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溟脸一红,眉尾轻挑,心下一笑,他浑身舒畅,不知是学会了治愈术后半部分精髓,还是与她‘合欢’效果,决定以后要多多尝试下。面色却害羞无比,嘴角动了动,“欢姨。”
言以槿指尖瞬间发麻,浑身血液翻涌,不由拧眉淡冷道,“说重点。”
魅欢走近魔殇,回头看着言以槿被风吹乱的发丝,在寒冷的冰封之下柔美,绝世独立,妙不可言。朦胧的氤氲中仿佛披上一层圣洁的光芒,带着清新、果断。目光带着洞察人心的犀利,明明只是淡淡的语气,却有一股无形的压力,令她不由多看了几眼。这是她无法拥有的高贵威仪、睿智冷静。迈开步子,调笑道,“舞儿,我可是你娘亲啊!虽然阔别十五年,但是血浓于水,羊羔尚且跪乳乌鸦尚且反哺,为了几个男人,舞儿,你要重色轻亲情吗?太伤娘亲的心了。心寒啊!”
“不过,这样的你身为娘亲的我感到自豪。不愧是我的女儿,和我年轻时简直一模一样,有过之而不及。”魅欢嘴角一勾,旋即出慈母的笑意,摸了摸言以槿额前的碎发,轻浅道,“五宫禁术其实是相同的,五行相生相克,禁术也一样。媚术、治愈术能结合,而其他忍术、巫术、幻术却极度排斥在外。祈容、风卿、狂桀十五年前就被我种下媚术,他们三个可以靠溟儿的治愈术恢复。至于魔殇就有点棘手了。”
“阎王殿的血盅,可称之为当世第一盅,比起夜宫巫术还要霸道。五宫禁术的克星就是血盅。中血盅者从小泡着有毒的血水,喝着有药味的鲜血。初期者,浑身散发着毒气,人会感到异常疲惫,意识渐渐涣散,脾气温和。中期者,浑身毒气入体,意识渐渐迷失,双眼渐渐变红,喜怒不定。后期者,武功突飞猛进,双眼变为血轮眼,盅毒发作犹如万蚁嗜心,痛不欲生。意识薄弱,慢慢昏迷不醒。假如他体内的血液流尽,他便会一睡不醒。血盅对人的身体最大的好处,就是能够用血轮眼摄魂,控制人的心神。他是魔殇,身上的血液很宝贵,少一滴血,他都会精神疲惫,何况少了这么多血。”
“那血盅有解吗?”言以槿轻声问道,伸手触上魔殇,发丝凌乱却柔滑浓密,皮肤白皙细腻如凝脂,邪魅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唯有眉头紧皱,似乎在极力隐忍着痛楚。她心中一窒,竟舍不得移开眼。他个性顽劣,背后的故事到底有多辛酸?
魅欢深深地吸一口气,伸手撩起魔殇的衣襟,雪白的肌肤上一条条血丝清晰可见,洁白如玉的纤细指尖毫无血色,苍白无比,在冰冷的地上毫无生机。过了半响,才回答道,“所以才说他身上的伤是最头疼的。幸好无色城是一座冰封的城,他身上的血没这么快流光。要是在锁情塔的其他地方,他仅剩的一口气就彻底死透了。不过阎王殿是魅宫的死敌,我要以什么立场去救他呢?”
言以槿心底一阵阵凉了下去,不假思索脱口而出,“你女婿,娘。”
“难怪他的血盅会毒发了,原来他心尖上的人是舞儿啊!血盅不是毒,对身体虽然无害。但是一旦动情,血盅就会发作,轻则偶尔心绞痛,重则一觉不醒,成为活死人,还要被血虫咬嗜。既然他是我的女婿,没道理我这个做岳母的不给女婿点见面礼吧!放心,我不会让女人守寡的。我还想要像他一样的妖孽外孙。”魅欢凝视着魔殇,低垂着头,优美的侧脸被柔软滑落的长发遮盖,嘴角隐隐透着淡淡笑意,解开他身上的睡穴,顺手也解开其他几人的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