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比喻做事不谨慎,泄露了风声而惊动了对方。
【出处】宋·郑文宝《南唐近事》。
南唐时,有个叫王鲁的人,他通过贿赂上级当上了县令。他生性贪婪,爱财如命,他之所以舍得花钱买个县令,因为他知道当了县令以后可以利用手中的权势捞到更多的钱财。他上任以后,就利用一切机会对百姓敲诈勒索,只要能搜刮到钱财,什么伤天害理的事他都干。他的下属们也效仿他,个个都营私舞弊,无恶不做,老百姓对他们都是恨之入骨。
有一天,王鲁正在公堂上坐着,脑子里想着搜刮民财的点子,忽然听到衙门外一阵吵闹。他抬头一看,原来是一群老百姓叫喊着拥上堂要告状。王鲁接过状子一看,吓了一跳,状子是老百姓联名写的,告的是王鲁手下一个掌管文书的小吏,小吏所犯的罪行多得举不胜数,要求王鲁依法严惩这个小吏。王鲁看完状子,心里吃了一惊,状子上所写的罪行虽然都是那个小吏的,但每一件都与自己有关系,自己的罪行还要严重得多。他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件案子,正在发愁,堂下告状的百姓又在催促,搞得他汗都出来了。这时他忽然想起自己前一天在花园里散步,用棍子拨了一下草,一条蛇受到惊吓逃窜的情景,心想,你们状子上告的虽然是那个小吏,但也跟我有密切关系,引起了我的警觉。接着,他借口此事要上报上级处理,且宽待几日再办理,把堂下的百姓搪塞过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