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3759600000011

第11章 我的人权我的财产(6)

律师说法:

这是一则很典型的案例。现实中,很多未成年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是很弱的,尤其是在没有父母支持的情况下,缺乏最基本的维权知识和能力,甚至由于没有诉讼行为能力而不具备寻求法律帮助的资格。因此未成年学生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是非常困难的事情,尤其是在与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发生冲突时更是难上加难。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下面我们做详细解答。

第一,向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请求帮助。小珍寻求舅舅帮助,是正确的做法。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53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的,经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依法另行确定监护人。根据《民法通则》第18条第3款规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第二,向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公安机关求助。根据《婚姻法》第43条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由此可知,未成年学生在受到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时,可以向居委会、村委会或公安机关请求帮助。

第三,向当地的未成年学生保护委员会投诉。未成年学生保护委员会是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设立的专门从事未成年学生保护工作的机关。

第四,向当地民政部门、共青团、妇联及教育部门等组织投诉。民政部门、共青团、妇联及教育部门都设有专门负责未成年学生保护工作的具体机构。未成年学生可以向这些组织投诉,请求帮助。

第五,向当地的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根据我国法律援助的有关规定,各地建立了相应的法律求助中心或法律援助组织,为社会上的弱势群体提供各种形式的法律援助,未成年学生显然在援助对象范围之内。

因此,本案例中小珍的叔叔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并侵犯小珍的合法权益,小珍可以向上述有关单位、部门寻求帮助。

郑某申请婚约无效案

案例回放:

中学生郑某(女)与杨某(男)同在一个村,又在同一中学读书。平时两家关系很好,经常走动,郑某与杨某经常在一起玩。两家的母亲决定给他们定亲,于是摆了几桌酒席向同村人宣布这一消息。后郑某考入县里的高中,而杨某却没有考上,在家务农。郑某在上高中后,放假回到村里,和杨某在一起谈话,觉得双方的性格和爱好都相差很多,郑某慢慢地对于自己的感情有了深入的了解,开始对这门婚事不满。杨家怕郑某考上大学后会解除婚约,于是提出让两人圆房的要求。郑某坚决反对,而且要退掉这门亲事。杨某则认为自己在郑某身上已经花了很多钱,并且双方有约在先,违约就要赔偿。郑某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婚约无效。法院支持了郑某的诉求,确定郑某和杨某婚约无效。

律师说法:

本案争议的焦点是父母为未成年人订立的婚约是否有效?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4条以及第15条的规定,父母不得允许或迫使未成年人结婚,同时不得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因此,父母为子女所订婚约是不具法律效力的。因此,本案例中郑某完全可以毁约退婚,并且无需因此承担任何责任。

父母可以私自为小惠订立婚约吗

案例回放:

小惠今年上初三,她人长得漂亮,学习成绩又好,在学校深得老师和同学们的喜欢。由于爸爸妈妈做生意,所以家里经常来一些小惠不认识的客人。最近爸爸妈妈由于生意关系认识了一位本市的政府官员,他到小惠家做客见到小惠后,很喜欢这个可爱漂亮的女孩,于是跟小惠父母提出将小惠许配给他家儿子。小惠的爸爸妈妈刚开始有点不愿意,毕竟孩子现在还小,以后的发展还不知道怎么样,但是有碍于情面不好拒绝,最后还是勉强答应了。小惠很反感这件事,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律师说法: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的思想也在不断进步,可是依然会有一些家长甚至是受过高等教育的父母为孩子早早订下婚约,这样的行为不仅荒唐可笑,而且严重违背了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精神,是一种违法行为。

第一,婚约是指男女双方以结婚为目的而事先做出的结婚约定,婚约的订立是男女双方为自己,或者第三人为他人在婚前预定婚事的行为。根据我国《婚姻法》第2条和第3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由此可见,如果不是符合结婚条件的男女双方有结婚的意愿,在自由原则的前提下,自愿在结婚之前订立婚约的,法律予以禁止。

第二,《婚姻法》第5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第6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5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或者迫使未成年人结婚,不得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由此可知,父母为未成年学生订立婚约的行为是父母以自己的眼光和意愿来实行的,是对未成年人权利的严重侵犯。

因此本案例中,小惠父母的做法是不对的,是违法行为。

周小某诉其父终止探望案

案例回放:

1999年9月,经法院判决,周某与孟某离婚,女儿周小某由孟某抚养。后双方因探视权纠纷再次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周某每月最后一个周日探望女儿一次,时间为两小时,地点在被探视入住地附近。因双方当事人在探望问题上不能达成一致,周某每月探视权基本都是通过法院执行实现的。自从2001年以来,周某先后17次向法院申请执行。后来,被探望人周小某(现年10周岁)一再表示不愿意接受其父的探望。监护人孟某亦认为周某每次探望之后,对女儿的学习、生活都造成了影响,同时提出中止执行申请。

法院审查后提出,探视权既是探视权人的权利,同时被探视权人也有是否接受探望的权利,探视权的目的是通过比较固定的见面方式,增进双方感情交流,维系亲情。但在本案中,申请人周某行使探视权的全过程是在执行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实现的,限制了被探视人的自由。现被探视人周小某已年满10周岁,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明确表示不愿接受其父的探望,如再继续强制执行,无益于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为此,法院决定案件中止执行。

律师说法:

本案中,涉及父母的探视权,这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并没有明文规定。在新修改的《婚姻法》中,首次明确规定了,父母在离婚后不和孩子住在一起的一方,有探望孩子的权利。探视具有交流、沟通感情的意义。离婚后,不与子女一同居住的父亲或母亲,既有权利又有义务看望子女,子女也有与不一同居住的父亲或母亲交流的渴望。通过探视权的行使,子女与探视的父亲或母亲之间能够进行思想上的沟通和交流,使子女获得平时单亲抚养下所缺少的另一方的关爱,促进子女身心的健康发展。同时使前去探视的一方增加与不由其直接抚养的子女之间的感情,对子女未来发展表示关心,从而更加主动、自觉地履行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因此探视权不仅是父母的权利,也是子女的权利。

之所以立法的日的,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当夫妻双方离婚时,受到伤害最大的是未成年子女,如何最大限度地保护他们的利益,就自然成为立法者的职责。

但是,如果父(母)亲的这种探望,给孩子造成身心伤害的,则法律就中止父(母)亲行使探视权。所以当发现父或母探视子女,危及子女身心健康时,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中止探视权。这种处理方式对于消除危及子女身心健康的探视行为的再发生,以及保护孩子的切身利益是有益的。本案例中,周小某已满10周岁,具有一定的判断能力,法院在询问了其意见后,尊重周小某的选择,判决中止周某的探视权,是符合立法的本意的。

哪些情况下可以中止父母探望子女的权利?

我国《婚姻法》第38条第3款规定,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司法实践中,中止探望权的具体情形有以下几种:(1)探望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2)探望权人患有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3)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4)探望权人与子女感情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的;(5)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如果出现以上任意一种情形,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义务的法定监护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权的请求。法院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可以依法裁定中止探望权。而法律故事会中,并没有出现以上中止探望权的事由,因此小茜爸爸有权探望自己的女儿,小茜妈妈无权干涉。

如果中止探望权的事由消失,那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5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通知其恢复探望权的行使。

同类推荐
  • 合同的订立与效力

    合同的订立与效力

    本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重要基本法律知识宣讲系列丛书之一,具体内容是对我国合同法所规定的合同的订立与效力,以及与其相关的司法解释等内容进行宣讲和普及。
  • 厦门大学法律评论(第二十三辑)

    厦门大学法律评论(第二十三辑)

    本辑是厦门大学法律评论系列丛书的第二十三辑。本辑包括学术专论、学术评论、检察官来稿、学术译作等部分。全书包含法理学、宪法学、民商经济法学、婚姻家庭法、人权法、诉讼程序法等法学具体学科的研究型论文。
  •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法律制度研究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法律制度研究

    国家行政学院副院长唐铁汉研究员承担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中国公共管理的重大理论问题与政府管理创新的对策研究》。应松年教授主编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法律制度研究》是其中一个子课题的研究
  •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

    为加强法制宣传,迅速普及法律知识,服务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多年来,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定期审议通过、修订的法律,全品种、大规模的出版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版的系列法律单行本。该套法律单行本经过最高立法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权威审定,法条内容准确无误,文本格式规范合理,多年来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与好评。
  • 刑事证据学原理

    刑事证据学原理

    本书抛砖引玉,以期填补相应研究空白,促进省内证据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法官庭审研究等学科研究跟上国内研究的步伐。同时,将理论研究与法官实务联系在一起,有助于法学教育发展和诉讼理论研究。
热门推荐
  • 金牌女相:微臣乃断袖

    金牌女相:微臣乃断袖

    通知:本文更新中,已从第一章开始重新写,更新状态请各位小天使关注宁宁的新浪微博:顾宁止喵喵-Lucky,一有更新动态就会提示大家呦!另外祝各位小天使们新年快乐!么么哒。^_-民间传言:大晋丞相沐祉宁乃断袖,上得了龙床,下得了朝堂更有传言:大晋丞相乃先帝钦赐与当朝皇帝的帝师。此言一出,百官面露了然之色。然,众人皆知的是当朝丞相不仅是断袖,还迷信。***********御书房内沐祉宁看着和自己零距离的云景帝诚惶诚恐道:“陛下,微臣乃断袖。”云景帝不甚在意:“朕知道,既然如此,爱卿将朕收了吧!”先帝,微臣对不起你呀!
  • 冷王索妃

    冷王索妃

    好歹她也是个刺客,谁知刺杀不成反被人扑倒?嘿,这就有点玄幻了,扑倒也就算了,潜伏继续寻找杀机,谁知这王爷不要脸起来还真是没办法,居然被他拐进洞房?嫁都嫁了,她总不能当寡妇吧,又有人来杀他?这下,她可没法看着他被杀了!
  • 制霸老公,请放手

    制霸老公,请放手

    她为了保住父亲生前的心血,被迫和他分手。从此他们形同陌路却又日日相见。他和别人相亲高调喊话,让众人关注。“相亲就相亲,我不在乎,我不在乎,我不在乎!”她无动于衷。正式订婚时她却意外出现,包中藏刀。“你敢和别人结婚,我就敢死在当场。”“张兮兮,是不是我把手里的股份给你,你就会和我睡。”他邪魅的问道。“你就不能把股份分几次给我,多睡几次!”捂脸~~
  • 傲世乾坤

    傲世乾坤

    被逼无路,意外穿越,竟得逆天传承,但路仍需一步一步走。于是一个少年怀揣七灵塔,手持钨铁长刀,历大荒草原,游无垠瀚海,踏虚空,闯幻界;王者归来,刀劈航母,力沉岛国,快意恩仇……
  • 史上第一女掌门

    史上第一女掌门

    穿越了?每月附送一本高深武林秘籍?不不不……本姑娘要的,不是称霸武林,是坐拥三千美男啊!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 神界之路

    神界之路

    究竟是为什么问天在渡劫时候徒弟给师尊下了死手,让得问天当场陨落,但阴差阳错的又转世了,从头开始了修仙(我不会写简介大家打开看吧。。。作者群275544051)
  • 逐鹿天下(上册)

    逐鹿天下(上册)

    明朝天启年间,宦官魏忠贤把持朝政,号称九千岁,并暗中修练宫廷绝学“还婴大法”,欲练成神功,做回一个正常的男人,篡夺朱家的天下。平云重大将军之子平一峰逃脱魔掌,流亡天涯,巧得肉舍利,功力大增,结识龙门世家之女龙门雪,魔教圣姑徐如莹,在两个绝代美女的帮助之下,数度死里还生。最后他却面临着在两个武林美女之间做出选择?
  • 轮回劫:千古遗恋

    轮回劫:千古遗恋

    每一个时代都是有着自己的英雄,自己的神话,而见证这次人又是什么呢?天道使者,继承天命,见证一个个朝代的崛起、落幕,见证一个个英雄神话的演绎,而这一次的故事却是发生在见证者的身上……这也算是一个神话,一个不为人知的传说,当那眼眸睁开之时一滴泪水滑落,我的记忆去了何处,我又是谁!当记忆的一幕幕开始翻起之时,我又是该何去何从,当天地大战再次开启之时,一切的选择都是在自己的手中……
  • TFBOYS我喜欢你

    TFBOYS我喜欢你

    男主角王俊凯王源易烊千玺遇上女主角会发生怎样的事呢?快来看看吧!
  • 老兵诡事录:民间异术后人的传奇经历

    老兵诡事录:民间异术后人的传奇经历

    老兵诡事录,讲述民间异术后人的传奇经历 !中国最古老异术门派传人尘封60年诡异往事,天下霸唱、蜘蛛、铁鱼、庄秦、湘西鬼王、蛇从革联袂推荐!一桩六十年前的离奇事件,兵痞马三炮在临死之际留下枚假的袁大头,隐隐指向一处秘密的宝藏。有人寻找那枚袁大头,有人想找宝藏,而还有人却在找寻着袁大头和宝藏后的第三样东西。一副横跨中国北方的探险画卷即将展开,主角将带你揭开一段段尘封的历史,探秘古城西安,揭开黄土高原深处隐藏了千年的秘密,找寻失落的龟兹古国踪迹,以及塞北草原的神奇湖泊。袁大头、宝藏、和隐藏的秘密,究竟哪一个才是各派人马争夺的最终目标,即将一一为您揭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