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着这条棱线前行,又多走了两天,才抵达最接近石族大漠的高耸山峰。我们在一堆奇岩乱石下爬行。整个过程中,日照毒烈,有时必须弯下脖子,把头埋在摇摇晃晃的巨岩下方,脚踏之处随时迸出裂缝,而这些尚不足以形容艰险程度的千万分之一。都朗远远地走在最前面,时不时就呼喊我们赶快跟上。这座迷宫的尽头宛如一幢天然城堡,标示大漠入口。足迹从西向东烙下,穿越一座又一座岩石,一条千年古道由此展开。我诚心夸赞都朗的带路本领。他只来过这里一次,而且是在多年以前,竟能一次也没出错,重回这个关口。
老商人康比斯梦想着能遇见石族。由于这个部族几乎总处于浓雾之中,对商业一点兴趣也没有,这就表示,根本不可能见到他们。他们的生活方式太粗陋,外族不易侵犯。在这片单调无尽头的沉闷土地上,他们骑着巨龟,以颈子上的干酪项链充饥,迁移游荡,仿佛永不厌倦。许多见闻实录在在强调他们既野蛮又迟钝,然而,据说,他们诉说的故事可与日升帝国最美丽的传说匹敌。
这个区域天候阴冷,水气凝结,岩石湿滑。我们趴走在小径上,因浓雾而延迟前进的速度。康比斯时常站直身子,仰高鼻息;他的胡须散乱,眼睛半眯。“他们在这里,”他总这么说,“他们就在附近。”一天,我冷眼旁观他重复这些动作,竟听见一群沉重岩石互相碰撞、滚滚而来的声响。一阵爬行类动物的腥味突然充斥我的鼻腔。在我们前方20步左右之处,巨龟从雾中走出,有如怪兽一般。栖坐龟背上的男人(那能算是一个人吗?),困于一件厚重的大衣中,与龟壳紧密相连,合而为一,仿佛来自尚无国王统治大地的远古时代。他停下来,对我们这一队人马毫无反应。巨龟抬起头,撑大鼻孔嗅闻,似乎在评估我们出现在此地的原因。它的每一只腿柱粗如百年橄榄树,底端是五根强而有力的脚爪,一根爪子约与人类的脚掌一样宽,牢牢抓进岩石缝里。石族丝毫不为所动,依旧深藏在宽阔的皮笠帽暗影中。最后,在一阵河床鹅卵石的滚动声中,男人与兽逐渐走远。我想,真正骇人听闻的,应该是他们动作之缓慢:仿佛,在他们周围,时光的流逝胶着在浓稠的空气里,令人不禁反胃作呕。过了好一阵子,我们才晓得,原来我们也被那迟缓的节奏感染。人与兽,两只生物都已消失许久,然而这份缓慢仍滞留在我们的意识里,宛如一件又阔又重的衣裳,沉沉压制我们的梦想与思绪。
接下来的几天,岩堆之间相隔遥远。泥土终于重现路面,对我们来说,有如世上最柔软的地毯;毕竟,为了横跨沙漠,我们耗尽了所有的精力,毫无保留。三分之一以上的牲口都跛腿难行。好几名人丁无精打采,染上一种会引发嗜睡和极度疲劳的症状,即为著名的“石族症”。我们决定在出发之前先好好休息。
有一天,我在帐篷下一面喝茶,一面与人对弈一盘拿斯赌。在平时,伊德里思汗只会在一旁静静观看,面无表情地抚着猎兔犬的头;这一会儿,他却突然站起身,打断棋局。他稍稍欠身,取得发言权,然后喊我的名字。他对每个人说话都彬彬有礼,但客套仅止于语气,内容则总是开门见山,单刀直入。
“科尔内利斯·贝,”他说,“我想看那块云绸。”
“亲爱的伊德里思汗,我说我看到过,可没说我拥有。”
“没错。你不是这里人。你的眼睛和头发都偏浅,你是北方人。你根本不晓得我们即将穿越什么样的国度,却选择了最危险的一条路。在此之前,在巴萨尔达,我看你玩拿斯赌好几次。你胆子很大,科尔内利斯·贝,你有胆量也有勇气,做生意很冲动,却不疯狂,从不随便下赌注。有一股坚定的信心指引你的脚步。我只是想看看那块布料。”
这不是威胁,不算愿望,也不是命令。我们既已同生死共患难,我若拒绝,难免伤人。康比斯和都朗也靠过来。所有日升帝国的商人脖子上都随身挂着一个小皮囊,里面装有护身符,用来驱除巨灵和荒路上的其他邪灵。我打开我的小皮囊,里面没有别的,只有一方暗色亮面小布。取出那一小块方布展开之后,变成一条墨蓝色的大长巾,丝绢般的质感,缀满点点闪耀亮光。
“就是这块布。它还储存着被锁入皮囊那天晚上巴萨尔达的夜空颜色。这就是云绸。请看!”
我捧着长巾,张开双手,把云绸当成献礼一般展示。日正当空,众目睽睽之下,长巾的颜色逐渐变淡,然后,以闪电般的速度散发光芒。康比斯向我提出请求。他满是疙瘩的粗胖手指历经旅途风霜,不敢置信地潜入这道银闪闪的瀑布中。都朗和伊德里思汗也都渴望能亲手触摸一番。
“我现在比较能了解你顽强的坚持了,科尔内利斯·贝!”康比斯激动地说,“谁不想去追寻这个宝藏的源头呢?这是梦啊!是商人毕生的梦想!”
“这布料来自翠玉国。”都朗点头说,“以前,这种云绸甚至卖到南海各港口,但后来贸易就中断了;任何地方都再也找不到,就连喀拉古伊也没有。在我祖父那个年代,市面上还买得到,一匹布料的要价相当于他体重三百倍重的黄金。这块布怎么会到你手上的?”
当我告诉他们有人卖我六包云绸,又引发他们一阵惊呼。倾耗一个国家的财力也不足以买下这么多。以这项货品的价值来看,我所支付的可观金钱根本不算什么。不过,我又对他们解释,我虽然付了钱,却根本没拿到货,差一点毁了我们家的商号。说着说着,我回想起堤道上那个风雨夜、那个落魄的村汉和他湿淋淋的狗,仿佛灾厄的使者……
我叙述发现的过程,拿出伊本·布拉扎丁的书,向这群伙伴打听欧赫贝岛的事。他们完全没听说过这个国家。而且,这回轮到他们觉得地球另一面有陆地这个假设是个笑话。因为,对他们而言,毫无疑问,地球跟手掌一样平,只有大海和高山例外:深海探入一端的幽森阴暗,山峰触及另一端的天空。
我将长巾折起,放回皮囊;它像一只小动物似的溜了进去。
趁着这次中途休息,我们将载货做了一番平衡调整。把用来以物易物的珍贵货品装在坚固的木箱中,牢牢捆紧,并好好照料了载运货物的牲口。
等人畜都休息够了,商队重新出发上路。望着显现在地平线上的白色山脉,我们的冲劲倍增。
喀拉古伊城对我们张开双臂;此地处处花园绿意,律法宽容良善。我们驻扎在城里最大的商队驿站。除了舒适的厩房和客房之外,他们还设有温泉浴池,并有一群按摩师替我们消除路途疲劳。从巴萨尔达到此地,我们只花了五个月的时间。
我们出发去探访这座一层层沿坡建造在河流上方的大城。市集夜以继日,全天热闹滚滚。在这里可听见许多新鲜语言,交错的人群中,有长着丹凤眼、来自北方大草原的,另外还有肤色深褐的千神国族,或其他不容易辨认出身也不肯透露去处的人们。这里的女人绑着长辫子,发间戴着银饰,显得更加艳丽。不止一名商队旅者拜倒在城中美女的石榴裙下,进而在此安家立命,以至于城中人口都有着最美好的混血特征。
我请都朗替我们找一位向导,带我们越过隘口。一个穿着厚重大衣、笑容满面、黑色长发的年轻男子走进我们的营区,他叫度尔。
我们招呼他,大伙儿围着一大盘杏桃干和茴香饼坐下。大家都沐浴洁净,抹上香油,修剪了胡须,换上干净的新衣,并竖起耳朵,准备热烈商议穿山越岭的行程。对这个主意,度尔双手一摊:
“各位老爷,我担心这项计划一点也行不通。诸位的足行鸟在第一场风雪来临时就会力竭而衰,而且各位也不习惯对抗严酷寒冬。”
“我们可以替换牲口,添购大衣。”
“但是你们带不了这么多人马。大型商队无法通过那些悬在天边的羊肠小道,人数一定要少,而且每个人之间要能彼此信赖互助。”
“我们将精简人马,只带需要的物品。”
“那是一趟艰难危险的旅程。山里的神灵不认识你们,将以致命的雪崩把你们活埋……”
“我们英勇无畏,自有其他神明保佑。”
“各位老爷,你们说要前往翠玉国买云绸……”
“我们有的是珍货稀品可提出交换。”
“可叹!无论在山南或山北,你们都不可能找到这种云绸。我家世代相传都是镖客。我父亲的父亲曾为最后一批云绸押镖领路。整批货全部加起来只由一头牲口驮负。而现在,从山脉这一侧运过去的珍贵货品只剩蓝茶和月光石,如今也愈来愈难得手了。”
这段话对我们来说有如晴天霹雳。
康比斯当场深受打击。这一路长途跋涉,早已使他精疲力竭,他张着口,一时间竟说不出话。他的下颚紧靠着胸膛,摇头不已,揉乱那一把美丽的银白长须,一脸消沉沮丧的样子。我明白,对他而言,旅行已经结束。他不会再往前试探运气。
“科尔内利斯·贝,”他终于对我说,“原谅我,但如果云绸真的已无处可寻,我不能只为换取一个征服山岳的光荣,拿自己和兄弟的性命去冒险。能来到这里,我非常高兴。以我这把年纪,这已是一趟伟大壮丽的旅行。但我不会继续,以免一路走到全盘皆输。”
“亲爱的康比斯,我了解。请你相信,我会深深怀念你的好脾气。愿你在这里能做成几笔好生意。”
“至于我,我想继续往前,”都朗顺势接话,“但要付我多一点钱。我不喜欢被迫换掉足行鸟,用别的牲口取代。而且,交换得来的货也要算我一份,价值要与本来我能从云绸赚到的相当。”
“这太荒谬了。没有人能保证这件事,都朗。你自己也很清楚。”
“不要就拉倒。”
“那就拉倒吧。你会得到一路到喀拉古伊的酬劳,就这么多。伊德里思汗,你有什么打算?”
木席靼勒人转身朝向贝朵安人。
“康比斯,我能把猎兔犬卡伊托付给你吗?”
“伊德里思汗,”老商人说,“这是我的荣幸。我会像对待我最珍贵的隼鹰一般悉心照顾它。”
得到这个回答,伊德里思汗站起来,转身对我说:
“那么,科尔内利斯·贝,准备下令吧! 我们什么时候出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