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读者凭学院图书馆借书证入馆。
二、保持馆内安静,禁止在馆内大声喧哗,维持馆内秩序,出入图书馆、阅览室不拥挤,不许用物品抢占阅览座位,不随意挪动阅览桌椅。
三、言谈举止文明礼貌,不得穿拖鞋、背心等不雅着装入馆,禁止在图书馆门口和馆内进餐、吃零食,严禁随地吐痰和乱扔纸屑、果皮、杂物。
四、注意防火,保证安全。图书馆内严禁吸烟,严禁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入馆。
五、爱护书刊、光盘等文献资料及馆内各项设施。不得圈画、撕裁、污损书刊、电子文献资料,不得在桌椅、门窗、墙壁、机器设备上涂抹刻画。
六、未经办理外借手续的书刊资料,不得带出库、室、馆外。
七、严格遵守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对违反规定者给予扣证、收取违约金、交有关部门处理。
八、集体或个人办理借书证时,须认真阅读本公约全部内容,同意履行公约的所有条款,方可办理借书证。凡持有陕西理工学院图书馆有效借书证的读者,均认定为同意履行公约的所有条款。
九、违约处理办法:
1.在馆内大声喧哗者,扣证并收取违约金2元。
2.用物品抢占阅览座位者,没收物品。变价处理物品时,每件收款2元。
3.在图书馆门口和馆内进餐、吃零食者,扣证并收取违约金2元。
4.随地吐痰和乱扔纸屑、果皮、杂物者,扣证并收取违约金2元。
5.在图书馆内吸烟者,扣证并收取违约金3元。
6.在桌椅、门窗、墙壁、机器设备上涂抹刻画者,扣证并收取违约金5元。
7.污损书刊,擅自将书刊带出库、室、馆,则按《文献资料管理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