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
1.年限平均法
年限平均法是将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按预计使用年限均衡地分摊到各期的方法。
计算公式:
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年限×100%
其中:预计净残值率=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原值×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月折旧率
“例3-3”企业固定资产原价为30万元,预计净残值率为4%,预计使用年限20年,企业采用年限平均法计算固定资产的折旧。计算如下:
年折旧率=1-4%20×100%=4.8%
月折旧率=4.8%÷12=0.4%
月折旧额=300000×0.4%=1200(元)
2.工作量法
工作量法是将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按预计完成工作总量均衡地分摊到各期的方法。
计算公式: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总工作量=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预计总工作量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每一工作量折旧额工作量法一般适用于价值较高的大型机器设备及运输设备等固定资产折旧的计算。这些固定资产的各月工作量一般不很均衡,采用此种方法计提折旧会使各月成本费用负担比较合理。
“例3-4”企业运输汽车一辆,原值为40万元,预计净残值为1.6万元,预计行使总里程为96万千米。某月该汽车行使8000千米。该汽车采用工作量法计提折旧。计算如下: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400000-16000960000=0.4(元/千米)
该固定资产折旧额=8000×0.4=3200(元)
3.双倍余额递减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根据每期期初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和双倍的直线法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是在不考虑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的情况下计算的。
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2÷预计使用年限×100%
年折旧额=该年年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年折旧率月折旧额=年折旧额÷12由于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在确定固定资产折旧率时,不考虑固定资产的净残值因素,因此在连续计算各年折旧额时,如果发现使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算的折旧额小于采用直线法计算的折旧额时,就应该改用直线法计提折旧。为了操作方便,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应当在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到期以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平均摊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