孔大成有机会高收低报,克扣了一部分费用。事情“穿帮”了,道班要起诉他。一旦被起诉,就意味着被判刑,被开除公职。孔大成急了,找道班领导求情。道班领导不待见他,因为他平时从不跟领导走动,还满脸阴郁,拒人千里。所以领导说:“这我可帮不上忙。”在绝望中,孔大成阴郁地一笑:“我表个决心吧。”随后就切掉了自己的一节指头。他的动作很潇洒很轻松,领导却愣在那里:“你这是何必呢?”领导是个见不得血的人,心一下就软了,答应内部处理—作公开检查,扣发一年的工资。

孔繁仁对儿子说:“孔大成,可真有你的,你怎么就知道你这招就管用?”

“一般都是这样,富的怕穷的,穷的怕横的,横的怕不要命的。”孔大成不无得意地说,“而且,当官的都是胆小怕事的人,他看到你连自己的指头都那么不在乎,他的指头就更不在话下了。”

“你有多少指头?”

“还有八根。”

“都切完了还切什么?”

“还有丽娜的十根指头。”

“你媳妇的切完了,就是你老子的了,对不?”

“嘁,你的不值得我切。”

“你别跟我耍贫嘴,仓柜里的布包里,还有几个钱,你拿就是了。”

“你甭跟我提布包的事,我一见到它心里就犯堵。”

儿子混到了这个地界,孔繁仁倍感凄凉。再见到宋丽娜很讲究地吃东西的时候,他心里很难受,觉得这玩意儿是在吃男人的命。

他把布包里的钱拿给儿子:“你先花着。”

“你少寒碜我。”儿子拒绝道。

“单位一年不给你开支,你怎么过日子?”

“丽娜不是做过小姐吗?让她去卖。”孔大成笑嘻嘻地说。

孔繁仁抬手就给了儿子一记耳光:“孔家的男人还都在呢!”

笑容在孔大成的脸上凝固了,他疑惑地看着父亲。孔繁仁的脸由于急剧的抽搐,皱纹交错地起伏着,像一堆碎皮子,被拙劣地缝起来一样。他的心疼了一下:“爸。”

孔繁仁哆嗦了一下,把捏皱了的钱扔在儿子面前:“我横竖还是你爸。”撂下这么一句话,他抽身而走。

从这天起,仓柜里的布包,永远地空了。令他欣慰的是,老伴自从手术之后,身体越来越好,而且越来越没有钱的概念。

每到月底开支的时候,除了留下与老伴最基本的开销,他统统都给儿子送过去。儿子跟他开玩笑说:“爸,这可是你主动给的。”他摇摇头:“你就省省吧。”

或许是因为感动,宋丽娜不仅很亲热地叫他爸,而且上赶着跟他找话说。他起初一脸的严肃,是一句话茬儿都不接的。后来他觉得这样有点不厚道,好像让人总是记住自己是债主一样。既然让人家剥削了,就应该表现出心甘情愿的样子,不然这人就显得不值钱了。所以,宋丽娜再叫他爸时,他也会“嗯”一声,递过来的话茬儿,只要他能接得上,他也会多说两句。

这个家庭的亲情好像浓了许多。

还有一重变化:他虽然被儿子弄得分文不剩,但在一贫如洗之中,他居然获得了一种意外的激情—他很乐于做他的窑工了。以前总觉得自己是给窑主打工,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就是了;现在不同了,他是在给自己打工,砖厂的兴衰就是自己的兴衰。所以,即便是刮风下雨、头疼脑热,他也不歇工。

孔繁仁又捏了一尾香菜根,喝了一口酒。今天,幸亏自己定了定神儿,看出来那孔窑还有保住的希望,及时地做了一回柱子,不然窑里的那五万多块红机砖就损失了。“谁说人一老了就不中用了?”他对自己很满意,所以即便已喝成了血脖子,也要多喝几杯。醉就醉吧,也该鸡巴醉一回了。

前几天下了一场雨,烘干窑的窑体有些松软。干着干着活儿,眼见着窑里的那面墙缓缓地坍下来。不知谁喊了一声:“快跑!”几个人就兔子一般窜了出去。孔繁仁之所以没有立即跑出来,是因为关键的时候,他打了一个软腿儿。他重新站稳了之后,索性回头瞧了一眼。他发现,窑体虽然往下坍,但那根立柱还没有倒下。如果帮它撑一下,还能站住。他肯定了这种可能,毅然冲了上去,用肩膀死死地顶住了立柱,然后大声喊:“快拿横木来!”

这个声音很有震慑作用,跑出的人真的按他说的办了。加固了立柱,捆绑了横木,窑体的坍竟然止住了。

窑主用力拥抱了他:“老孔,你他妈的就是我爹!”

现场就赏了他二百块钱。且对那几个窑工训斥道:“你们他妈的还有没有点良心!”

这一下子就把孔繁仁给害了,工友们都不把他当英雄看,下边议论道:

“他是见钱眼开。”

“就是,他是穷疯了。”

“他穷,咱们也穷。”

“咱们跟他可不一样。”

“怎么不一样?”

“他家有一个做过小姐的儿媳妇,一天没钱都不成哩。”

“就是就是。”

“嘻嘻,嘻嘻……”

这些议论,孔繁仁自然都听到了,但是他不想去申辩,他想,有些事情是越辩越黑,反倒没意思了。他问心无愧,当时自己的确没有想到钱的事,只是本能地想保住那孔窑。这就足够了,它完全能妥帖自己的心。

他精神饱满地进了家门,院井里正巧站着他的儿媳妇宋丽娜。他情不自禁地冲她笑了笑,主动打了一声招呼:“大成还没有回来?”

“哼,回来有什么用。”宋丽娜说。

内心喜悦的孔繁仁,这时的反应出奇的敏感,从儿媳妇的语气中,他判断出,她眼下缺钱花了。

兜里那两百块钱好像动了一下,正搔到他的痒处,他嘿嘿地笑了起来。

“爸,遇到什么好事了,这么高兴?”

“嘿嘿……”

“这么高兴,莫非是捡到了钱?”

“真让你猜对了,得了两百块奖钱。”那两张被揉皱了的百元钞票,竟自己从暗处跑到了手上,明晃晃地展示给女人看。

宋丽娜眼睛亮了一下,又倏地黯淡了,轻轻地摇了摇头。

儿媳妇的表情被孔繁仁捕捉到了,顺口就说了一句:“你要是有用处,就拿去。”

儿媳妇的眼睛又被点亮了:“那多不好意思。”

“拿去就是了。”他补充道。

钱进了儿媳妇的口袋之后,他的心还是皱了一下,暗暗骂了自己一句:真是眼皮子浅,刚有这么点儿喜事,心里就藏不住,嘁!

宋丽娜转眼就从街上买回来两份肯德基,还让了让他,他说:“这东西,咱吃不惯。”

他咬他的菜根,喝他的门,谦卑地享受他喜悦的余绪。

儿子回来了。

嗲声嗲气的笑,就一波一波地传了过来。

起初没在意,但喝到酒精能替人说话的时候,他饱满的心情憋了下去:“蝬!”

他既骂的是那对骚情的人,也骂的是黯淡的自己。那不知节制的笑声,让他突然就看清了真正的自己:他的挺身而出,真的不是什么义举,骨子里还是为了钱。包括他的勤劳敬业,也都是一个“钱”字暗暗地支配着。

他感到自己很不名誉,很可怜。

他还发现,对那对玩意儿(这时,宝贝儿子,也成玩意儿了),他虽然毫不保留地奉献着,但一点儿也不爱他们。

厚厚的灰暗完全覆盖了他。空中的明月也成了一把物质的镰刀,锋利地割着他的骨肉。“活着真他妈的没什么意思!”

他想到了死。

他朝空茫里巡视了一番,看到了墙上的一个电门。

他兀自笑了笑,径直走了过去。

一道蓝光闪过,他被重重地摔在地上。虽然瘫软着,但知觉全在,奇怪了,怎么就电不死?

他怀疑自己决心还不够大,毅然站起身来,再次径直走过去。

又是一道蓝光闪过,他重重地倒了下去。知觉渐渐离他远去,他还来得及幸福地叫了一声:“痛快!”

“你真是越来越不正经了,竟然直挺挺地躺到了地上,你就不兴少喝点儿?”

他听到了老伴的声音。

他知道自己还活着,只不过是醉过去了一会儿而已。

他羞愧地爬了起来,躺到床上,眼泪铺天盖地而下。自己真是个贱人,连阎王老子都不待见了。

罢了!他想,既然死不成,就干脆没皮没脸地活下去。

他醉酒之后,有个习惯,就是死过去一般酣然入睡。可今天却怎么也睡不着,眼前总有影像晃动—一会儿是窑体缓缓地往下坍,一会儿是宋丽娜猩红的嘴仓鼠一般啃啮肯德基,一会儿又是孔大成躺在媳妇肥白的大腿上安详得不知羞耻……影像晃动得他头很疼,心绪很烦躁,感到温柔的夜色像蓄了过量棉花的大被子,捂得他透不过气来。“蝬!”

骂过了也不轻松,索性坐了起来。

他打开了电灯。

素日的灯光如豆,今天霎时就白了一大片,像正午的日头,晃得老伴怨了一声:“你抽什么风?”

“嘿嘿,我要学一会儿《老三篇》。”

“你是癔症了。”

他懒得跟老伴辩白,径直从仓柜里取出了那本珍藏的红书。

年轻的时候,他是学讲用的先进分子,很是风光了一阵子。记忆虽已尘封了多年,但一抚摸到那红色的封面,灰暗而多皱的心,立刻就明亮就舒展了。

醉眼也不朦胧,每个字都清楚。

他嘴唇无声地嚅动,老伴知道,那是他在用心读呢。她用被子蒙上了脸,因为是个不想心思的人,很快就睡去了。鼾声很响,孔繁仁不免有些厌恶,摇了摇头。

鸡叫了两遍,他感动了两遍,因为虽然日子跟以往大不相同了,然而还能听到鸡叫。但是感动之后,他生出一种困惑:《老三篇》的内容依旧,怎么感受却有些莫名其妙?白求恩为什么不远万里来到中国?是因为他与老婆的感情不和,想躲她远些;张思德为什么到深山里去烧炭?是因为离伟人太近,手和脚不知怎么放才好;愚公为什么要移山?农村里有句俗话,眼不见为净。眼不见的东西就是没有,是不会让人动心思的。可山偏偏就在他眼前,他堵得慌。

他们其实跟自己没什么两样,都是常人的烦恼闹的。

他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朝自己的脚脖子上狠狠地掐了一下。

竟感觉不到疼。

芡,这些年,听到的,见到的,经受的,乱些,杂些,能够理解的少。总以为不理解的,就像耳旁风,刮过去就结了,没想到也会在心里落下一些种子,还偷偷地长出一些怪草来。我孔繁仁到底也不是过去的孔繁仁了,“歪”了不少。

为什么还吃腌菜?是口味。

为什么还吃摊坨子?还是口味。

日子过得这么皱巴,与孔大成和宋丽娜有什么关系?还是该死的口味。

他把自己弄羞愧了,觉得真不该动摸电门的念头。

都是几口猫尿儿闹的。他对自己说:“今后,应该活得皮实些。”

同类推荐
  • 别害怕爱情在路上

    别害怕爱情在路上

    六年前,贝萨妮的丈夫曾经出轨,并与她离婚,现在他却想要回来。怀着对爱情深深的迷茫和不安,贝萨妮带着前夫的母亲露丝和女儿安妮,驾车横穿美国,去参加露丝的同学聚会。露丝要去见多年前被她深深伤害过的初恋,安妮则刚刚结束了一段恋情。在路上,贝萨妮邂逅了一位沉默的摩托车手。在他身上,她感到一种强烈的共鸣。她将如何面对突如其来的爱情,如何学会倾听内心最真实的声音?
  • S7 红蚀

    S7 红蚀

    2016年的一个夏日,有机陨石坠落裴吉特岛,导致周边生物蚀变,国际恐怖分子故布疑阵,企图掠夺放射性陨石控制地球,“游客”S7的“羽”挺身而出与恐怖分子、圣战“骑士”、异兽等展开殊死搏斗,故事一波三折,情节跌宕起伏,冲破重重难关,最终完成使命。但是面对神秘的“业火”即将轮回,神马是“业火”?谁又在幕后坐庄操控呢?酷炫、帅气、身负使命的“羽”又该如何hold住?
  • 成化年间的爱情故事

    成化年间的爱情故事

    爱她,不是从记事的四岁起,而是从出生开始——她已是他的劫难。一个韶华已去的女子,是如何博得一朝皇帝的专宠,乃至一生一世终不能忘的……经典中的经典。小说的精妙之处,在于为历史上尽人皆知的一个可恨的女子赋予了新生,宛如她活生生地站在我们面前,用她那婉约清丽的声音为我们讲述湮没于历史长河中的一段苍凉又绝望的爱情。
  • 公子无色

    公子无色

    一只腹黑的大尾巴狼栽在一只老实兔子手上的故事。对于这桩事,大尾巴狼的感想是:挖个坑,把自己埋了。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夜路走多了总会遇到鬼的,腹黑太久了总会栽跟斗的。
  • 死亡预言(故事会经典悬疑系列3)

    死亡预言(故事会经典悬疑系列3)

    故事(一)这里流行传染病:那老头名叫威尔逊,早年是个流浪汉,现在却是本城一个亿万富翁的父亲;那家收容所是他儿子创办的慈善机构,可是这个父亲却整天守着收容所的大门,千方百计地阻止那些想进收容所的人,尤其是年轻人,他威胁每个想要进去收容所的年亲人:这里流行传染病……故事(二)死亡预言:最近,铁尼镇上出了件奇事,罗伯茨是镇上的塔罗牌算命师,他算出自己这几天之内会有血光之灾,于是在住处门外张贴了一张告示,上面写道:“本人推算出最近一周内自己会死于意外,所以即日起不再接待任何顾客,敬请谅解!”
热门推荐
  • 倾君绝恋之冷冷君心

    倾君绝恋之冷冷君心

    她是一个刺客,一次任务卷入一场勾心斗角的虐爱,阴谋?血海深仇?商界龙头和组织老大,真相一步一步逼近。“你只是他的影子?”他为了保护她,不惜一切骗了她。”如果要恨你就尽管恨吧。“两个男人,一个霸道,一个专宠冷漠,她该何去何从。
  • 回归复仇公主

    回归复仇公主

    十二年前,三个小女孩的母亲被杀,她们发誓,一定会为母亲报仇。十二年后,当她们强势归来,是谁噩梦的开始,是谁的心,为她们而跳动。(预知后事如何,请看偶的小说。妖妖第一次写小说,写的不好,亲大家原谅)
  • 从云

    从云

    有一天猪脚被外星飞船砸了!猪脚激动了!遨游星空的机会就在眼前。。。当猪脚经过千辛万苦踏入星际旅途才发现麻烦刚刚开始。
  • 三字经

    三字经

    《三字经》,是中国的传统启蒙教材。在中国古代经典当中,《三字经》是最浅显易懂的读本之一。《三字经》取材典故范,包括中国传统文化的文学、历史、哲学、天文地理、人伦义理、忠孝节义等等,而核心思想又包括了“仁,义,诚,敬,孝。”背诵《三字经》的同时,就了解了常识、传统国学及历史故事,以及故事内涵中的做人做事道理。
  • 后续天仙

    后续天仙

    五百年前,七仙女紫月与凡人私自结合,诞下一女。天帝派遣十万天兵天将下界捉拿。五百年后,该女紫依长大成人,成为天界众多人的宠儿。紫依生性活泼开朗,在一次与好友沉香探访神树岛时,揭露出一个事关众生的惊天秘密。后来,在天帝的派遣下,紫依继续下界追查。在凡间,紫依进入一所高校,身边众多优秀男子出现,或爱恋、或知己、或背叛,紫依如何在诸多阴谋之下成长,又如何收获自己的爱恋。。。。。。
  • exo之飘雪亦旧

    exo之飘雪亦旧

    前面十章是为了通过审核,请从十一章开始看。简介:爱上某个人,是鹿暖做过的最后悔,最愚蠢的决定。曾经被他伤害,以为自己到了一个新的环境,经历了一个新的蜕变,便可以将他忘却,可是冥冥之中的缘分,却还是没有断尽,居然还是遇见了他。面对哥哥的阻拦和情敌的宣战,以及吴世勋的陪伴,虽然鹿暖心里还是放不下,但是她明白了,自己虽然与他纠缠了一生一世,最后却还是所嫁他人,不是他辜负了自己,而是自己,死心了......
  • 不灭符魔

    不灭符魔

    天命不绝,自将逆天改命。几个年轻人,有各自的机缘,命运冥冥之中安排他们走在了一起,共赴修仙大道。
  • 高唐梦

    高唐梦

    李饮家贫,从小习毛体,喜诗词,上高中不久,便开始了大唐开元之旅。本书风格写实,文笔先下重墨,之后会浓淡相宜。——这是芹菜的第一本书,肯定会有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真心希望得到大家的宽容、理解与支持。——以下附庸风雅——香草美人,当从那馨香之物始。至于仗剑去国,游历天涯的情志,大唐除了这白之侠气和饮之儒雅,竟是难寻其右。饮穿大唐,唯有缚鸡之力,未得莫测神功。此人生存之道太差,只运气极佳,又因儿时于那诗词歌赋的些许嗜好,竟在大唐成了正果。至于正果究竟为何物,以愚拙见,当是免不了正头娘子以齐家,偏枕美妾以风流。再如治国、平天下者,当是凭栏浊酒咏醉之词,不足为据,只做流年笑谈罢了。
  • 我该拿什么换回你

    我该拿什么换回你

    张默,离开的时候不要回头,以后活着也不要来找我。我以为我只是错过你。子黯,值得庆幸的是,牵着我的手一直是你。
  • 希腊神话故事·第二卷

    希腊神话故事·第二卷

    希腊文化源于古老的爱琴文明,他们是西洋文明的始祖,具有卓越的天性和不凡的想象力。在那原始时代,他们对自然现象,对人的生死,都感到神秘和难解,于是他们不断地幻想、不断地沉思。在他们的想象中,宇宙万物都拥有生命。然而在多利亚人入侵爱琴文明后,因为所生活的希腊半岛人口过剩,他们不得不向外寻拓生活空间。这时候他们崇拜英雄豪杰,因而产生了许多人神交织的民族英雄故事。这些众人所创造的人、神、物的故事,经由时间的淬炼,就被史家统称为“希腊神话”,公元前十一二世纪到七八世纪间则被称为“神话时代”。神话故事最初都是口耳相传,直至公元前七世纪才由大诗人荷马统整记录于“史诗”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