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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玛丽·罗热疑案(3)

编辑说:

“兹闻目前本案有所变化。据悉,某次,贝××太太在罗热太太家,博韦先生正要出去,对贝××太太说,有个警察要来,还说他没回来前,千万别对警察说什么,让他自己去对付。照眼前情况来看,一本细账都在博韦先生的肚子里。没博韦先生,连一步也休想动;因为一动就会对他不利。……不知什么缘故,他打定主意,认为除他之外,谁都不必插手管账,根据一般男亲戚的说法,他举止非常奇特,把他们都挤开了。仿佛非常不愿让亲戚去瞻望遗体。”

根据下面一段事实看来,加在博韦身上的嫌疑更像真有其事。那姑娘失踪前几天,有人上办公室去找他,他不在,只见门上钥匙孔里插着朵玫瑰花,附近挂着一块水牌,上面填着“玛丽”的名字。

就我们从各报搜集到的材料来看,得到这么个印象,似乎玛丽遭到一帮无赖的毒手——她给拖到河对岸,受到糟蹋,然后被杀。不过,《商报》,这份素有舆论影响的报纸,却竭力驳斥这种普遍的看法。我把这篇专论摘一两段下来:

“本报认为,截至目前为止,侦查途径显属错误,竟至前往罗尔关调查。像这么一个年轻女人,认识的人何止千百,不见得走过四条马路,竟没一个人看见;任何人看见她一眼就忘不了,因为认识她的人,都对她感兴趣。她出去那时,街上正是行人如梭。……她走到罗尔关,或特罗姆街,竟没碰上十来个人认出她,那可讲不通;但没人出首证明在她母亲家门外看见过她,除了供词上说到她表示要出去之外,根本没有丝毫证据,足以证明她的确出了门。她的外衣给撕破了,绕在身上,打了结,由此可见尸体就像包裹一样给扛着走的。如果血案是在罗尔关发生的,那就用不着花这番手脚。发现尸体漂在罗尔关附近这个事实,并不能证明尸体由此扔下水中。……那个薄命姑娘裙子上撕下一条二英尺长一英尺阔的布条,绕着后脑,扎在颏下,大概是防止她喊叫的。这是身边没有手绢的家伙干的事。”

可是,警察厅长来拜访我们前一两天,警察厅获得重要情报,这看来至少可以推翻《商报》那种论调的主要部分。两个男孩,德吕克太太的儿子,在罗尔关附近的林子里游荡,碰巧钻进一片密林子,林子里有三四块大石头,堆得像把有踏脚板的靠背椅。上面一块石头,有条白裙子;下面一块有条丝围巾。在这儿还找到一顶阳伞,一双手套,一条手绢。手绢上绣着“玛丽·罗热”的名字。四下的荆棘上,发现有衣服的碎片。地上踩平了,小树压断了,样样都证明这儿打过一场架。林子跟塞纳河之间的那堵篱笆,也发现给推倒了,地面上有重物一路拖过的痕迹。

有份叫《太阳报》的周刊,对这一发现,发表如下意见——这仅仅是巴黎各报意见的应声虫而已:

“这一切东西在那儿显然至少放了三四个礼拜;在雨水的冲洗下,全霉得发硬,而且霉得都粘住了。东西的四周全长着草,有些连上面也长着草。阳伞的绸子虽然结实,但绸丝都烂成一堆了。伞顶折叠的部分,全都发了霉,烂了,伞一张就破。……给小树勾破的外衣上几块布条,大约有三英寸阔,六英寸长。一条是外衣的褶边,还是补过的呢;另外一条是裙子上的,倒不是裙摆。看上去全像撕成一条条的,挂在离地面一英尺高的荆棘上。……因此,这场令人发指的惨案的行凶地点无疑已经发现。”

紧接着这一发现,又有了新的证据。德吕克太太供称,她在罗尔关对面,塞纳河岸不远的地方开了一家小客栈。四边没有一家人家——特别僻静。每逢星期天,城里一批恶棍经常划了小船过河,上那儿去游览。出事那个星期天,下午三点钟光景,有个皮肤黝黑的小伙子,陪着一个姑娘到客栈来。俩人在客栈里待了一会工夫。他们一出客栈,就顺着路,往附近密林子走去。德吕克太太对那姑娘穿的衣服留神看过,因为这件衣服像她一个过世的亲戚穿的。她还特别注意到一条围巾。这对青年男女刚走,就来了一帮泼皮,吵得翻天覆地,大吃大喝一通,竟然分文不付,接着就见他们顺着那对青年男女的道儿走去,天快黑了才回来,行色匆忙的过河回去。

那天傍晚,天刚黑不久,德吕克太太和大儿子,都听到客栈附近传来女人的喊声。喊声又急又响。德吕克太太不但认出树林里找到的那条丝围巾,还认出了尸首上那件衣服。有个公共马车的车夫,叫伐仑士的,如今也供称他在出事那个星期天,看见玛丽·罗热,陪着一个皮肤黝黑的小伙子,乘渡船到塞纳河对岸。伐仑士认识玛丽,决不会看错人。林子里找到的那些东西,经玛丽的亲属证明,件件都是她的。

根据杜宾的指示,我亲自从各报上搜集到的证据和材料中,就只有一点没交代了——但看来倒是非常重要的一点。原来,上文提到的衣物刚一发现,随即就在如今一致假定的凶案发生地点,找到了玛丽的未婚夫圣·厄斯塔什断了气的躯体,或者说差不多断了气的躯体。身旁有瓶标着“鸦片剂”的空药瓶。闻了他的气味,就知道是中毒。他没开口就死了。身上发现一封遗书,草草述说他对玛丽的爱情,以及自杀的打算。

“用不着我说,你就知道这件事比毛格街血案还要复杂得多,”杜宾仔细看完我的摘记,说道,“两件案子在一个重要关键上有所不同。这虽是件惨无人道的罪案,但倒普通。这里头没有什么特别越出常规的地方。你会说,正因为这个道理,这件疑案应该看成不容易破案,可是,正因为这个道理,这件案子却给看成容易破案。因此他们开头才认为用不着悬赏。葛××手下那班喽一下子就可以明白这么件惨案大概如何发生,为什么发生。他们可以凭空幻想出一种方式——不少方式,一个动机——不少动机;正因为这许多方式和动机里,不见得没一个真的,所以他们才认为其中当然有一个必定是对的。可是必须附带说明,虽然大家抱有这些各式各样的幻想,个个幻想都似乎讲得通,决不能当做容易破案,应当看成难于破案。我早就说过,如果要探求事实真相,只须靠打破常规,就可以摸索出一条道理来,我还说过,像这种案子的真正问题,倒不在于出了什么事,而在于出了什么从没见过的事。在调查列士巴奈太太那幢房子的过程中,葛××手下那批警察,就是看到那种异常现象,才泄了气,不知怎么办是好,对一个会动脑筋的聪明人来说,这种异常现象,倒是最最可靠的成功吉兆;可是在香水女郎这件案子里,碰来碰去都是普通寻常的情况,这个聪明人难免灰心绝望,警察老爷反倒看做这是马到成功的事。

“在列士巴奈太太母女那件案子里,咱们一开头侦查,就肯定是件凶杀案。一下子就打消了自杀这种想法。这件案子呢,咱们也可以一开头就抛开自尽的一切假定。在罗尔关发现的这具尸体,是在这个情况下发现的,因此不容咱们在这一重要关键上伤脑筋。不过有人认为,发现的尸首不是玛丽·罗热,就是为了要凶手翻然悔悟,才跟警察厅长商议好悬了赏,只要凶手投案就行。咱们一向摸熟厅长大人的脾气。不宜过分相信他。如果先从发现的尸体着手调查,再去追查杀人犯的话,倒发现这不是玛丽的尸体,是别人的;换个办法,如果当做玛丽活在人间,着手调查,找到她竟没被害——这两种做法都吃力不讨好;因为跟咱们打交道的是葛××先生,因此,就算不是为了伸张正义,咱们为了自己起见,头一步也必须肯定,这尸首确是失踪的玛丽·罗热。

“《星报》的论调对群众有过影响;而且这张报纸也自以为了不起,有一篇谈论这题目的文章,一开头就说,当今几家日报都谈到星期一版的《星报》上那篇毋庸置疑的文章。这份口气真大,对我来说,这篇文章除了作者那份热情之外,看不出什么毋容置疑的地方。可别忘了,一般说来,报纸的目的就在于耸人听闻——制造舆论——并不在于促进真相的大白。只有碰到后一目的看似跟前一目的相符,才追求后一目的。一张报纸要是人云亦云,不管这看法多么有根有据,在群众中可博不到好评。一个人只有发表与众不同的惊人之言,一般人才会认为他渊博。推论跟文学一样,立即受到普遍赞赏的就是惊人之笔。可是在推论和文学中,这种惊人之笔最不足道。

“我的意思是说,《星报》上认为玛丽·罗热还在人间这种说法,与其说有什么事实成分,倒不如说是故作惊人之笔,还含着传奇剧的味道,因此《星报》才提出这个说法,读者才会大大欢迎。咱们研究研究这张报纸评论的要点吧;一方面得尽力避免跟报上发表的那种论调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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