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式婚姻中的一段惨事
凡是一个社会问题发生,必定有不平不安底客观的存在或主观的错觉。主观的错觉不必说了,倘是客观的存在,我们第一步便该找出不平不安底要点,再研究出一种去了那不平不安而又没有——或少有——新生的不平不安的方法来解决这。这是解决社会问题一定的步骤。解决妇女问题,也是如此。
对于妇女问题,我颇寒心能喊出苦痛的太少;材料既少,要点无从捕捉。又觉得很寂寞,各门专家多还睡在鼓子里,不知依其所学来想方法,定理想。你却觉得喊苦的太多,指示理想的也太多了么?
这是我对你的“闲话”说的话。至于信中所述的一段惨事,你既希望“大家”,让“大家”来说罢。
晓风
附:来信
晓风先生:
我现在报告你一件事情,这在妇女问题上或则是很重要的一个问题。但现在言论界,一天消沉一天,最多只有几个人说几句旧婚制万恶,如果自由恋爱了就好。我以为问题所以成为问题,都是眼前困苦,因而讨论“怎样脱离旧的、走向新的”一个法子,决不止对于旧的,说几句“万恶,打破”!对于新的,说几句“自由,幸福,前进”!桓公说,“管仲教我为善,而不教我所以为善。”现在新……者,都是像管仲教桓公;无怪大家向着前面出神,一步不走,莫明其妙了。闲话多了,归本文罢!下面说的,是一个朋友告诉我的;确不确,我也不知。
崇德县某村(我忘记了)地方有个人,是替人家做状子的:由媒人说合聘定某姓家女儿为妻。当结婚这天,媒人正在吃酒,新娘在新房里养小孩了;原来新娘早已有孕,新郎被媒人瞒过。当时新郎把媒人打了一顿,客人用人等大家四散了。(新郎只有一人,乡间婚事也不多用人。)明日,岳家来望朝,新郎已教法警来了,做了状子,把丈人捉将官里去;这因为媒人被打,在稻草堆里过了一夜,天明回家,不曾通知女家。这个新娘呢,因无人照顾,胎衣不下死了。后事如何,不得而知。
我所希望大家讨论的,不是婚制;乃是新娘底死,由谁人负责?怎样处置?
正厂
(原载一九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民国日报》副刊《妇女评论》第十六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