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
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惠农歌三中全会作《决定》,与时俱进建制度;全面小康十二年,农民收入翻一番。
土地承包经营权,长久不变稳人心;拓宽农民增收路,可拿土地换保障。
农民待遇要提高,享受低保感恩党;有序转为城市人,城乡一体无两样。
土地流转方式多,租赁入股和转让;只要政策贯彻好,可用土地换楼房。
养老保险新制度,农民享受养老金;养老防老解后忧,老年生活安无恙。
三网融合通农村,上网学习获信息;素质提高依赖它,发家致富喜洋洋。
计划生育是国策,男女平等最紧要;住院分娩有补助,农村妇幼保健康。
村级服务设网点,方便群众做榜样;庄稼医院质监站,农技推广畜牧站。
规模种养有扶持,农户公司一体化;综合发展合作化,现代农业大方向。
绿色通道四季通,运销环节费用省;过路过桥不收费,鲜活产品销四方。
公共事业要五有,社会进步是趋势;学教劳得老有养,患病医疗住有房。
民主权利要充分,村民自治更规范;投好神圣这选票,选好信赖领头雁。
村干办公有场所,村民学习有地方;村干待遇要提高,村干队伍须加强。
农村干部责任重,做好下防化矛盾;和谐社会新农村,带领乡亲奔小康。2008年11月20日·加强农村制度建设充分彰显了中央决心中国波澜壮阔的伟大改革是从农村发端的。改革开放30年,中国创造了平均每年10%的经济增长速度,创造了世界发展史上的经济奇迹,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中国用短短30年的时间实现了一个从颓败到中兴的划时代飞跃,迅速踏上现代化道路;改革开放30年,中国经历了欧洲用两个世纪才完成的同样程度的工业化、城市化和社会转型。在过去30年的伟大征程中,中央先后出台了十个“一号文件”,这对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加快农业发展起了决定性的作用。面对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共同理想与实现现代化的宏伟目标,党中央与时俱进、不失时机地召开了十七届三中全会,专题研究中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并做出《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对未来农村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决定》的内容丰富而又具体,特别是加强农村制度建设,在体制改革上求突破,不但优化了农村发展的外部环境,而且强化了农村发展的制度保障,充分彰显了党中央的决心和信心。
制度具有持久性、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一定的刚性,制度一旦形成,就会发挥长效作用。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所作《决定》中制度建设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
一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大包干,一要稳定,二要完善。为了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又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中央决定,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
二是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土地承包经营权,允许流转并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但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
三是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国家对农业的投入政策,一要完善,二要加大投入力度。《决定》提出要大幅度增加国家对农村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大幅度提高政府土地出让收益、耕地占用税收用于农业的比例,大幅度增加对中西部地区农村公益性建设项目的投入。
四是现代农村金融制度。建设资本充足、功能齐全、服务完善、运行安全的农村金融体系就要进一步拓展融资渠道,引导更多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向农村。允许农村小型金融组织从金融机构融入资金;允许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
五是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制度。要消除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制度。要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配置、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要给农民中国国民的待遇,使农民工在劳动报酬、子女就学、公共卫生、住房租购等方面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要放松中小城市落户条件,使在城镇稳定就业和居住的农民有序转变为城镇居民。
六是农村民主管理制度。一要加强,二要健全。要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扩大村民自治范围、保障农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并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扩大农民在县乡人大代表中的比例。
这些制度的设计与建设,将为今后农村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蓝图已经绘制,政策已经出台,制度正在建设完善之中。只要我们大力推进改革创新,在农村体制改革的关键环节上取得新的突破,着力构建一个充满活力、富有效率、适应农村改革发展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新目标的体制机制,进一步落实好《决定》设计的一系列制度,一个繁荣富裕、安定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就一定能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目标就一定能实现。2008年11月20日适度规模经营是未来农业发展的大趋势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做出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纲领性文件,对指导当前和今后农村改革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决定》对未来中国农业发展将产生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全国上下正在学习解读《决定》的内涵、要旨、意义。在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指引下,对未来中国农业发展,全国上下可谓同声相应、同气相求、同频共振。我们应抓住机遇,学好学深学透《决定》,把握精神实质,谋求民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
《决定》在制度层面上进一步稳定了农村的基础制度——土地制度与基本经营制度并赋予新义,意义极其重大。
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实际上让广大农民吃了定心丸,赋予了广大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允许农民以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适度的规模经营,则是新意与创新。这是党中央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也是与时俱进,新一轮思想大解放的重要成果。现有土地承包关系——大包干在过去三十年充分发挥了它的创造活力与作用,因而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但它的能量已充分释放,它只能解决温饱问题而无法解决富裕问题,又不利于发展现代农业,所以,必须赋予其新意,允许农民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
允许农民以多种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利于农民增收,拓宽增收渠道,实现中国经济加速发展,也利于稳定中国农村,发展现代农业。
适度规模经营是今后我国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它适应农业机械普及的现实,可极大地解放农业劳动生产力,减轻广大农民的劳动强度,拓宽农民的增收渠道。农民通过土地经营权常年转让、季节性转让、大户经营、企业经营等多种方式,发展适度规模经营。这样,农民一方面可获得稳定并持续上涨的土地租赁收入,另一方面腾出时间与劳力从事其他工作赚取劳动收入,收入渠道多了,收入增长的幅度就大了,农民富裕的步伐就加快了。
适度规模经营可激发广大农民的创造热情与激情,做大农业产业;可吸引更多人才向农村流动、创业,提高农业产值;也可以降低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提高种地效益,促进农民致富。但适度规模经营有两个前提条件必须满足,一是发展“新经济合作组织”,把广大农民组织起来;二是大规模培训教育农民,提高农民综合素质。只有合作组织起来的农民才能适应这种新形势,只有训练有素,综合素质较高的农民才能适应这种新形势。
适度规模经营是未来中国农业发展的大趋势,它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培训教育农民则是一个浩繁庞大的系统工程,必须依靠政府职能部门合力攻关,做艰苦细致的工作才能奏效。
30年前,我国的改革从农村起步,30年后,我们再次关注农村,并从这里开始新一轮改革的攻坚。从大包干到适度规模经营,它不是一个简单的轮回,而是由量变到质变的一次“飞跃”。这次改革应该说是接触到了“三农”问题的核心,因为要从根本上解决广大农民的富裕问题。所以我们有充分的理由坚信,这次改革的最终受益者,将不分城乡、不论地域,属于中国的每一个人。
2008年11月20日广大农民享受的权益与应当承担的责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是改革开放以来的第七个“三中全会”,与30年前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把全党工作的重心转移到经济上来,做出改革开放的伟大决定一样,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为赢得全面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为保持年均10%的经济高速发展态势,做出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对今后“三农”问题的彻底解决,将提供政策、制度上的全力支持,农村面貌将会发生根本变化,农民将得到更多实惠。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为什么从“三农”问题入手,专门研究部署“三农”问题呢?因为中国是拥有13亿人口的大国,有7亿农民,也是传统的农业大国。没有农村的小康,农民的小康,就没有全国的小康;没有农业的现代化,就不会有中国的现代化,就不能实现中华民族梦寐以求的强国梦想。要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也在农村。而现实情况则是:“农业基础仍然薄弱,最需要加强;农村发展仍然滞后,最需要扶持;农民增收仍然困难,最需要加快。”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从“最需要加强、最需要扶持、最需要加快”的现实出发,出台了一系列新政策,这将使广大农民享受到更多的实实存在的权益。
一是“拿土地换保障”。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使广大农民吃了定心丸,允许农民以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但土地的所有性质不变、土地的用途不变、农民的承包权益不受损害。广大农民牢牢地拥有了土地的经营权,这实际上是为农民群体打开了“财产性收入”的大门。条件适合,转让土地可获得稳定的租赁收入,这就像城市居民享受“低保”一样,农民只要拥有土地就等于有了生活保障。
二是“用土地换楼房”。中央政策允许农民流转、置换土地,为了进一步利用好土地资源,也为了解决国家发展工业化、城镇化所急需的土地,可把农民工在农村的宅基地及住房开辟为耕地,农民工通过合理置换,可用自己在农村的宅基地及住房在城镇或城市换一套楼房。
三是享受“国民待遇”。为了促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发展,必须让所有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配置、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这就必然要求给广大农民工“国民待遇”,使农民工在劳动报酬、子女就学、公共卫生、住房租购等方面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同时,还要改革户籍管理制度,放宽中小城市落户条件,使在城镇稳定就业和居住的农民有序转变为城镇居民。
四是农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在广大农村进行民主选举实践,让农民公正有序地直接选举村主任,充分行使广大农民的民主权利,这是推进政治文明建设最基础的工作,广大农民应充分参与,投好自己神圣的一票。同时还要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扩大农民在县乡人大代表中的比例。
五是享受村级网点服务。今后,国家将在三年内在全国普遍健全乡镇及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及村卫生室等村级服务站点。农民可享受到快捷方便而又周到热情的服务。
六是享受“绿色通道”政策的优惠。国家将按现代农业发展的理念与要求发展现代流通方式,减免运销环节收费,长期实行“绿色通道”政策,加快形成流通成本低、运行效率高的农产品营销网络,这将使广大农民大大受益。
七是享受公共事业发展要实现“五有”目标的实惠,社会公共事业的发展是社会进步的重要表现形式,为促进农村公共事业的发展,国家将从公共财政中拿出资金,专项投入农村公共事业建设,并逐步实现使广大农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五有目标。
八是农村妇女住院分娩享受补助。计划生育是一项基本国策,男女平等,妇幼保健工作必须有好的政策导向,为此,国家将加强农村妇幼保健工作,并逐步推行住院分娩补助政策。
九是农民享受农村社会保障政策的恩惠。国家将按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原则,加快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并按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要求,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广大农民在年轻力壮时按标准缴费,到了年老体衰、丧失劳动能力之时,可凭卡到社保单位去领取养老金,这将从根本上解决广大农民的养老防老问题,解除后顾之忧。国家将加大中央和省财政补助力度,对达不到最低生活水平的农民纳入“低保”范围,并做到应保尽保。对农村“五保”老人的供养也要达到当地村民的平均生活水平。
十是享受“三网融合”通向农村的实惠。在广大农村,国家有“五通四改五推”等一揽子计划,要通电、通水、通路、通车、通广播电视;要改水、改厨、改厕、改圈;要推广沼气、秸秆利用、小水电、风能、太阳能等。在此基础上还要推进广电网、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广大农民要利用这“三网”来加强学习,获取信息,发家致富。
权利与义务同在,权益与责任共存,这是万古不变的真理。广大农民在未来充分享受上述权益的时候,还必须相应地承担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
一是加强学习、努力学习,用科学发展观指导自己的生产与生活,不断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做一个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有知识、有理想、懂技术、能致富的新型农民。在现代农业的发展中,广大农民最基本的素养应该是向先进学习,有大局意识,能舍弃小我,走共同富裕之路,而不能仍处于盯住自己的一亩三分地的阶段。
二是进一步解放思想、开动脑筋、谋求新的发展思路,与时俱进,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眼光远大、胸怀大局,做“埋头苦干、拼命硬干”的中华民族的脊梁,承担起中国现代农业发展的重任,完成适度规模经营、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历史使命。
三是克服小富即安、小富即满的小农意识,树立积极进取,永不言败、放飞理想、收获希望的现代意识。积极维护自己的公民权益,选好村官,让那些有古道热肠、有致富本领、能带领老百姓致富的领头雁当自己的“家”,并当好自己的“家”,早日实现到202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万至1.5万元的全面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脚步达不到的地方,眼光可以达到,眼光达不到的地方,思想可以达到。只要我们高举解放思想的大旗,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作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勇于创新、顽强拼搏、努力工作,就一定能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2008年11月20日
二、落实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