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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金线(2)

“我的胸口和嗓子,是活儿辛苦得的病。”杰里说,“我让你给评评,我这份养家糊口的差使有多辛苦。”

“得啦,得啦,”老职员说,“我们大家都是在挣钱糊口,只是路子不同,有的人辛苦,有的人轻松。这是信,去吧。”

杰里接过信,心里暗骂“你这个干瘪的糟老头”,表面上却恭恭敬敬地鞠了一个躬。出门时,他顺便给儿子打了个招呼,说了要去的地方,就上路了。

当时,执行绞刑的刑场在泰伯恩,纽盖特监狱外面的那条大街,还没获得后来的那种臭名。不过那监狱却是罪恶的渊薮,种种败坏道德的事,都发生在那里,许多可怕的疾病,也在那里滋生,这些疾病还由犯人带进了法庭,有时甚至从被告传染到首席法官大人身上,把他拉下了法官席。不止一次,那戴黑帽子的法官,在宣判犯人的死刑时,也一样准确地给自己宣判了死刑,甚至死在犯人之前。除此以外,老贝利则是个著名的鬼门关,一个个面如死灰的乘客,坐着马车或大车,络绎不绝地从这里出发,颠颠簸簸地走向另一个世界。他们穿街过路,要走约莫两英里半的旅程,然而,觉得这种做法可耻的好心公民即便有,也是寥寥无几。风尚的威力是如此之大,因而在一开始时就应该有好的风尚。老贝利还以它的示众枷闻名遐迩,那是一种英明的古老刑具,用这种刑具进行惩罚,其使用之广,谁也无法估量。还有鞭笞柱也是一种可爱的古老刑具,施用这种刑罚,看来既人道又温和。老贝利的名产中还有一种用之极广的法宝——收取血腥钱,这也是祖宗的智慧遗传下来的一部分,它有组织地造成普天之下去犯最骇人听闻的贪污诈骗罪。总而言之,老贝利那时候是“凡现有的皆合理”这一格言的绝妙写照;这句格言,要不是会被引申出“凡往昔没有的皆不对”这种容易惹起麻烦的推论,那它就是不容置疑、颠扑不破的了。

在这个令人厌恶的审判现场,到处都是挤来挤去的人,送信人用惯于不惹眼地在人堆中择路的本领,穿过了发出恶臭的人群,找到了要找的门,把信从门上的一个活板小窗递了进去。当时,人们到老贝利来看热闹,就像到贝德兰姆看热闹一样,是要花钱的,只不过前一种娱乐收费要贵得多。因此,老贝利所有的门都有专人把守——而只有那些使罪犯进去的社会之门,却是永远敞开着的。

经过一番犹豫拖延,那门才很不情愿地转动铰链,打开了一道窄小的缝,刚够杰里·克伦彻先生侧着身子挤进法庭。

“在审什么?”他发现身旁有个人,就轻声问道。

“还没开始哩。”

“要审什么?”

“叛国案。”

“要开膛分尸吧,呃?”

“是啊!”那人津津有味地说道,“先关在囚笼里吊个半死,再放下来,让他亲眼看着自己被开膛,然后掏出五脏来烧了,最后才把头砍下来,把身子剁成四块,就这么个判法。”

“你的意思是,假如查明他有罪吧?”杰里替他添了一个附加条款。

“嘿!他们会查明他有罪的,”那人说,“你用不着担心。”

说到这儿,克伦彻先生的注意力却转到了守门人的身上,只见那人拿着字条,径直朝洛瑞先生走去。洛瑞先生在一张桌子旁边坐着,周围是一群戴假发的先生;坐在他近旁的一位戴假发的先生是犯人的辩护律师,面前堆着厚厚一大沓文件;几乎就在洛瑞先生的正对面,坐着另一位戴假发的先生,双手插在口袋里。据克伦彻先生此时和后来观察,那人的全部注意力似乎都集中在法庭的天花板上。杰里粗气地咳了几声嗽,又揉揉下巴,打打手势,终于引起了站起来找他的洛瑞先生的注意。一见到他,洛瑞先生默默地点了点头,就又重新坐下。

“他跟这案子有什么关系?”刚才和他攀谈的那人问道。

“我什么都不知道。”杰里说。

“那么,要是我可以问一句的话,你跟这案子有什么关系呢?”

“我也什么都不知道。”杰里说。

法官进来了,法庭内引起一阵骚乱,接着又安静下来,这两人的对话也被打断。此时,被告席成了人们注意的中心。两个原先一直站在那儿的狱卒走出去,把犯人带了进来,带到被告席上。

除了那位头戴假发、看着天花板的先生外,所有在场的人都眼睁睁地盯着犯人。大家呼出来的热气,像一排排浪,一阵阵风,一团团火,直朝他滚滚卷去。圆柱后面和角落里,伸出一张张急切的脸,急着要看到他;后排座位上的人站起身来,连他的一根头发也不愿放过;站着的人双手按在前面的人肩膀上,用别人的身体支撑着自己——人们踮起脚尖,攀住壁架,蹬着随便一点儿什么东西,为的是要把他从头到脚看个仔细。杰里站在这些人中间,像纽盖特监狱的一段带铁蒺藜的活墙头,对准犯人喷去来时顺路喝下的啤酒气味,这气味和别人的啤酒、杜松子酒、茶和咖啡等等的气浪混合在一起,直冲到犯人身上,最后扑在他身后的大玻璃窗上,形成混浊的雾气和水珠。

这一片喧哗和众目睽睽的目标,是一个二十五岁左右的青年,他身材匀称,仪表堂堂,有一张晒成棕色的脸和一对黑色的眼睛,看来是位年轻的绅士。他穿着一身朴素的黑色或深灰色的衣服,又长又黑的头发,用一条缎带束在颈后,这主要是为了不让其碍事,而不是为了修饰打扮。内心的情绪总是要透过人体的外表流露出来的,因此他在当前处境下必然会产生的苍白,还是从脸上的棕色中泛了出来,可见灵魂比太阳更有力量。尽管如此,他还是从容镇定,向法官鞠了一个躬,然后就静静地站着。

那些盯着他看、向他喷气的人的兴趣,并不是要使人变得高尚。如果他面临的刑罚不那么可怕——如果那酷刑中有一项可以得到豁免——那他就会相应地减少他的魅力了。那注定要被残忍地开膛剁割的躯体是人们看热闹的目标,这即将被屠杀、被剁成几块的不朽的生灵,引起了人们的快感。不管这些形形色色的看客怎样想方设法、自欺欺人,把这种兴趣说得多么冠冕堂皇。从根本上讲,这和妖怪吃人的兴趣是一样的。

法庭上一片肃静!昨天查尔斯·达内对于对他的起诉,曾申辩自己无罪。起诉书(振振有词、废话连篇地)控告他是我们尊贵的、英明的、至善至美的国王陛下的叛逆,因他曾多次利用多种机会及多种手段,在法王路易发动之战争中,助其反对前述尊贵的、英明的、至善至美的国王陛下,亦即他在前述尊贵的、英明的、至善至美的国王陛下的领土和法王路易的领土之间频繁往来,穷凶极恶、背信弃义、奸邪狡诈以及用心险恶地向前述法王路易泄露前述尊贵的、英明的、至善至美的国王陛下准备派往加拿大及北美之兵力。杰里听着听着,被这许多法律术语弄得头上的根根硬发更像铁蒺藜似的竖了起来,但在几经折腾后他终于明白了,那个再三提到的查尔斯·达内,就是站在他眼前正在受审的这个人,这一发现使他大为心满意足,陪审团正在宣誓就座,检察总长先生也已安排就绪,准备发言了。

被告在众人的心目中(他自己对这一点也很清楚)正在受绞刑、被砍头、被剁成四块;但他既没有因眼前的处境而畏畏缩缩,也没有硬充好汉。他冷静沉着,专心致志,严肃关切地注视着开审程序;他站在那儿,双手搁在面前的木栏板上,神色那么泰然自若,竟连木栏板上撒着的药草叶子也一点没有弄乱。整个法庭里都撒着药草,洒了酸醋,用以预防狱中的浊气和瘟疫蔓延。

犯人头顶上方悬着一面镜子,朝他投下反光。许许多多邪恶的和不幸的人曾被这面镜子照过,后来就都离开这个镜面,从人世间消失了。如果镜子能重现它所照过的映像,像大海最终要将沉没海中的死尸浮上海面那样,那这个令人厌恶的地方就会成为阴风森森、冤魂出没的处所了。某些丢丑受辱的念头一闪而过(这镜子可能就是为此而设),也许刺中了犯人的心。也许正是因为这样,他挪动了一下身子,这使他觉察到有一束光线照在他脸上,于是他抬起头来,一看见镜子,他的脸就唰地一下红了,用右手把药草往一旁推了推。

这一来,他的脸转向了法庭的左边,几乎和他的视线平齐的地方,在法官席那边的角落里,坐着两个人;他的目光立即停留在他们身上;突然间,他的神色大变,因而使得所有原本注视着他的目光,全都转向了那两个人。

看客们都注视着他们两个人,一个是刚刚二十出头的年轻小姐,另一个是位老绅士,显然是这位小姐的父亲。他的相貌颇为特别,头发雪白,脸上有时有一种难以言喻的表情:并非激动,而是沉思默想。每当他脸上出现这种表情时,就显得很苍老;可是当这种表情驱散消失时——像现在他和女儿说话时这样——他又变成了一个未过盛年的英俊男子。

他女儿坐在他身旁,一只手挽着他的胳臂,另一只手也按在那胳臂上。她对眼前的景象感到害怕,也对那个犯人满怀怜悯,因而一直紧挨着他父亲。她眉宇间的神情,清楚地表明了她对被告面临的厄运充满恐惧和同情。这神情是如此引人注目,如此强而有力,如此自然流露,使得那些对犯人原无怜悯之心的看客,也为之感动了。于是到处是一片窃窃私语之声:“他俩是什么人呀?”

送信的杰里按照自己的方式进行了一番观察。他一面出神地吮着自己手指上的铁锈,一面伸长了脖子去打听他们到底是什么人。他周围的人已经把这个问题传过去,传到靠那两人最近的那个差役那里,然后又从他那里更慢地传了回来,最后传到了杰里的耳朵里:

“是证人。”

“是哪一边的?”

“反对一方的。”

“反对哪一方的?”

“反对犯人的。”

刚才也和大家一起朝那方向看的法官,这时已回过头来,他靠在椅背上,定睛看着那个性命捏在他手里的人;检察总长先生站了起来,搓绳子,磨斧头,给绞架钉上钉子。

第三章 失望

检察总长先生不得不向陪审团申述,站在大家面前的这个犯人年纪虽轻,但在从事叛国活动方面已是个老手,因而理应剥夺其生命。他的种种通敌行为,并非始于今朝昨日,或者是去岁前年,而是早在多年以前就确凿无疑地经常往来英法之间,从事他那不可告人的秘密勾当。倘若他的叛国活动都能得逞(幸而绝不会如此),他的罪恶勾当就不会被发觉了。多亏上天有灵,让一个无畏无惧、无瑕无疵之人探知该犯阴谋,震惊之余,向陛下的首相和最尊贵的枢密院作了揭发。此爱国志士将亲自出庭作证。就整体而论,他的立场和态度均属高尚;他曾是该犯的朋友,但在这一又吉又凶之时,察觉出该犯的可耻行径,便毅然决定将此不能再视之为密友的卖国贼,奉献于祖国的神圣祭坛。假如大不列颠也如希腊、罗马一样,明令要为有利公益之人立像,则此位杰出公民定能享有了。不过,既然我国无此规定,他可能也就无法享有了。美德,正如诗人所赞(他深信许多诗章已逐字逐句涌向陪审团的舌尖,夺口欲出;对此高论,陪审团诸公却面露愧色,表明他们对此类诗章一无所知),是具有感染力的,而爱国主义,或称对祖国的爱这种光辉的美德,尤其如此。为国王(提到国王未免冒昧,但却光荣)效忠的这位纯洁无瑕、无可指摘的证人,以自己的崇高榜样打动了该犯的仆人,促使他下了神圣的决定,去搜查他主人的桌子抽屉和衣袋,并藏匿起他的文件。他(检察总长先生)准备听取对这位可敬的仆人的种种非难;但就总体而论,他爱此仆人甚于爱自己的(检察总长的)兄弟姊妹,敬他甚于敬自己的(检察总长的)亲生父母。他满怀信心,吁请陪审团诸公亦起而效仿。此两位证人提供之证词,加上他俩所发现并即将在法庭出示之文件,表明该犯曾搜集陛下海陆军兵力、部署及备战情况之详尽资料表册,并毫无疑问地屡将此类情报递交敌国。虽然尚不能证明上述资料表册为该犯手迹,但无关紧要,这确实反倒更有利于起诉,证明该犯精于防范之术。证据将回溯至五年前,在英军与美军初次交锋之前数周,该犯就已从事此项罪恶活动。出于上述种种理由,在座的忠诚的(正如检察总长先生所知)、尽职的(正如他们自己所知)陪审团诸公,必须肯定无疑地判处该犯有罪,不管他们是否乐意,都应判处该犯死刑。该犯之头若不落地,不但他们本人的头无法安枕,他们妻室的头无法安枕,就连他们儿女的头也难以安枕,总而言之,谁都不能高枕无忧。检察总长先生搜索枯肠,以他所能想到的一切名义,要求陪审团务必砍下该犯之头,并庄严宣称,他也已把该犯当成死去的了。

检察总长发言完毕,法庭上响起一片嗡嗡之声,仿佛有一大群绿头苍蝇拥在犯人周围,等着他很快变成什么腐烂的东西。嗡嗡声平静下来了,那位无可指摘的爱国志士出现在证人席上。

接着,副检察总长先生继他的上司之后,对这位爱国志士做了查询:此人名叫约翰·巴塞德,是个绅士。至于他的灵魂如何纯洁无瑕,他自己的叙述跟检察总长先生的描述一模一样——如果说有什么不足的话,也许是太吻合了一点。他把他那高贵胸怀中的重任卸尽之后,本想谦恭告退,不料坐在洛瑞先生近旁、面前摆着一大沓文件的那位戴假发的先生,要求问他几个问题。洛瑞先生对面的那位戴假发的先生,则依旧两眼一直看着法庭的天花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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