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2007年牛市相对应,“史上最牛”一词,风行全年。
十几米深的大坑中央耸立着一栋房屋,仿佛海上孤岛,房屋顶上插的是一面五星红旗。吴苹,重庆九龙坡区杨家坪轻轨站旁一二层民宅屋主,因与开发商未能就拆迁补偿达成协议,她的这幢219平方米的房屋始终屹立在一片开发工地之中,并被冠以“史上最牛钉子户”之名,在网上广为流传。
4月1日拆迁双方在法院调解下达成协议,4月2日晚10点钉子被拔了。
2007年3月16日,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高票通过物权法。出席闭幕大会的2889名代表中的2799人投下赞成票。
物权法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物权法》实施之后,在法庭上常常出现手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出庭的应诉者。
北京市首起《物权法》案件是业主起诉物业服务公司,要求返还停车服务费。原告小文诉称,2007年9月14日,自己与北京昊远隆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订立了停车泊位服务协议,协议规定,物业服务公司在小文居住的小区内为小文的机动车提供停车位,每月150元,车卡成本费20元,停车期限自2007年9月14日起至2007年10月13日止。协议签订后,小文向北京昊远隆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支付了服务费,但是,小文却没有得到对方提供的停车泊位。无奈之下,小文只得将自己的机动车停放在小区内的道路或空闲场地内。
《物权法》实施后,小文搬出了《物权法》作为依据,将物业服务公司诉至房山区法院,要求对方返还她缴纳的服务费。
国外有句谚语:“私人的茅草屋,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物权法是对中国改革开放以来诸多既有制度的确认,又有利于让人们尽享改革发展的成果,进一步激发人们创造财富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