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的误区
经营企业和做市场营销,会经常进行商业谈判。确定代理商,选择供货商,选择物流合作伙伴等等,无一不是通过谈判来最终确定的。即使做小本经营的个人,他在选择一个店铺的时候,也会同房东进行谈判。可见,谈判是经营和营销中必不可少的环节,谈判能力是一个人运作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谈判的目的是从谈判中获得自己想要的利益。这是一个双边或者多边的目的,因为对方也想达在谈判中有所收获,否则就没有必要浪费时间参与谈判。很多人只看到自己的目的,根本不去考虑谈判中的对方,以至出现一些误区。
第一个误区是战胜对方的心态。有人将谈判看成没有硝烟的战争,他们认为谈判是通过战胜对方来获取胜利,在心态上将对方当成对手,在情绪上倾向于敌对,他们追求的是单边的胜利。认为谈判是从对方那里夺取利益,这种心态已经将人们引进了谈判的死胡同,因为谈判的双方都是自由的加盟者,是平等的,而且来去自由,不能运用控制、命令等手段来让对方满足自己的目的。对方只会根据自身的利益来做最终决定,如果觉得他的利益无法实现,他不会在谈判桌前浪费时间,会去寻找更好的合作对象。
第二个误区是以自我为中心,无视对方的需求。在这种惟我独尊的心态影响下,谈判者不断突出自己,加大自己利益的砝码。他们只关心自己的问题和利益,不关心对方的价值和需求,认为那是对方的事情,应该对方自己解决。这种心态使人们丧失影响对方的能力。在谈判中,影响对方是建立在了解对方的基础上的,只有把自己放在对方的角度,努力地深刻理解对方想从交易中得到什么,才能够有的放矢。
第三个误区是价格高于一切。视价格高于一切的人,在谈判中同对方打价格战,这是一个跷跷板效应,一方价格的升高,往往以另一方的收益减少为代价。他们忘了,在交易中,情感有着和经济同样强大的力量,价格在谈判中是重要因素,但不是惟一的因素。当一个谈判者把价格局限在狭隘的范围,只注重价格,那他就会把潜在的合作性业务变成敌对性业务。
哈佛商学院教授詹姆斯·K·西本尼斯对谈判的研究表明:人们不仅仅关心自身经济利益的水平,还关心相关的结果、感觉上的公平、自我形象以及名誉等等。成功的谈判者要关注四个重要的非价格因素:关系,也就是双方的关系;社会合同,它是交易的灵魂;进程,成交的过程同内容一样重要;所有参与者的利益,参与者的利益可以促成交易,也可以毁掉交易。价格只是利益的一个部件,聪明的谈判者把重要的价格问题放在多角度中谈,着眼于他们的更大利益。
谈判中还有很多误区,研究者们对此已经贡献了大量的成果。分析比较这些误区,会发现一个共性,基本上是为谈判而谈判——谈判者只关注自己,不关心对方,只关注技术上的东西,不关注对方的内心需求。
谈判是在做感召
谈判不是意志力的比赛,也不是竞技性运动,谈判是两厢情愿的互动过程。谈判是让别人接受你所选择的方式的艺术,对方根据其自身利益做出决定,而这利益也正是你想得到的,表面看是一个控制的技巧,实际上是一个感召的艺术。“互惠”是谈判的前提,没有这一条,谈判将无从继续。只有当双方相信所有的因素都已经考虑到,当双方之间谈判的结果能让双方都获得比谈判破裂更大的利益时,协议才可以最终达成。
将感召运用在谈判中,会出现不同的效果。首先,把人和问题分开,把对方当作“人”来看待,充分尊重这个人的想法和需求,把问题按照其价值来进行处理。其次,着眼于双方的利益而不是个性,不是为了在形式上赢对方,不是为了显示自己的强大,不是得到谈判中的主动地位,而是探询对双方都有价值的利益。第三,打开可能性,在做出决定之前,先构思可能有的选择,提出对彼此有利的解决方案。
谈判的过程是发现的过程,发现潜在的价值和更多的共同利益,这与感召的挖掘过程是一致的。利益的来源有两个渠道,一个是现有的利益。这是一般谈判谈论的焦点,比如有人要出租房子,另外一个人要租来做办公室,双方谈判的着眼点就是这套房子所产生的实际利益,大家对利益很清楚,谈判的重点是各自获得利益的多少。另一个渠道是潜在的利益,是双方没有发现,要经过谈判、挖掘和合作才能产生的利益。依然是出租房子,来找房东谈判的人,他有一个让房子增值的方案,想通过市场的清晰定位,将房子所在区域运作为商业旺地,随着地段的增值,房屋不愁租户,而且还会涨价。他们双方要谈判的,是对双方都有好处的潜在利益,一个人有房屋,一个人有商业运作能力,双方的合作能够让潜在的利益变成现实。
潜在的利益也就是谈判中隐藏的利益,是谈判中的附加价值,它存在于大家的计划之外,依靠相互感召和合作来实现。谈判需要打动对方的心,发现潜在的共同利益更是建立在双方动心的基础之上。不能探究谈判背后隐藏的利益,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人们的洞察力和不愿意检讨自己的出心,以及不愿意同时站在对方的角度,将对方视为合作伙伴,感召对方将追逐利益的眼光看得更广和更远。富有创造力的谈判不仅能够实现看得见的利益,也能够实现潜在的利益,而且,与潜在的利益相比,当初看得见的利益也许可以忽略不计。
谈判双方都在给对方施加影响,一方的情绪可能会导致另一方改变策略,如果将强制性的影响变成相互的感召,让对方对谈判内容和你的提议心动,对方会积极地开放自己的内心。因此,在谈判中引发什么样的环境,引导谈判向什么方向前进很重要,它决定着谈判双方的关系,以及谈判将出现的可能性。
一个想在更大平台上赢的人,不会将眼光盯住合同上自己的收益份额,而是感召对方建立起共赢的心态,看到共赢可以将蛋糕做大。会感召对方将彼此的关系改善为友好合作,而不是互相对立。会以自己的范畴和真诚,让对方感觉到谈判是为了保护他的利益,扩大他的收益,从而愿意走近附加值的发现空间。
谈判是在差异中寻求共同点。想法、性格、背景和欲望等都是差异,共同点则是价值和利益。要允许差异的存在,欣赏对方的特色,把对方的利益放在自己的计划之中。当人们以感召的心态和方式进行谈判,参与的各方都会成为胜利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