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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上路(3)

不仅是地下室的行为举止变了,看台上的行为举止也变了。一月份,他和埃丝特尔·哈宾还像“两只恐惧的小田鼠”一样坐在众议院的台阶上,听着胡佛总统对国会讲话。二月,总统再次对国会发表讲话。当时好几个国会议员的秘书都坐在提前预订的看台座位上,他们记得,约翰逊来晚了,很强势地推来搡去找到一个空座位,很大声地向周围的每个人自我介绍。坐在看台前排的一个秘书还记得,大家都有点尴尬地弯腰躲避着人们的目光,他也没能幸免,被拍了拍肩膀,于是转过身来,看到这个很高调的高个子年轻人正朝他斜过身子,要和他握手。“我是得州约翰逊城的林登·约翰逊!”小伙子大声说,“理查德·克雷博格的秘书。”

他在众议院办公大楼走廊里的行为举止,也改变了不少。没有在二五八号办公室打电话的时候,约翰逊就在那些走廊里面风一般地来来去去,带着一副成功政客的派头。一位宾州议员的秘书说:“我还记得他每天都带着很灿烂的笑容来我们这边拉关系,说:‘嗨,宾州的大家今天都还好吗?’他周身都散发着一种自信。”

在其他方面,他也表现得像个成功的政客。衣衫单薄的他拿到第一笔薪水,没有去买厚衣服,而是去找华盛顿最贵的摄影师,拍了张正式的肖像照,洗了一百张。他在照片上写了话签了名(“赠吉恩和山姆·休斯敦高中辩论队队员,我爱你们——林登·约翰逊”),然后寄回得州,仿佛选区人民请他这个“国会议员”寄签名照片。一位秘书回忆起这次事件,说:“我对林登·约翰逊最深刻的印象,就是他做什么事情都很笃定,很理直气壮。”

自信?笃定?林登·约翰逊与得州的联系,不仅是那些照片。他一到华盛顿,就开始和吉恩·拉蒂默、卢瑟·琼斯以及山姆·休斯敦高中别的学生写信。这些信已经完全不像一个老师写给以前学生的信了。都是深夜写的,虽然已经在克雷博格的办公室苦干了一天,他还是在信里事无巨细地描述自己的华盛顿生活,经常一写就是四五页。而且,在信里,说到和过去这些学生保持联系的时候,他的语气一点都不随意,而是在请求他们,一定要保持联系。拉蒂默一向是大大咧咧的,他不怎么回信。琼斯则有信必回,但有一次他没有马上回信,结果华盛顿的信马上追了过来。“亲爱的琼斯,你把我忘了吗?”琼斯回了信,约翰逊又写给他,“谢谢你的来信……我差点儿都以为你也放弃我了。吉恩这几个星期一行字也没写给我……现在已过深夜十二点,我刚完成工作,也要给吉恩写点什么。爱你。这次拜托要给我回封长信。”从约翰逊写的信中,能看出他对私人信件的保密态度到了惊人的地步(在一封完全没什么秘密可言的信件中,他写道:“阅后即焚,别人可能理解不了我们说的那些话”),也能看出他很在意别人对自己这些信件的态度(“希望这么长的信不会让你觉得烦”);还有,他迫切地要确定,这两个过去一直很亲密的小伙子现在还愿意和他保持亲密关系。现存的每一封信中,都能看到他无限倾泻的关爱,以及要求对方给予的回报。一个周日的晚上,他写信给琼斯(“整天都待在办公室里。今早起得太晚,所以狂奔去办公室,几分钟前才下班。别的事都没时间,只勉强把信件都处理完了”):“你是个很棒的男孩。我爱你和吉恩,对你们视如己出。”信的末尾他写道:“谢谢你的……来信。我翘首以盼你的……回信。”

他还需要别人的回信。要是几天过去,邮箱里都没出现丽贝卡·约翰逊细致娟秀的字迹,埃丝特尔·哈宾说:“他就明显安静下来,很想家。”

有时候,就算得州的信件不断,他也会变得安静,哈宾小姐说。哈宾小姐就像科图拉的马歇尔夫人与圣马科斯的埃塞尔·戴维斯一样,是他的“年长闺蜜”。她对他有种充满母性的喜爱之情,觉得自己很懂他。她可能是真懂,因为这两人每天一起工作,办公室就他们两人。她口中的他,和道奇酒店或者国会山上那些年轻人描述的完全不同。“林登有不为人知的一面,”她说,“他有时会非常低落。要是他特别安静,那说明他心情是真的坏。”她甚至还研究出了逗他开心的策略。对于为克雷博格家的人工作这件事,约翰逊是非常自豪的。他总是不厌其烦地对熟人说着金家牧场有多么大,能把整个康涅狄格州都填进去,还不用碰到围栏。在最初的几个月,老板对他说句亲切点的话,那都是意义重大的。哈宾小姐把这一切都看在眼里,所以,只要克雷博格要林登给他那铺着红毯的五月花酒店豪华套房送文件去(现在正是打高尔夫的季节,克雷博格来国会山的次数越来越少),“我就等到林登离开,然后给克雷博格先生打电话说:‘林登心情很低落,我觉得他很想家。他需要鼓励。’克雷博格先生会说:‘不用多说了,我来办。’林登到了他那儿,克雷博格先生就会说:‘把那些东西都放下,孩子,我们聊聊。’每次这样,林登回来的时候都像变了个人似的。走到门口的时候,他头上的帽子高高地翘着,帽檐也卷了起来,脸上堆着笑,说:‘我就跟你说吧,那个理查德先生,简直是世界上最棒的男人。’”

但这种安静是反复的,哈宾小姐说,有时候“很严重”。她觉得自己明白他为什么会走那么快甚至跑起来,不仅在现实中跑,“他的思维也在跑”,因为“他有着强烈的抱负,要做大人物,他不知道自己具体要做什么,但就是想做大人物”。她说,他跑那么快,因为“他不能忍受自己不是大人物,就是不能忍受,所以他什么人都要见,什么东西都要学,他想一个月之内就叱咤华盛顿”。晚上,埃丝特尔和他一起吃饭,有时候会觉得,就算辛苦工作了漫长的一天,“他的头脑还是在高速运转”。她在夜色中走向自己回家的公交车,还能看到他笨拙地跑下国会山,朝道奇酒店跑去,心里非常希望他回了家能放松一下。但通常来说,第二天早上她上班,还是会看到众议院办公大楼那扇唯一开着的门,看到他抬起苍白的脸看着自己,从他说的话能听得出来,他又“跑”了一晚上。她说,要是他安静下来,那就是在自我怀疑,因为他害怕自己永远也成不了大人物。或者说,可能是受伤了,被谁的无心之语深深伤害了。“他对别人的看法非常敏感,对自己也很敏感,”她说,“很容易很容易就受到伤害。”她说,因为她自觉很了解他,“有时候,我很可怜他。”

他的狂奔变本加厉。一九三二年六月,哈宾小姐因为个人原因回了得州。约翰逊有机会雇个新的助理。实际上是两个,因为他在道奇得到一个信息,众议院邮局月薪一百三十美元的邮递员工作传统上是供第十四区分配的,而他的助理人选早就定了。他把吉恩·拉蒂默和琼斯带到了华盛顿。

拉蒂默,身材矮小却有着“美好笑容”的爱尔兰小伙儿,用道奇酒店一位租客的话说,“天性最讨人喜欢的小个子年轻人”。他是为爱而来的。未婚妻一家搬到了华盛顿,拉蒂默想要离她近一些,而且也急切地想赚够钱结婚。在被大萧条洗劫的休斯敦,他唯一能找到的工作就是邮递员。结果约翰逊告诉他,华盛顿有份工作在等着他。而琼斯是为了抱负而来。他出生在一个一贫如洗的药剂师家庭,童年时代在休斯敦的贫民窟度过,他急切地要逃离。当时已经在莱斯大学艰难支撑两年学业的他,有点担心毕业时找不到工作。约翰逊写信给他:“我知道你是有理想的,我会帮你实现理想。”他说,理想开始的地方,就是在华盛顿做一份政府工作。

他给他们开的工资很低廉。一九三二年,第十四区每年可供雇用支配的资金是五千美元,雇了这两人,剩下的都归他自己。拉蒂默比琼斯早来了几个月,约翰逊给他安排的是一百三十美元月薪的邮递员工作,薪水从众议院邮局出,不归选区管。不过当时那工作还没开始,于是他安排由克雷博格议员自掏腰包付拉蒂默的薪水,二十五美元一个月。约翰逊向他保证说,一开始不会太需要钱的,他可以跟约翰逊在道奇酒店合租,这样每个月的住宿也就十五美元,另外十美元就随他支配了。一个月后,拉蒂默告诉约翰逊,区区十美元真是活不下去,于是约翰逊使手段,让克雷博格给了他五十七美元。拉蒂默在好几个月中,总共就拿了这么多钱。

等到终于有了一百三十美元的月薪,拉蒂默才发现,就算在大萧条的华盛顿,这个月薪也算很低的了,低得他没法攒够结婚的钱。不过,这个薪水还是比琼斯的高。约翰逊说服克雷博格,把他自己的年薪提高到了三千九百美元,这是那五千美元中法律所允许的最高比例。于是琼斯的年薪就是剩下的那一千一百美元,平均下来月薪就是九十一点六六美元。

这薪水发得值。很多议员都要求众议院的邮递员、电梯操作员、走廊看门人这些勤杂工每天下班之后,到他们自己所属的办公室再去工作一两个小时。但在约翰逊那儿可就不止一两个小时了。他要求邮局局长把拉蒂默分配到最早的轮岗:五点开始,中午结束。然后允许拉蒂默休息半个小时吃午饭,但不能再多了。每天中午十二点半,拉蒂默要准时来到二五八号办公室,准备开始工作。

有时候这工作可能晚上八九点结束。拉蒂默说:“但我经常要到十一点半或者午夜。”这段时间里,约翰逊经常不在办公室,忙于和各个单位以及别的议员秘书拉关系。拉蒂默总是独自待在二五八号办公室,十八岁的小伙子,每天工作十八个小时。很快约翰逊就找到了让他承担更多工作的办法。“我在邮局的工作是邮件分类,放进不同的箱子里,每天送个两三趟。他要求我分快一点,所以我比别人手脚都要麻利,这样在送邮件的间隙我可能有个九十分钟的空闲时间。然后我就跑到办公室(克雷博格的办公室),打上九十分钟的字”,然后再回到邮局继续分类加送邮件。“轮班结束以后,我飞奔到角落的小餐厅,吃十五美分的菜,然后冲进办公室,十二点半准时开始工作。”

琼斯到了华盛顿以后,道奇酒店那小小的隔间又添了第三张床。而上面给克雷博格分配了一间两个房间的套房,一三二二号办公室,位于众议院新办公大楼(今朗沃斯大楼),就在老楼旁边。这间办公室的员工很快建立了一套作息时间。从早上五点前就开始,约翰逊叫醒拉蒂默,让他往国会山上走。之后不久,他就叫醒琼斯,两人一起穿好衣服。他还教了琼斯,头天晚上领带不要全解开,这样第二天早上就不用费时间系领带了。之后两人就在黯淡的天色中匆忙走出道奇的后门,登上国会山,经过国会大厦投射的阴影,进入朗沃斯大楼。他们不想浪费时间叫醒还在打盹儿的夜班电梯操作员,就借着老鹰烛台微弱的光,快步跑上弯弯曲曲的楼梯,来到三楼。已经迅速分了一轮邮件并完成运送的拉蒂默,大概也和他们同时到达。在约翰逊的要求下,他分到的路线里有一三二二号办公室,所以最早的邮件都是他自己送来的。

约翰逊打开邮件袋,开始一封封地看。“他看得很快,快到你不相信他真的在看,但他真的在看。”拉蒂默说。一开始,约翰逊是每封信都亲自回,他口述,让两个手下听打。后来他发现,手下这个前辩手不仅口舌上有爱尔兰式的巧言善辩,笔头上也很会谄媚拍马。约翰逊很喜欢在回信里奉承那些“重要人物”,拉蒂默说:“巴结他们,拼命巴结。怎么都不为过。要是他想让谁知道他喜欢他,肯定不会简单地说:‘我喜欢你。’他会说:‘你是世界上最伟大的人物。’”拉蒂默说:“我是很擅长说这样的话,的确。”他没有夸张。一封很典型的信中,弗洛里斯维尔的报纸出版商山姆·福尔被称为“弗洛里斯维尔的圣人保罗”。很快,看信就像洗牌一样快的约翰逊给拉蒂默分配信件时,给出的命令都非常简单:“答应。拒绝。告诉他我们会进一步研究。巴结他。”而拉蒂默对这些指令的处理,往往正合约翰逊的心意。事实上,约翰逊发现了一个天才,这个天才擅长一个非常微小的艺术领域:给选区民众回信。处理完最后的信件,拉蒂默就坐在办公桌那台笨重的安德伍德打字机前,开始打字。有的信件需要给出更详细的指令,约翰逊就让琼斯拿着速记本来到旁边的房间,拉蒂默解释说:“他这是不愿意打扰我,因为我必须一刻不停地打字。”

做完指示,琼斯坐在自己那台打字机前了,约翰逊就开始在选区的报纸上做记号,比如圣安东尼奥和科珀斯克里斯蒂两个大城市的日报,还有那些小城镇的周报,在一些文章旁边画钩(结婚启事、出生启事、新店开业、当地俱乐部选举,等等),要寄去贺信。“他一定要拿到选区里的所有报纸,不管多小的报纸都要,”拉蒂默说,“有些报纸上到处都画满了钩。”到大多数办公室都开了门开始处理信件时,克雷博格的手下已经分好了信,还答复了好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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