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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清醒地看着世事旋转(5)

夏天快结束的时候,景丽告诉我,她要出国了。当时我们都在补课,我一边分析社会主义优越性一边回复短信,连安慰都有点力不从心。有钱真好啊,连纾解失恋的方式都不一样,就像地震冲击日本和海地,一瞬间的强度或许一致,可赈灾能力的差异,才决定了地震破坏力的大小。

我想了想还是说,我来送你吧。

我们的道别来得舒缓而轻松,我们没有提及林盛,也没有谈到谭璎,我们甚至巧妙地避开了班里其他人。我说英国男人普遍秃顶,你那么矮,一定要骗他蹲下来,仔细检查发质。我说真羡慕你呀,轻轻松松逃脱高考魔爪,我这辈子没可能成为你了,只能发愤图强成为你爸。

景丽撇撇嘴说,你别想做我后妈就行,然后我们拥抱,她在我耳边喟叹了一声:“我真希望我像你一样,读书那么好,这样爸妈就不用费心把我送出国,我能多陪他们两年。”

这是那场告别里,唯一的伤怀时刻。想想挺讽刺的,恋爱的时候,我们总是想方设法往外跑,不断地用“知道啦”来搪塞父母的催促,用“你懂什么呀”来截断他们的怀疑。直到花光所有的热情,就像小孩反复揉捏口袋,也没有找出一枚硬币,才想到回家去。

我想起在来时的路上,脑子里盘旋过的几个念头。谭璎现在时常哭穷,故意在我们面前说约会地点从星巴克降到了奶茶店,她要攒好久的钱才能送林盛一副耳机。我觉得这做法挺无聊的,但也只能任由她反反复复地念叨,当我们年轻的时候,总误会爱和贫穷之间,有着天然不可分割的联系。

就像卓文君要当垆卖酒,有时候物质的匮乏,能给予我们一种温暖的错觉,让我们相信它背后的支撑力一定是纯粹的爱。

我很容易就想起,在窗边明晃晃地笑着,对我说“他喜欢我的钱又有什么不好”的景丽。年级里对于林盛和谭璎的恋爱,倒是普遍持以激赏态度,他们说林盛总算放弃了那个女人的钱,总算从无谓的虚荣心里挣脱出来,毕竟,比起莫名其妙地交了好前程,还是拥有一个漂亮女朋友,比较不容易招致妒忌。

我看着依然微胖、短发、眼皮肿胀的景丽,难免有些替她不值。看《白毛女》时,谁都咬牙切齿黄世仁的横插一脚,却从没有想过,万一黄世仁对喜儿的感情,偏巧就是爱呢。我们总觉得握有更多资源的人,就只能有稀薄的真心,即使被欺瞒被拒绝被抛弃,也是活该大过不幸,我们总是忘了,一开始谁的感情,都是一杯没有勾兑过的酒,都有过酩酊大醉的时刻。

但我不必对景丽说这些,她即将去往一个雾蒙蒙的国度,这些往事,都可以随着巨大的机械翅膀抖落的。

后来我进了大学,跟新朋友讲起这曲折的故事,隐了姓名,埋了感情,只把故事梗概陈述一遍。她们都很激动,说幸好景丽没有搭上这个男的,凤凰男婚后都不老实,自卑感夹杂着虚荣心,不知会惹出什么风波来。她们说小姑娘就是因为没见过世面,才会为一个男人的声线和表演出来的深情所打动,“他那点才华哪里配得上她的钱”,我觉得她们都说得对,都切中要害,都适合去“非诚勿扰”替代宁财神,可是,怎么说呢,景丽的恋爱,是我曾睡前听的午夜情感电台,不是美化后的等价交换电视征婚。

后来的我们,都特别不容易被骗,我们才不会稀里糊涂就爱上一个侧影,我们恨不得把人家籍贯履历房产证祖上三代职业既往病史都调查个透,才够放胆献上一吻。

后来我们臆测,倘若他们俩再见面,会是什么情形。大家都说那男的肯定落魄,女的最好用一沓钱砸死他,也顺便砸死老而不死的年少荒唐时的一尾爱情。我们替想象中的重逢布置台词,把那些成年后遭遇的暗算和失望,妥协和将就,统统倾注在了那面目模糊的两人身上。笑得最开怀的刹那,我听见心里一个细细的、弱弱的声音说,那不是景丽的风格,她应当永远温存,永远抱歉,会用手背来贴你的额头。她不会牙尖嘴利地抢白你,也不会跷着二郎腿看笑话,那是长大后的我们,不是景丽。

至少我是那么想的。

热情如无变,哪管它沧桑变化

我对近年狂轰滥炸的青春类型片最大的一点抗议是,他们胡作非为——女生胡作,男生非为,恨不得踩到课桌上对着一切师道尊严飙脏话。但他们,从来不抄歌词。

高中生怎么可能不抄歌词呢?这可真让人费解。

印象中,未必人人都抄过答案,但几乎都一丝不苟地抄写过歌词。有人专门拿了个小本子来收集,有人撕下一张纸就能默写完整周杰伦的《世界末日》,有人心思龌龊,拿生僻的歌词去骗女孩子,有人就比较单纯,居然声称“你出现在我诗的每一页”是他的原创。

晚自修我们集体在图书馆自习,几乎每个人都托着腮——耳机线从袖口处拖出来,偷摸着塞到耳朵里,你要是溜达一圈,时常会遇到怔怔地望着空白习题,眼神像是潮水般荡去又漂来,忧郁得让人心碎的女同学。其实她多半在听歌,被其中某一句戳中了尚未健全的心肺,又说不出具体的好来,只能愣在那,反反复复地誊写。也有把那些飘忽的歌词落到实处的,有个男生在谈异地恋——女朋友在杭州另一端的高中,又格外缠人,每晚要打两小时电话,于是他就躲在厕所里,捂着鼻子跟她一道苦恼,剪光了的睫毛会不会重新长出来。

这场五味俱全的异地恋的高潮是,某晚,一个以灭绝师太著称的女老师一脚踢开男厕大门,把男生揪了出来。全场轰动,我打字神速,跟他的损友们打听八卦的最新进程,耳机里鼓噪着陈奕迅的歌,那年他刚晋升有逼格的大众偶像,他问,如何想你想到六点,如何爱你爱到终点。

假使说恋爱还是少数人的专利,那写恋爱小说就算天赋人权。回想起来简直不可思议,连衣柜里摞满了参考书的理科光头学霸,都在写架空的武侠言情,他笔下的江湖争斗魂飞魄散,统统发生在一片芒果树林里,因为他暗恋的女孩子,爱吃芒果却容易过敏。坐我前排的女生总写穿越,她大大方方地给我剧透:“这个男一号呢,后来出家了,但他仍然牵挂女主,这个男的呢,最后娶了郡主,但他心里还是喜欢女主的……”她嘴贱的同桌接了一句:“其实呢,她自己就是那个女主。”

女生毫不留情地用水笔芯去戳同桌干干净净的橙色校服,男生手忙脚乱地接招。我记得分明,当时刚午睡结束,一片睡眼惺忪中,教室难得地安静,以至于我摘下了耳机,却仍然能听到漏出来的歌声,唱功平平的少女组合在嗲声发问:我想问见习爱神如何养成,我爱的他要怎样才不会再慢吞吞。

后来我们索性总结出了歌词的实用帖。表白时可以选用“有生瞬间能遇上你,竟花光所有运气”,结婚时适于用“余生请你指教”,和前任相逢则该是“寻得到往日小店,回不到相恋那天”。可是与其感谢有歌能把心境道破,不如说,它替钢筋混凝土的日常,镀上了一层闪闪发光的金粉。统共两百字的歌词,囊括了人生的诸多感叹,却遗漏了一地的鸡毛蒜皮。那些写歌的人啊,他们把生活掐头去尾,把窝囊的前因省略,把繁琐的后果忘掉,只留下中间那段高浓度的伤心。他们把那伤心调成色泽艳丽的鸡尾酒,虽然千篇一律,虽然卖弄风情,也够城市里身躯消瘦心脏臃肿的人群,借之以醉一醉,或者,躲一躲。

你知道哼唱“陪你看细水长流”的那一个,其实还马不停蹄地,想要观光更多的风景;也知道循环“你别以为你有多难忘”的醉汉,只是没有能力和运气再遇见更好的。但你不必耿耿于这些苍莽的真相,世情那么刻薄,你要允许别人,也宽宥自己,在纯净的不带杂质的歌声中,抽离一会,还原出一回完整的心动和心痛。

就像后来我和朋友筛选出了分手金曲,是许志安和叶德娴合唱版本的《美中不足》。我说那句“唯盼你故事到结局,完美里那美中不足会是我”真好,洒脱里还带一点不甘,大方里还剩小心眼,她也说好。我苦恼说两个人都喜欢这句,那以后谁发呢,她回话神速,说先到先得呀。

我被这句“先到先得”逗笑,笑到自觉忽视了发布这句歌词的前期提要。

站在二十岁的尾巴上,回顾惹是生非或者无事生非的青春期,觉得也是一场“先到先得”。当时一批关在四四方方的红墙里的高中生,过的其实是人民公社的生活,吃的是青春大锅饭——有记忆为证,被称作“三哥”的男生,家附近有一爿特别好吃的蛋饼店,我们尝了一次后,都踊跃报名让他帮忙带早饭。于是三哥就起早半小时,替二十多个女同学带蛋饼,分发时我们极尽谄媚之能事,他女朋友双手交叉在胸前,冷眼看这大团圆场面。十几岁的少年人,一边抗拒公事公办的成人世界,一边不遗余力地朝成年的感情模式飞奔,而那些多情的无情的歌词,就成了这条路上,唯一清晰的指向标。

我记得当时的密友第一次恋爱,第一次争执,第一次失恋,第一次咬牙切齿,第一次怅然若失,她所有的情海翻滚都和我无关,但那些余波,都是我和她一道经历的。哦,还有歌。她终于把我们抄写在笔记本上草稿纸上教科书上的歌词,都步步惊心地走了一次,从此她哼唱那些旋律时,就有了莫名的底气——对我们来说,那都是无病呻吟,对她而言,那叫感同身受。

说来也怪,曾经我们是最怕落后的一撮人,最怕新出的专辑没有预习,最怕在KTV里对着满屏新歌不知所措,后来我们却能够心安理得地,罔顾QQ音乐页面的更新,固执地钻回到孙燕姿十年前的慢情歌里,或者更老一点,张学友的《她来听我的演唱会》里。偶尔会操心周杰伦的婚事,啧啧感叹蔡依林越来越像杂技运动员,就像我们唏嘘,当年的班花发胖,光头学霸究竟没有追到对芒果过敏的女神。

曾经我们飞奔着往光怪陆离的成人世界去,忙于先到先得,想把缠绵或者凌厉的歌词,都在喉间或者心中,回肠荡气一遍。后来我们陆陆续续,都来到了名为“长大”的终点线,我们发现那的景致并没有更好或更坏,先到的那一位,先得的也只是心碎。

就像八百米长跑越过线后,你踱着步回看终点线,突然由衷地怀念,一窝蜂起跑的瞬间,有人踩了别人鞋带,有人约好了手拉手一起,有人推攘着想往里侧挤,有攀比心也有同情心,有野心也有窝心,但不管怎么说,那毕竟是一群没有坏心的人,创造出来的温暖气氛。

你们一定不信——我大学后八百米测验,一直拿满分的。每次跑完我都很扬眉吐气,想说我一个穿高跟鞋如履平地的人,也有一项隐藏技能。但现在想来,这有什么可骄傲的呢,反倒是在终点处焦急喊我名字的人,跑完后嘱咐我小口喝水的人,把我从地上拽起来拖着我散步的人,更适合入镜那句我最爱的歌词:

热情如无变,哪管它沧桑变化。

我想你是海

我一般是这么介绍余岚的:“这是我朋友小陈的前女友。”于是别人的目光很兴味地在我们俩之间瞟来瞟去,企图从我们紧扣的十指里找出暗自较劲的蛛丝马迹。

要是再八卦点问,你跟小陈怎么认识的呀?我就泰然自若地答:“小陈追过我的室友,岳美艳。”

一开始我当然不叫小陈为“小陈”,跟大多数人一样,我很狗腿地叫他大神。他在我状态里回一个表情,我都恨不得截个屏。不幸的是,他在选修课上和岳美艳划到了一个组,而岳美艳,是一个除了复制粘贴百度知道的答案外,别无所长的文盲。更不幸的是,他迷上了这个文盲。

那天我刚下楼,就看到他在用人格向宿管阿姨担保,他真的只是来帮女同学修电脑的。可惜阿姨只认校园卡,不认人格,于是我顺势上前,押上了我的校园卡:“他是我朋友,阿姨我电脑进水了。”

小陈同学——那时起我就暗暗确定了他的称谓,一脸感激地看着我,我拍拍他的肩:“抓紧上楼,岳美艳是群发短信的,已经有两个人在帮忙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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