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豪体现在,盘子差不多都清空的时候,景丽突然羞怯地招呼了下服务生,我怕她丢脸,刚想说有什么事情跟我说,就听见她用细细的声音说:“带我去付钱吧。”然后她转过身来,对着我们一桌子人嫣然一笑,“我请大家吃饭吧,我什么都不懂,以后还要大家多多关照。”我上铺的谭璎迅速地打断她:“别,景丽,照顾你是应该的,你省着钱买点自己喜欢的,别老想着请客……”
这里的“……”,作用不是省略,而是真实的空白。
——景丽打开了她的钱袋,就是那种老太太买菜的专属钱袋,我们的客套都被里面一捆捆的粉红色镇住,留下“……”虚弱地浮在半空。
后来我们都恪尽义务地自我介绍,可是印象深刻的,只有景丽那寥寥的几句:“我们家在金华的一个镇上,我高一是在县里读的,刚转学过来。我爸妈很早就去广东了,一直是奶奶带我,所以,我要是有什么做错的,你们千万别笑话我。”
我们都友好地表示不会。
她顿了顿,又一脸羞赧地说下去:“其实我挺自卑的,你看你们都去过那么多地方,会那么多乐器,我呢,我连名字都特别俗气。”
我攥住她的手,及时地纠正她的想法:“哪俗气了?《红楼梦》里嫁最好的,就是元春,你看你们俩名字多像,都大气、端庄、主流,前途无量。”
她反握住我的手:“你懂真多。”
我在心里回夸她:“你钱真多。”
当我们高谈阔论爱的时候,我们常常想的是钱,而当我们不再忌惮谈钱的时候,离爱反而更近一些。当我们需要在校服外面裹一件羽绒衣的时候,我和景丽已经成了密友,每次我帮她在淘宝上买了点小玩意或者带她去了一个大众化餐厅,景丽都会诚恳地感叹:“叶蓁蓁,我要是男生就好了,你这么可爱,我真想娶你啊。”
我看着楼市广告牌上的“坐拥吴山,起价八万”,也发自肺腑地抒情:“真的,你他妈要是个男人就好了。”
好了,前情提要差不多了,接下来,就该让她的故事开始。有时我觉得不公平,男人们的故事,有太多的权谋、利益,甚至身家性命牵扯,而姑娘们的颠沛流离,说到底不过是在人群中多看了谁一眼。
景丽是个老实学生,抽背时大家都默契地低下了头,单她一个,大胆地偷觑了老师一眼,就被喊起来背诵全文——其实她全无准备,那一眼完全源自本能而非暗号。但她又能怎么辩解呢,只能硬着头皮,从脑海里抠出相关的仅有的记忆,一字一句,死撑下去。就像她的恋爱。
哦,前情提要里漏说了一点,我们高中氛围很宽松,马路对面,麦当劳茶餐厅汉庭锦江之星一字排开,充分满足各式需要,所以学生组建一个乐队也就变得很理所当然。那年元旦,乐队借用了学校的扇形教室,做了一场演唱会,上千人拥在礼堂里,于是你分不清那燥热是来自台上的歇斯底里,还是身边人偷偷握紧的手。
主唱是年级里出了名的拉风男生,叫林盛,春水初生、春林初盛的林盛。他背着吉他,从《海阔天空》唱到《光辉岁月》,粤语咬字很标准,跟侧脸一样标准。我坐在倒数第二排的位置,边发短信边瞧周围人反应,顺便抓拍他们摇头晃脑的表情,收相机时,我发现坐我旁边的景丽,脸红得吓人。
我凑到她耳边,大声问是不是有点缺氧,她抓着自己拥堵在脖子上的毛衣领子,尴尬地点点头。
我想她连BEYOND都没听说过,大概对这场面过敏,就问她要不要出去。
出乎意料的,她摇了摇头。然后她酡红着脸,指了指台上唱弯了腰的林盛说:“他是我们学校的啊?很好听啊。”
那晚后来我没有再顾得上景丽,第二天肿着脸在食堂碰到,她捏着搪瓷碗的边,小口啜饮着豆浆跟我说:“我打算学吉他。”她又把小馒头蘸了蘸豆浆,慢悠悠地扔下另一颗重磅,“老师也找好了,我就想跟着林盛学。”
我只能跟着晃悠悠地笑:“那林盛这算是卖艺还是卖身啊?”
景丽没理会这打岔,继续认真地公布她的计划:“我今天放学就去找他,我算过了,我们可以一道去外面吃晚饭,然后他教我一小时,刚好赶上晚自修。就是以后你得替我放个风,要是我堵在路上,你就帮我跟老师说肚子疼去上厕所了。”
她热切地盯着我,眼神里有点羞赧,还有点抱歉,可是更多的,是燃烧殆尽后的空洞——我见过那眼神,爸爸喝醉后就是这样的,爱情有时和酒精类似,都让人跌坐在地上,站不起身来。
我只能淡淡地说,你先成功拜师再说。
按理说话题该结束了,可是景丽咬了咬筷子,就像那天点鸡翅时一样,小心翼翼地问:“你那瓶粉底液,能不能借我用一下?”
那时候化妆还是个值得欲言又止的话题,女生的素颜还不止停留在美颜相机里。我偶尔要参加活动,于是特地准备了一瓶粉底液在寝室。
我答应了,但问题是,我当时并不懂得化妆步骤,也没有练就上妆手法。只能依靠平时别人帮我化妆的记忆,一点点往上抹——觉得太白了,就用手背蹭掉一点,哪里有痘印,就多抹一些。好不容易折腾完,景丽凝视了一会儿镜子里的人,转过头对我说了声“谢谢”。
我摆摆手:“搞定他了要请客。”
她拜师的细节我无从知道,也没有发问,只知道那个晚自修,景丽的草稿纸铺满了两张桌子,而她一直在轻哼“哪会怕有一天只你共我”。
接下来的走势,就和泛滥的言情小说类似,胆小怕事的女生开始逃晚自习,开始躲进厕所发短信,开始在熄灯后站在走廊里打长长的电话。而这段感情的最高点,是五月初的第二场演唱会上,林盛在唱完了几个固定曲目后,握着话筒对着台下一片迷茫而燥热的空气抒情,他说接下来这首歌要送给一个女生,她陪他过完了一个温柔的春天,他想送她一个美妙的盛夏,他为她在台边留了张椅子,想请她上台,最近距离地听他唱这首歌。
满场的嘘声里,他念出了景丽的名字,也报出了歌名——何勇的《姑娘漂亮》。
有男生开始不怀好意地笑,因为坐在椅子上的景丽,和这歌实在不搭——穿着碎花衬衫和九分牛仔裤,微胖,短发,肿胀的单眼皮,她像是刚从数学课上穿越过来,还用那种凝视三角函数解法的眼神,凝视三米外的男生。
我做了我高中时代最有勇气的一件事,我学着男孩们的样子,吹了一声口哨——你知道的,普通人一生,并没有多少被注视的时刻,不管这短暂的扬眉要用什么来偿还,我都想尽力成全她。犹犹豫豫的口哨声,渐渐此起彼伏开来,从我的角度看过去,景丽局促的笑容里,分明潋滟着风情,那是老实的、无害的、低眉顺眼的,却也艳帜高张的风情,但17岁的男孩们,怎么能理解那些呢?
林盛比汪峰幸运多了,围墙把学校和市中心的高架隔开,没有其他新闻能够抢占头条,所以他们理所当然地当了一个月的话题人物。一群又一群的女生,花枝招展地来我们班参观景丽,她们用手掩着嘴巴,但惊讶声还是不遗余力地漏了出来:“长这样啊,怎么想的。”
其实《姑娘漂亮》这首歌,实在不适合表白,连交个女朋友还是养条狗都想不清楚的人,一般是不会有女朋友的。歌词里只有一条和现实严密地吻合了——林盛和景丽一样,是学校里为数不多的天天穿校服的人,但没人会讥诮他这个,一是他把宽宽荡荡的校服,穿出了挺拔的气质;二是我们都知道,他是真没什么余钱买衣服。当时我们高二,刚学完世界地理,顺便也帮自己建立了混混沌沌的世界观,我们结合报纸社会版、阿六头说新闻,以及饶雪漫的青春疼痛系列,自主摸索出了这一段感情的真相——涉世未深的少女爱上倜傥歌手,一方用情一方贪财。
这样的议论总会刮到当事人的耳朵里,午饭时我试探着问景丽,你们俩出去玩,通常是谁花钱。
“我啊,”她舀起一大勺蚕豆玉米,圆润的蚕豆稳当当地盛在勺子里,一颗都没落下,“哎,我比他家境稍微好一点嘛,你也知道,他爸爸瘫痪好多年了,全靠妈妈一个人养家。反正我也没什么别的花销,就正好我出钱啦。哎呀,有什么关系呢,他教我吉他也是免费的呀。”
我就像京剧里那些讨人厌的奶妈一样,用世故的口气循循善诱:“可是景丽,你们家境差距那么大,你就很难确保,他跟你在一起的目的完全是纯粹的……”
“我知道啊,”她仰起脸跟我对视,我们坐在窗边,阳光把她原本平庸的五官勾勒得精巧起来,“有什么关系呢,爱一个人,本来就包括他的全部,他爱我的时候顺便接受我的钱,这不是挺好的嘛。”
那一瞬间,我发现一直被我们当成寝室吉祥物活动赞助商的景丽,其实一点也不傻。她预先给周围的环境投下了皮革马利翁式的期待:你是好的,你是温和的,你理应好好待我。她貌似浅薄地抓住这个世界那层薄薄的善的表皮不放,像是揪住一种承诺、一份合同不放,周围的环境也只好时不时地履行若干条款。怎么说呢,就像她花了一个下午把寝室地砖擦得锃亮,我们就只好换上了全新的拖鞋,她规定了一种节奏,莽撞者在她这里,也只能变软变慢。她其实是个春风杨柳版的孙悟空,用隐形金箍棒划了一个保护圈给自己。
我没再替她瞎操心每周两千零花钱的去向,说到底,我“坐拥吴山,起价八万”的梦想,还是要靠自己完成的。
我转向了另一个实际的问题:“你爸妈知道了吧,他们什么反应?”
景丽她爸,是个非常简单粗暴的人。期中考试后,学校组织开家长会,班主任讲了一堆高考形势日益严峻的废话后,让爸妈们谈谈,对孩子的未来有什么期待。大多数家长跟我爸妈一样,哪怕心里恨不得我去哥大,嘴上还是非常开放地表示,对孩子没有什么硬性要求,只要健康、快乐就好。但是景丽她爸不一样,他斩钉截铁地说,要让景丽上人大。在满场的注目礼中,她爸理性地阐述自己想法的来由:“我一个朋友,花了三百万,把孩子送进去了,我也愿意为景丽花这个钱。”
这段子经由父母们摇头晃脑唉声叹气的转述,在年级里风靡一时。那年我生日,景丽问我想要什么礼物,我哀哀戚戚地拉着她的手说:“你知道高考随机性很大的,要是我实在考不上,麻烦叔叔让我们俩接着做同学。”
我一边啃排骨,一边暗自揣测,搞不好景丽她爸大手一挥,就把这对痴男怨女送进了人大,这么一想,我又心理不平衡了,妈的,林盛就这么抢了我的教育基金。
我不知道景丽她爸到底允诺了林盛什么,我们只能看到林盛的脚上出现了当时还很新潮的NB的鞋,虽然仍然罩着单调的校服,但内搭的T恤却明显有了不同的图案和质感。即使年级里还有凉凉的挑拨,我仍然觉得,这一对是要柳暗花明了。那晚我们寝室聚会,我上铺的谭璎大力拍打着枕头,随手丢下来一句:“要不把林盛也叫上吧?”
我们是在楼外楼吃饭的,那是我第一次跟同学围坐在圆桌前正式地聚餐,我们互相布菜,把松鼠鳜鱼转到对方面前,甚至学会了有模有样地干杯。林盛话很少,一直专注地替景丽挑鱼刺,反倒让我们挑不出什么刺。吃到后来,17岁的顽劣本性开始显露,我们玩起了大冒险,有人被派到隔壁桌去搭讪,有人跑到街上抱着电线杆子大喊“这是我的地盘”,轮到林盛的时候,他的上家谭璎把西瓜籽一粒一粒吐出来,用餐巾纸擦了擦嘴说:“我们来玩真心话吧。”不等我们抗议,也不待林盛接腔,她就把问题轻轻巧巧地丢了出来:“第一个,你真的喜欢景丽吗?”
林盛愣了一下,然后低头瞧了眼蹭在他怀里的景丽,点了点头。
“第二个,你为什么喜欢她?”
“她……善良,懂事,性格好。”
谭璎没有纠缠于这感动中国式的答案,她继续发问:“那你愿意跟她一辈子在一起吗?”
我把筷子搁下,假装看不过眼地拍了下谭璎的肩:“别吓他,谁会刚恋爱就计划过金婚纪念日啊。”
林盛用感激的眼神注视我,我别开了头。
回去的路上,林盛和景丽一辆车,我们几个挤在狭小的出租车后排,一起埋怨谭璎护犊心切,硬生生把一出偶像剧敷衍成了家庭伦理剧。谭璎罕见地没有反驳,我想去拉她的手,却发现她紧紧地揪着座位上的布罩,肩膀轻微抖动着,乱了车窗外的夜景。
高考一结束,我们就搬进了学校的四进,成了又一届高三生。景丽她爸特意从深圳回来,带了几瓶从名字拗口的山庄里酿造的红酒,说要请我们宿舍吃饭,给我们鼓劲。当然,他顺便也请了林盛。
——那不是我最后一次见到林盛,却是我印象最深刻的一次。他罩着宽大的短袖校服,裤脚处扎了巧妙的结,脚上踩着一双棕色凉鞋,我很熟悉那双凉鞋,高一的整个夏天,他都拖着这双鞋,一年不见,我以为他早把它扔了。
但他的打扮都不及他牵着的手更让人瞩目,嗯,狗血的情节从来都不难猜到,那不是景丽的手,那纹理细腻的手来自谭璎。
接下来的走势简单粗暴,却又异常好看,景丽她爸起身就要把一瓶红酒砸到林盛头上,有人预备好尖叫了,我捂住眼睛,我特别怕血。
但没有,景丽把她爸拦住了,她带着她惯有的、体贴的温存的甚至带点怯懦的笑容说:“爸,我知道这个事情了,我们就想今天跟您说明白的。”
后来我们反复探讨,为什么林盛要用如此狗血的方式摊牌,我猜可能是因为,那时候我们都还学不会体体面面地结束一段关系,还活在五月天陈绮贞的歌词里,每一段变更都要足够激烈,而爱恨都应该带血。那时候我们连跟男朋友吵个架都会发人人状态,不像后来,接到结婚请柬都得试探性问一句,还是那个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