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出国留学的必要,对在美国生活的意义,闻一多还未走出国门就已经开始怀疑了……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闻一多留美期间怀乡情绪那么强烈。读闻一多留美期间的书信、诗文,总能感到那种浓得化不开的乡愁。
一
1946年7月15日下午5时许,闻一多在昆明西仓坡西南联大教职员宿舍附近,被“特务”枪杀。数日前的7月11日夜10时许,著名的社会活动家李公朴在昆明街头被“特务”用微声手枪暗杀。7月15日这一天上午,李公朴治丧委员会在云南大学至公堂举行李公朴遇难经过报告会,闻一多出席并发表了慷慨激昂的演说。下午,闻一多又赴民主周刊社主持记者招待会。记者招待会结束后,闻一多与特来接他的长子闻立鹤一同往西仓坡宿舍走,快到家时,突遭枪击,闻一多当场死亡,闻立鹤亦身负重伤。
一城之内,数日之间,两位社会名流在街头被枪杀,自然引起轩然大波。各种各样的机构、团体都发表了对此类暗杀行为进行谴责的文字。惨案发生后,国民党方面先说是共产党为嫁祸国民党而杀害了闻一多,后又说是云南地方势力所为。共产党方面则认定闻一多父子身中的是国民党的枪弹。中共方面以及左翼人士在就此事发表言论时,除了谴责“特务”的暴行、抨击国民党的“法西斯统治”外,还往往把闻一多的死与美国挂上钩。闻一多于7月15日遇难,两天后的7月17日,延安的《解放日报》便发表了题为《杀人犯的统治》的社论。社论最后一段写道:“最后,我们还想对美国友人说几句话。闻一多先生是在美国受教育的自由主义教授,他对中美文化的交流有光辉的贡献,法西斯统治集团杀害闻先生,不仅是少数独裁者对中国人民的挑战,而且也是德意式的法西斯主义对中美人民的民主主义和中美人民友谊的挑战。对于这一挑战,美国友人亦要一致起来,予以坚决的回答,那就是要求美国当局立即停止对法西斯杀人犯政府的任何援助,撤回军事援蒋法案,撤回驻华美海陆空军。”把闻一多的死与美国政府其时的对华政策联系起来,认为国民党杀害闻一多是对美国人民政治信念的挑战,首先因为闻一多曾留学美国。“闻一多先生是在美国受教育的自由主义教授”——这是把闻一多之死与美国对华政策联系起来的逻辑起点。这句话里其实包含着两重信息:一是闻一多曾留学美国,二是闻一多为“自由主义教授”。留学美国这是一个事实判断,也不存在争议。至于说闻一多是“自由主义教授”,便是一个价值判断了。当《解放日报》社论把“自由主义”的称号加诸闻一多时,无疑是把“自由主义”作为一种正面价值来肯定的。这也无疑有着“投其所好”的意味。既然这番话是对着“美国友人”说的,既然这番话是在做美国“人民”的“思想工作”,是在发动美国“人民”反对他们的政府,那就要挑能打动他们的话说。自由主义是美国“人民”普遍的信念。说闻一多是“自由主义教授”,意在暗示闻一多是美国“人民”的“同志”,是美国“人民”精神上的“同胞”。何况,闻一多还“是在美国受教育”的,他的“自由主义”来自美国“人民”的亲传呢!强调这些,是要让美国“人民”意识到,国民党政府不只是杀害了一个血统上的中国人,更杀害了一个精神上的美国人。而美国政府却在支持这样一个屠杀精神上的美国人的中国政府,这就意味着,美国政府和中国政府,都在既与中国“人民”为敌,也与美国“人民”为敌。对此,中国“人民”不能答应,而美国“人民”又焉能坐视?
闻一多曾留学美国,是把他的死与美国联系起来的一种很具体的理由。把闻一多之死与美国联系起来的另一个更具体的理由,则是凶手杀害他时使用的无声手枪来自美国。美国制造的武器杀害了在美国受教育的“自由主义者”,这是其时一些谴责暗杀事件者所特意强调的。例如,董必武1946年7月28日在《新华日报》上发表了《争民主的牺牲》一文,其中说道:“站在统治地位的反动派……竟用美国秘密传授的无声手枪,偷偷摸摸地实行卑劣暗算了。”李公朴、闻一多被害后,中华文艺协会总会特意召开声讨大会。会上,郭沫若说:“凶手用的无声手枪是美国人供给的,我们有权利抗议,美国的枪打死的是从美国受过教育回来的自由主义者。”戏剧家洪深则说:“美国的政策是两面的。在美国哈佛大学灌输的是英美式的自由思想,而美国枪弹也正打在受美国自由思想的人身上。我是和闻一多受同样教育的,我自然也有受美国的子弹权利。”①
闻一多曾在美国受教育,这是不争的事实。但这一事实并不意味着闻一多必然在美国服膺了“英美式的自由思想”,并不意味着美国的牛奶面包将闻一多塑造成了一个英美式的自由主义者。留学美国当然容易受到英美式自由思想的熏陶并成为英美式自由主义者,但留学美国却不必定使人接受英美式自由思想的熏陶并成为英美式自由主义者。当《解放日报》社论和郭沫若等人强调闻一多的留学历史和“自由主义者”的身份时,还有着这样的潜台词,即闻一多是亲美的,而“亲美”的闻一多“居然”被美制的手枪杀害!——但这同样需要论证。留学美国容易亲美,但却并不必定亲美。在现代中国,固然有不少留美学生在美国接受了英美式自由思想的熏陶并成为英美式自由主义者,亲近美国也是留美学生的基本倾向。但留学美国却抗拒英美式自由思想并对美国满怀厌恶,也是可能的。
①见1946年7月26日《新华日报》,转引自《闻一多纪念文集》,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0年8月版,第33—34页。
那么,闻一多呢?
二
说起来,闻一多与美国的“缘分”真是很深的。
闻一多于1899年出生,本名闻多。1912年,十四岁的闻多投考北京的清华学校。清华学校于1911年用美国退还的庚款创办。这是一所留美预备学校,招生名额按各省分担赔款额分配。1912年秋天,清华学校只在湖北省招两名学生①,竞争应该是较激烈的。但闻多却被录取了。原因之一,是考试的作文题目《多闻阙疑》大对闻多的脾性。这个题目恰好应合了闻多这名字的来历,像是为他定身制作的。当十四岁的闻多看到这样一个作文题时,一定十分兴奋,于是模仿其时最时髦的梁启超文体,洋洋洒洒地写了一篇文章。这篇作文大得主考者赞许。因此,虽然闻多其他科目考试成绩平平,仍被清华学校录取了。
①一说招四名,见闻黎明、侯菊坤编《闻一多年谱长编》,湖北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4页。
1912年冬,闻多入清华学校学习,并将名字改为闻一多。这所学校学制八年,毕业后全部资送美国留学。由于英语成绩不合格而留级等原因,闻一多实际在清华学校生活学习了九年有半。清华学校实行的是美国化的教育,从课程设置到管理方式,都是美国式的。学校当然也聘请了美国教师。让学生熟悉美国的生活方式,了解和接受美国的价值观念,以便留学美国时能够迅速适应环境,这是办学的重要目的。我们知道,闻一多入清华学校时是十四五岁的年龄。这个年龄段的人,是最容易被影响被塑造的。这个时期获得的对事物的印象往往最牢固最难改变。从十四五岁到二十四五岁,从少年到成人,闻一多在清华学校度过了近十年时光。对这近十年的美式生活和美式教育,闻一多有何感想呢?从他写于1922年5月12日(离校赴美前夕)的《美国化的清华》①一文中,可知其大概。闻一多在清华学校期间写了许多东西。这篇《美国化的清华》是闻一多作为清华学校学生写的最后一篇文章,是闻一多“作为临别的赠言”写给“十年的母校”的。文章对清华学校的“美国化”提出了尖锐的批评,“我说:清华太美国化了!清华不应该美国化,因为所谓美国文化者实在不值得我们去领受!美国文化到底是什么?据我个人观察清华所代表的一点美国化所得来的结果是:笼统地讲,物质主义;零碎地数,经济、实验、平庸、肤浅、虚荣、浮躁、奢华——物质的昌盛,个人的发达……”接着,闻一多从这些零碎地列举的“经济”“实验”“平庸”等七个方面对清华学生的“美国化”进行了批判。文章最后写道:“以上所述这些,哪样不是美国人的特色?没有出洋时已经这样了,出洋回来以后,也不过戴上几个硕士、博士、经理、工程师底头衔而已,那时这些特色只有变本加厉的。美国化呀!够了!够了!物质文明!我怕你了,厌你了,请你离开我吧!东方文明啊!支那的国魂啊!‘盍归乎来’!让我还是做我东方的‘老憨’吧!理想的生活啊!”对于研究闻一多的思维方式、个性心理,这篇《美国化的清华》是很有价值的资料。闻一多写这篇文章时,已是二十四五岁的成年人,但这篇文章却显得不很理性。“美国化”本身应如何评价,是一回事;清华学校是否应该“美国化”,则是另一回事。“美国化”纵然千不好万不好,也不足以说明清华学校不应该“美国化”。因为清华学校本就是“留美预备学校”,“美国化”是它的性质,也是它存在的理由和目的。如果清华学校像闻一多说的“不应该美国化”,那就意味着清华学校不应该存在,闻一多本人也压根就不应该投考和进入这所学校。当作为成年人的闻一多愤怒谴责清华学校的“美国化”、力倡清华学校的“非美国化”时,显然忽视了这一前提。
①见《闻一多青少年时代诗文集》,云南人民出版社1983年8月版。
从《美国化的清华》中,我们知道近十年的美式教育和美式生活方式,非但没有在闻一多心中培植起对美国文化的认同、亲近、热爱,相反,倒是在他心中催生出对美国文化的逆反、厌弃、憎恶。也正因为如此,闻一多曾有放弃赴美留学的念头。但最后还是抱着“既有这么一个机会,走一趟也好”的心态,于1922年7月16日登上了赴美的海轮。①旅途中,闻一多丝毫没有出国的兴奋和对新生活的憧憬,倒是满怀沮丧、怨艾,像是赴一场不得不赴的苦役。在船上,闻一多写了一首题为《孤雁》②的新诗,诗中把自己比作是“不幸的失群的孤客”“流落的失群者”。至于将要去的美国,在闻一多心中是这样的:“啊!那里是苍鹰底领土——/那鸷悍的霸王啊!/他的锐利的指爪,/已撕破了自然的面目,/建筑起财力的窝巢。/那里只有铜筋铁骨的机械,/喝醉了弱者底鲜血,/吐出些罪恶底黑烟,/涂污我太空,闭熄了日月,/教你飞来不知方向,/息去又没地藏身啊!/——光明的追逐者啊!/不信那腥臊的屠场,/黑黯的烟灶,/竟能吸引你的踪迹!”——读这首诗,让人觉得闻
一多的赴美留学,是被打入了十八层地狱。①
①梁实秋:《闻一多在珂泉》,收入《梁实秋怀人丛录》,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1年2月版。
②收入诗集《红烛》,并以《孤雁》为海外篇篇名。
1922年8月1日,船抵西雅图。8月7日,闻一多到达留学的城市芝加哥。对初踏上的这片异土,闻一多似乎并无多少新鲜感。8月7日,在致顾毓琇、梁实秋等清华学友的信中,闻一多表示自己虽才到芝加哥一星期,但已“厌恶这种生活了”②。随着时间的推移,随着对美国的了解越来越多,闻一多对美国文化的抗拒似乎越来越强烈。如果说,作为留美预备学校的清华学校,其办学的重要目的是培养学生对美国文化的亲近、认同,是为了学生赴美后能尽快适应美国式生活,那这种目的在闻一多身上是完全失败了,尽管闻一多在清华学校学习、生活了十年之久。
三
既然以“留学”的名义到了美国,总得选择一样美国的东西学一学。闻一多选择了在芝加哥美术学院学习西洋画。但很快,闻一多就对西洋画兴味索然,视若敝屣。1923年2月10日,闻一多给父母和胞弟闻家驷各写了一封信,两信中都表达了对西洋画的失望。致父母信中说:“我来此半年多,所学的实在不少,但是越学得多,越觉得那些东西不值一学。我很惭愧我不能画我们本国的画,反而乞怜于不如己的邻人。我知道西洋画在中国一定可以值钱,但是论道理我不应拿新奇的东西冒了美术的名字来骗国人的钱。因此我将来回国当文学教员之志乃益坚。”致闻家驷信中则说:“我现在着实怀疑我为什么要学西洋画,西洋画实在没有中国画高。我整天思维不能解决。那一天解决了我定马上回家。”①闻一多虽学着西洋画,却并不认为西洋画堪称“艺术”。从这里也可看出,置身美国的闻一多,怀着怎样深重的文化偏见,而这种文化偏见又怎样影响着他对美国文化的态度,甚至影响着他的艺术感觉。当然,从这里也能看出,闻一多的思维总是不够理性,总容易走极端。
①事实上,闻一多也确曾把留学美国比作“闯入十八层地狱”。(见《闻一多年谱长编》第217页)
②见《闻一多年谱长编》第18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