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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7章 :难脱樊笼

望着明仲的背影渐渐消失在大漠深处,维轩的心里升起一股失落感。在这环境恶劣的异乡,偶遇自小最亲近的大哥,却是匆匆一面就要分离,他难免有些落寞。

“宁姗,我们也去那里看看,能不能帮上一些忙吧。”维轩轻声道。

“不必了,他们不会有事的。”夏宁姗想也不想直接回答道。

“你怎知道?”维轩诧异了,夏宁姗说得如此斩钉截铁,好像心中早有笃定的答案似的。

“没有敌人,怎么会有事。”她耸了耸肩。

维轩的嘴巴一下子张的大大的,这让他一口气吸进了好多沙子,呛得他连连咳嗽。他顾不得节约,拿出水囊咕咚咚灌了好几口,瞪大眼睛道:“你在骗他!”

夏宁姗点了点头:“没错,我是骗了他,但也是迫不得已。”

她这话讲了半截,维轩眼珠子一转,立刻想到了:“你是不想让他知道我父亲的事?”

“若非我阻止的快,你这傻子就要冲口而出了。”夏宁姗不以为然,“安明仲很可疑,现在还不是向他和盘托出的时候。”

“你说什么?明仲是我最亲近的大哥,他怎么会对我不利!你是在怀疑我们的关系?”维轩按捺着性子,否则早就跳起来了。

“你急什么。”夏宁姗不紧不慢道,“我又没说他会对你不利,我只是说,他的身份很可疑。方才你提到影社的事,他有好几次目光空洞,似在回忆什么,你说到关键之处,他的注意力反而更不集中。最重要的是,他对影社这个组织的存在似乎一点也没有惊讶的感觉,甚至有种十分熟悉的架势。虽然他伪装的很好,但我敢保证,安明仲就算没有害你的心思,他跟影社也绝对脱不了干系。”

“你是说他是影社的人?这怎么可能?”维轩还是不愿意相信明仲大哥会骗他。

“信不信由你。”夏宁姗头也不回地拉起手中的缰绳,“走吧,先到凌安城再说。”

维轩没有动,他楞楞地站在原地。在他的心中,明仲的地位就像天上的太阳一样,温暖和煦,永远照耀着他前进的道路。但夏宁姗的分析字字句句刺进他的心里,从理智上来说,他倾向于相信夏宁姗说的是对的,但他偏偏不愿相信这个事实,他宁愿一厢情愿地认为夏宁姗说的都是错的。

“被最信任的人背叛,滋味很不好受吧。”一个声音突然在身后响起,正在走神的维轩被吓得差点跳起来。他回头一看,原来是苏苏,其他人都已经跟着夏宁姗走了,只有苏苏还留在最后,不知道是不是为了和他说话。

“他没有背叛我!”维轩情绪有点急躁道。

“无论如何,两个人总归是两个人,再亲密也不会变成一个人的啊。”苏苏幽幽地叹道。

维轩的脸色青一阵白一阵,他怒视着苏苏,从牙缝里憋出一句话:“与你无关。”

他说完,赌气地一拉缰绳扭头就走。“世界就是这么残酷,你要是学不会适应,就活该沦为别人的奴隶。”背后传来苏苏冷冷的声音。听到这句话,维轩的身形僵了一下,随即继续迈步往前走。

“哼,亲情……”苏苏不屑地低声冷笑,眉间却不知不觉笼上了一层哀伤。

此地距离凌安城已经不远了,再加上越往北走就越靠近沙漠的边缘,气候也不再那么恶劣,时不时还能从小型绿洲获取补给。在维轩的强烈要求下,一行八人加快了行进的脚步,为的是赶上明仲大军的进军速度,以免出现到了凌安发现城头已经易帜。这对于众人的安全来说是一件好事,但维轩可不是为了安全才选择去叛军老巢的,如果在攻城战中卢永然不幸阵亡,那事情的真相必然变得更加扑朔迷离,要想在影社的眼皮子底下搜集情报更是难上加难。

维轩不知道明仲的进展到底有多快,他只能尽量赶在他的前面,只要赶在明仲发动攻击之前进城,说不定还可以趁着两军交战之际混水摸鱼也未可知。

还有小半天的路程就到凌安了,可以很明显的感觉到戒备开始森严起来,不时有一队队叛军骑兵从官道上纵马疾驰而过,好在维轩他们人少,目标小,容易隐蔽,几次都是有惊无险地躲过了叛军的巡逻。只不知道为何一直都没有明仲大军的消息,按说这样一支千人以上规模的部队出现在城郊,应该早被斥候发现了才对,可直到维轩他们遥遥望见凌安的南城门,也没有发现丝毫异样。

“吁——”维轩停住坐骑,回头给了一路陪着他们来到这里的沙族向导们一个和善的微笑,“诸位,非常感谢你们一路上的帮助,现在是时候兑现我们的承诺了,你们回家吧。”

几个沙族牧民互相看了一眼,默默无言。出发之前,他们原先对强迫他们意愿的维轩和夏宁姗有一点隐隐的抵触情绪,但这两个中原人和那个驭虫者姑娘一路上对他们十分尊重,并不看低他们,只是把他们当做朋友一样来对待,这使他们也慢慢地改变了对这几个外来客的看法。现在到了分别时刻,反而有些依依不舍了。

夏宁姗和苏苏在一旁冷眼相看,她们都是性子较冷的人,对这几个相处不过半个月的沙族人也谈不上什么感情。

“走吧,前面也没什么需要你们帮忙的地方了。”维轩想了想,又从怀里掏出一些七零八碎的东西,都是夏宁姗之前采购的后面也用不着的,揣在身上也是个负担,干脆一股脑全塞给了沙族猎手罗姆巴,“这个算是对你们帮助的一点小小感谢,还望收下。”

罗姆巴的眼睛里明显划过惊喜之色,沙族人不会中原人那套礼节,这些确实是他们需要的,他也就不客气地收下了,解下头巾包好,收了起来。

俗话说,吃人嘴短,拿人手软,收了好处,罗姆巴也不再对他们抱着对立的姿态。他呜哩哇啦说了一大通,又从腰间解下一把造型古朴的小小匕首,硬是塞到维轩的手里,搞得他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旁边的老萨穆尔出声道:“罗姆巴是说,既然你把他当朋友,他也会把你当朋友,这把匕首是他多年随身之物,送给你留个纪念。”

维轩仔细打量了一下手里的匕首,刀鞘是用牛皮做的,因为日久磨损的关系,完全看不出原本的颜色,到处都是斑驳的脱落痕迹,刀柄处缠着的布带,早已变得发黑,不过整把匕首摸上去手感还算柔和。他笑了,这就是沙族牧民最质朴的表达友谊的方式,礼物本身便不是那么重要了。因为他身上已经有一把上次在怀州捡来的匕首,于是便把它放入包袱内。

“谢谢你,罗姆巴。”他点了点头,收下了这份礼物。

“卡玛思德利卜奇!”老萨穆尔用沙族语招呼一声,其他沙族牧民纷纷勒转马头,跟着他往来时的方向走去。

“只剩下我们三个了,可以说说你的打算了。”夏宁姗对维轩说道。

“天机不可泄露,先混进城去再说。”维轩露出了神秘的微笑。

凌安城,城东一处看似不起眼的民居。

这栋民居城东一片闹市之中看起来十分的平凡,毫不惹人注目,却处处散发着诡异的气氛。虽然看上去和别处没什么两样,但如果仔细观察就不难发现,门口那几处小摊贩,基本上没什么生意,摊主却也不急着叫卖,就那样定定坐着,眼神如同猎狗一样四下搜寻,观察周围有无异样,就连路过的路人,翻来覆去也都是那么几个人,从街这头走到那头,看似漫不经心,实则像在防备着什么。

小楼内一处普通的厢房中,一个红衣男子正端坐在书桌前,手边一壶清茶,袅袅地冒着热气。他此刻正皱着眉头看着眼前摊着的一叠纸,连瞟一眼跪在桌前向他汇报的密探的功夫都欠奉。

“明仲这小子,在这节骨眼上还去跟他结拜兄弟叙旧?哼,难成大事的小子。”红衣男子冷笑一声,“我需要知道他现在的位置。”

“是,宪军现在秘密驻扎于城西鹞子坡,不知为何一直按兵不动。”一袭灰色斗篷的密探低着头恭声道。

“看来这小子还算有点脑子,不是省油的灯。”红衣男子随意挥挥手,“你下去吧,这几天加强侦察力度,还有给我盯紧那个叫维轩的小家伙,别阴沟里翻了船。”

“是,属下明白。”密探顿了顿,补充了一句,“大人,属下还有一事不明,不知大人可否明示。”

红衣男子眉毛一挑,啜了口茶,冷冷道:“问。”

“这个叫维轩的年轻人,到底有何神秘之处,大人为何独问他而不问与他同行的夏宁姗?属下愚钝,百思不得其解。”

红衣男子玩味地摩挲着手里的杯子,一句话也不说。密探的额头冒出了涔涔的冷汗,过了好一会儿,才结结巴巴道:“属……属下不该多嘴……这就……这就告退。”

“等一下,我送你一个字吧。”红衣男子随手抽出一张宣纸,大笔一挥,一个遒劲有力的大字跃然纸上,他伸出右手食指,轻轻一弹,那轻若无物的白纸便翩然落在他的下属眼前。

密探定睛一瞧,更是脊背发凉,赶紧将纸拾起,小心收好放在怀里,颤抖着道:“谢大人赐字,属下定当铭记在心,永世不忘。”

“退下吧。”红衣男子站起来,踱步到窗边,不再看他一眼,“我血影的字,一字值千金,你自己回去好生揣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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