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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红魔

“嘎——”一声犹如雷鸣的鸟叫声从天际传来。这声音压过了一切声响,在天地之间回荡。

山一样的阴影从天际慢慢遮过来,就像漫天的乌云,转瞬遮盖了大半个王都。当日星还没有开始遮挡太阳的时候,王都的天空忽然昏暗下来。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正在争斗的王都守军和蛮族士兵一时间都忘记了打斗,惊异的看着自己头上的天空。

数以万计的熊骑士们正困惑的看着上方的黑影。忽然,黑影似乎闪了两下,蓦然而起的狂风铺天盖地的向熊骑士们卷来。就算冰熊拥有庞大的身躯,也抵挡不住这携带着毁天灭地气势的狂风。数以千计的熊骑士和座下的冰熊一起被狂风卷入空中,余下的冰熊在这无可抗拒的巨力面前也舍弃了自己凶悍的秉性,掉头就跑。但没跑出多远,它们就也被狂风卷了起来。

蛮族营地中残存的十几头猛犸见到狂风卷来,正要逃跑,却被空中伸出的一个巨大鸟喙逐一吞食。

“神鸟!是神鸟!”有些来自帝神郡的士兵认出了头上巨大的阴影。

“神族来救我们了!那是神使乘坐的神鸟!”

“慈悲的紫帝神!”不少士兵放下了武器,跪在地上虔诚的祷告。这个时候,他们才忽然想起来,镇北王林开山乃是受神族庇护的人,镇北王危在旦夕,神族怎能袖手旁观?

“那是——那是王爷!”

“镇北王爷回来了!”

又一声惊喜的喊叫从士兵的口中发出,王都的一条大路之上,一个威风凛凛的将军骑着战马向北门奔来。

“儿郎们!跨上你们的战马!拿起你们的武器!把这些北冰原的蛮族赶回老家去!”

“儿郎们!跟我冲!”

镇北王林开山一马当先,冲出城门,于路阻挡的蛮族步兵似乎根本就抵挡不了他的锋锐,当着披靡。

“冲啊!”“杀啊!”

王都的守军疯狂的叫喊着,有马的骑上马匹,没马的就甩开两脚,跟着镇北王林开山对蛮族展开了反击。而冲进城的蛮族也被赶来的守军和居民团团围困。大部分居民没有武器,他们就拿起自己家里的菜刀、水果刀,甚至铁锅、铁勺,还有路边的砖头石块一起向蛮族进攻。

战争打的是士气,在冷兵器的时代,士气的作用尤为明显。当蛮族士兵的心头都被头上那个巨大的阴云笼罩起来的时候,恐惧很快就吞噬了他们的士气。除了战死的蛮族士兵,剩下的纷纷开始掉头逃窜。这时的蛮族士兵已经忘记了,经过自己两天的猛攻,王都中原有的四十万大军,这时候具备完整战斗力的已经不超过一半了。如果自己这时候和王都的守军搅在一起,就算头上的巨鸟有毁天灭地的能力,要消灭掉自己恐怕也要拉上整个王都作陪葬。但恐惧的士兵此时哪里还顾的上别的,即便是攻入王都的士兵也开始向城外溃退。

兵败如山倒。镇北王林开山带着王都中残余的二十万军队一路向北猛追溃败的蛮族大军,一直将蛮族赶出洞谷关,这才收住了脚步。攻城时聚集在一起的五十万蛮族大军,逃回北冰原的不足十万。此后的十年中,北冰原的蛮族元气大伤,再也没有聚集起足够的兵力进攻大齐国。

随后,林开山留下郑坚和高进以及十万士兵守卫洞谷关,自己则带着其余的士兵返回王都。

几天之后,大元帅郑遂才带着从大齐国各地召集到的四十万军队赶到王都,而此时,王都的战争已经结束。

王都内外,堆积如山的尸体让郑遂感到无比震惊,从这些难以计数的尸体身上,郑遂能够想象得到,几天前的战争有多么惨烈。不过更让他吃惊的是,镇北王林开山大战之后不仅没有困倦之色反而显得精神奕奕。

“开山,刚进王都我就听人说你在大战中受了重伤,怎么——”郑遂掩饰不住自己的诧异。

“世叔。”林开山对郑遂笑了笑,“世叔请随我来。”说着,林开山就领着郑遂到了帅府后面的一个花园之中。

花园里,一个年轻的神族正在专心致志的看着花园里的几支花,全然没有发现林开山和郑遂的到来。

“大齐国蓝族郑遂,拜见神使!”按照惯例,郑遂对着这个年轻的神族跪下磕头。

年轻的神族这才转过头来,看他的身材和面容,似乎是个二十多岁的小伙子。

“世叔快请起。”林开山一把搀起了郑遂,“这是小儿林杰,此处又没有外人,世叔何必多礼。杰儿,见过你郑爷爷。”

林杰看着郑遂,脸上露出了一个灿烂的笑容,这个带着些天真的笑容告诉郑遂,其实他还只不过是个孩子。林杰对着郑遂微微躬了下身子,“见过郑爷爷。”

“这——这——”郑遂有些困惑的看着林杰,林杰被神族的神使接走不过是十年前的事情啊,再怎么算林杰今年也不过十岁年纪,可眼前这个神族明明是个二十几岁的小伙子嘛。

“世叔,神族的事情岂是你我这样的俗人能揣测的?”似乎是看出了郑遂的困惑,林开山说了一句,“前几日大战之中,开山身受重伤,几乎丧命。杰儿不过略施援手,世叔你看,开山现在不是完好如初吗?”

“嗯,是,不错。”郑遂连连点头。

“杰儿,你回去看过你母亲了吗?他们好吗?”

“父亲,妈妈挺好的,我的小弟弟和小妹妹也都挺可爱。只是妈妈听说你受了重伤,吓的马上就要赶过来看你。呵呵…”说到这里,林杰笑了起来。

“林杰,有些话你怎么能跟你母亲乱讲!”林开山板起了脸。

林杰吐了吐舌头,“我跟妈说了,我已经把你治好了,妈妈一高兴就不来了。”

“开山,各地的贵族都带着军队赶来了,虽然没有赶上王都大战,可是你看这——”郑遂看了看林开山又看了看林杰。

林开山微微一笑,郑遂所说的是想让林杰去接见一下各地来的贵族。毕竟对于帝神大陆上任何一个国家中的人来说,能够得到神族的接见都是一件无上荣耀的事情。这样的事情足够他们终生炫耀了。

“杰儿,走,去跟为父接见一下紫帝神在大齐国各地的虔诚子民。”

林杰的表情有些无奈,看得出他并不怎么想去做这些无聊的事情。可作为一个神族,随时向尘世中的人们宣扬紫帝神的恩德是一件必须做的事情。

林杰悄悄对自己的父亲做了个鬼脸,还是向帅府的前厅走了过去。

林开山摇摇头,自己的这个孩子分明还是小孩子的秉性嘛,可是为什么偏偏却具有成年人的体格和相貌呢?神族,真是一个奇特的种族。

林开山的帅府用的是镇南王田歇生前在王都的王府,因为只有田歇的王府才足够大,才能容纳下大战之时要在林开山跟前随时待命的众多参谋人员和传令兵。当然皇宫更加适合,而且皇帝田亮已经被田歇杀掉,但林开山毕竟只是一个亲王,更何况自己初来王都时是打着勤王的旗号来的,现在自己就大大咧咧住进了皇宫里,太不合适。

听说帮助大齐国大破蛮族的神使要接见从各地赶来的贵族,这些贵族一个个都无比激动。能受到神使的接见,通常情况下那可是只有皇帝才能享受到的尊荣。

这些来自各地的贵族们虽然没能赶上王都的大战,没能捞到一点战功回去夸耀,但能够在王都受到神使的接见,同样是一件值得一辈子夸耀的事情。因为是从各地赶来救援王都,所以这些贵族大都顶盔贯甲而来,可是现在要觐见神使,一切当然不能太马虎。一时之间,王都中所有的成衣铺子里在战火中残存下来的衣物被抢购一空。经营这些成衣铺的绿族老板蓦然间发现自己卖给这些贵族们的几件衣物所得的利润,竟然赶得上平时几个月赚的利润。因为这些贵族老爷们根本就不谈价钱,看中了一件衣服之后丢下一锭元宝就匆匆离去,似乎唯恐别人抢在了自己的前头。

数千贵族在帅府中济济一堂,因为人数太多,大厅中根本就站不下,不得已,接见仪式只能在大厅前面的院子里进行。

蓦然看到这些衣衫华丽的贵族们,林开山竟然有些错觉,自己是不是走错地方了?难道这里就是刚刚经历了战火的王都吗?

林杰在林开山面前的时候一脸孩子气,但要接见贵族们的时候,一种无形的庄严和神圣就在他的周身自然而然的散发出来。这让林开山又一次产生了错觉,这就是我刚才的那个儿子吗?自己是不是重伤以后脑袋坏掉了?为什么看什么都不对劲?

“神圣慈悲的紫帝神!”几千贵族在院子里跪倒一大片。

接着,资历最老的大元帅郑遂代表贵族们开始颂扬紫帝神的恩德,神圣庄严而又冗长繁琐的觐见仪式随即开始进行,许久之后,林杰伸出手,手心朝向诸位贵族,虚放在自己面前:“以紫帝神的名义,赐福诸位。愿诸位福寿康泰。”

“神圣慈悲的紫帝神!”贵族们又一次叩首下去。

仪式结束之后,贵族们纷纷邀请神使前往自己的封地,但林杰均一一谢绝。

“本使离开圣城已经有些时日了,这便要返回白色高原,诸位好意本使心领了。”

贵族们虽然有些遗憾,但神使能接见自己就已经是天大的荣耀了,所以每个人都没有再说什么,恭送神使。

林杰掏出怀中的笛子,开始吹奏召唤的曲子。鲲鸟也不知道跑哪里玩闹去了,一曲终了之时仍然不见影子,林杰吹奏第二遍的时候,巨大的鲲鸟这才姗姗来迟。

“诸位请留步。”林杰收起笛子,冉冉升向空中。临了,他回头看了一眼,自己的父亲镇北王林开山正和贵族们一起恭送自己,只是他的眼中似乎有泪光闪动。林杰的心里闪过一丝异样的感觉,但他随即就回过头去。作为一个神族,对世俗之人是不能有过多感情的,即便他是自己的亲生父亲。

“小鲲儿,你这个贪玩儿的家伙跑哪儿去了?”站在鲲鸟的头上,林杰拍了拍鲲鸟。

“嘎——咕——”鲲鸟的巨嘴里含混的发出一阵声音。

“你又去捉怪兽吃去了?你这个贪吃的家伙。”林杰这才发现,鲲鸟的巨喙外面似乎还露着一小段猛犸的尾巴。

“走,小鲲儿,我们回白色高原。”

“嘎——”鲲鸟鸣叫了一声,腾空而起。

后世在记述林开山的生平之时,认为林开山的一生虽然身经百战,但决定这个大齐国名将命运的有三场至关重要的战争。

以两万守军大破北冰原蛮族十万的洞谷关大捷开启了林开山的辉煌之路,但同时也让他和同时期的名将镇南王田歇陷入了长达十年的争斗之中。

王都之战昭示着与田歇的争斗以林开山的全面胜出告终,同时,王都之战也让林开山成为大齐国的实际统治者,踏上了他人生辉煌的顶点。

最后一次战争跟前两次比起来甚至可以说有些微不足道,但最后一次战争却是林开山一生的终结,它直接造成了这个名将的陨落。

可以说,林开山的一生是充满传奇的一生,但他传奇的一生也被抹上了一层浓重的悲剧色彩。

××××××××××××××

王都之战的空前胜利,让镇北王林开山在大齐国国内获得了无与伦比的威望。因为大齐国皇帝田亮已死,而且他的子嗣也被田歇杀戮殆尽,齐聚在王都的贵族们纷纷要求镇北王林开山即皇帝位。

但林开山婉言相拒,他认为田亮一定还会有子嗣生还,只是可能在战火中流落到了民间。而众位贵族认为,国不可一日无君。大齐国刚刚经过战乱,山河残破,必须要有人领导大家重整山河。最后林开山推脱不过,才以摄政王的名义总领国内大权,另外派出众多人手四处搜寻田亮的子嗣。

成为摄政王之后,林开山迅速改革国内弊政,将自己在帝神郡推行的政策在全国推行。因为林开山的巨大威望,国内的一些贵族虽然从心里有些抵触新政,但却没有人敢违抗。一时之间,大齐国各地显示出一片崭新的气象。而后世的人们也称这段安定繁荣的时期为“黄金新政时期”。

后世的人们普遍认为,如果不是数年之后摄政王林开山猝死,大齐国在摄政王的有效治理下,定会成为帝神大陆屈指可数的富强之邦。可惜历史没有假设,摄政王林开山死后,他的新政很快被继任者废弃,随后,曾经强大一时的大齐国迅速四分五裂,陷入一片混乱之中。

帝神郡,拱北城。

忠勇伯郑京的小儿子郑武已经十二岁了,为了将自己的这个儿子培养成一个大将之才,郑京便亲自教授儿子的兵法。

“你们看,如果我将重步兵组成这样的方阵,然后我用这个方阵去进攻你们,你们该怎么办?”郑京用树枝在沙地上简单的画出了一个龟阵。

“父亲,这些步兵四周都被坚固的盾牌遮挡起来,那不是成了刀枪不入了吗?”十二岁的郑武体形已经相当的魁梧。他看着父亲画出的龟阵,脸上有些无奈。

“你们说呢?”郑京又看了看郑武的两个武伴。

郑武的这两个武伴个头都比郑武矮了一些,但身体都相当的壮实。这两个武伴都是红皮肤的奴隶,但其中一个的眼珠却是罕见的一蓝一橙双色眼珠。

无疑,这个双色眼珠的武伴就是林明。

十年前被鱼伯从河中救起之后,林明就在郑京的府中住了下来。多亏了郑京的仁慈,幼年的林明才能得以挺过哺乳期。这个孩子似乎很早熟,刚刚会走路的时候就已经知道给父亲鱼伯在河边帮忙。而七八岁的时候,林明就已经成了鱼伯离不开的得力助手了。

林明吃的很多,但个子并不是很高,只是力气大的惊人。刚刚十岁的年纪,几十斤的鱼篓子他用一只手轻轻松松就能提起来。

忠勇伯郑京没有食言,在林明六岁的时候就让他做了郑武的武伴,一同成为武伴的还有郑家牧场里老刘的孩子刘角。通常情况下,奴隶是没有名字的,但看管牧场的老刘却有自己的名字——老刘。在自己的孩子出生的时候,老刘专门请了一个识字的先生给自己的孩子取名刘角。和自己的父亲一样,刘角觉得拥有名字的自己要高出其他的奴隶一等,所以在知道林明竟然也有名字的时候,刘角忍不住就想找林明的麻烦,但被林明摔了个鼻青脸肿之后,刘角就不敢再嚣张了,反而在私下里尊称林明为“大哥”。

“你们也没有办法吗?呵呵…”郑京看着三个孩子笑了起来。

“老爷,其实用弓骑兵就可以破掉龟阵。”林明看了看郑京,忽然小声说了一句。

“哦?为什么?”郑京很惊奇,这个奴隶的孩子竟然知道龟阵?

“因为重步兵的移动速度很慢,而且盾牌之间也会有空隙出现。箭术好一点的弓骑兵能在比较近的距离上从空隙中杀伤重步兵。而在重步兵反应过来之后,骑马的弓骑兵就已经远远逃开了。”

“咦!”林明说出这些之后,郑京更是惊讶。如果林明只是知道弓骑兵可以破掉龟阵,郑京还可以理解,毕竟在王都战争中,镇南王田歇就曾用弓骑兵让摄政王林开山的龟阵吃了亏。王都的那些事情已经被经历过王都战争的士兵们传扬到了大齐国各地,但林明这么小的年纪就能如此清楚的表达出原因来,这就有些很让人不可思议了。

“老爷,其实轻步兵也可以破掉龟阵。”似乎还嫌郑京的惊讶不够,林明又说出了一种匪夷所思的见解。

“哦?轻步兵怎么能破掉龟阵?”这样的见解即便是久经沙场的郑京也是头一次听说。

“老爷你看。”林明拿起一根树枝在沙地上画了起来。

“轻步兵可以用这样的长矛装备起来,组成这样一个方阵。”在林明的手下,每一个轻步兵的手中都多了一杆很长的长矛,众多的长矛组成了一个刺猬一样的长矛阵。

“轻步兵快速冲锋的时候,这些长矛可以破坏龟阵的外层防御。而失去了外层防御的重步兵因为丧失了有效的阵型,而且他们还会受到手中巨大盾牌的拖累,在近战中他们打不过装备了小圆盾和短剑的轻步兵。”林明说着又在轻步兵的背后画上了小圆盾,在他们的腿上画上了短剑。

(注:这里的长矛阵是指马其顿方阵。这是由马其顿人发明的一种战阵,在亚历山大大帝的手上发扬光大。凭借着马其顿方阵犀利的攻击能力,亚历山大大帝以数万兵力征服了亚欧非的广大领土,建立了庞大的帝国。从时间上看,马其顿方阵和罗马的龟阵根本就不在同一个时代,让它们进行对战颇有些关公战秦琼的味道。但这也正是玄幻这种题材的优势所在,作者可以将人类历史上一些不可能同时出现的东西放在同一个时代,想象一下它们的碰撞会有什么结果。)

郑京惊异的看着林明,随后叹息了一声,摇了摇头。“唉!可惜了!可惜了!”三个孩子面面相觑,不知道郑京在可惜什么。

只有郑京知道,自己是在可惜林明。这个孩子是一个天生的将才啊,可惜却是个奴隶,而奴隶这一生恐怕都没有机会去在战阵上显示自己的才能了。

“好了,好了,今天就先说到这里吧。你们自己玩儿去吧。”郑京笑着对三个孩子说。

“玩儿去喽!”三个孩子欢呼雀跃,跳着跑开了。

看着林明远去的身影,郑京又一次摇了摇头,转身回府。

镌刻在成人身上的社会烙印在这些孩子们的身上是不明显的,在这三个孩子里,郑武虽然贵为少爷,但他和刘角一样,也把林明当成了自己的“老大”。

“老大,咱们今天去哪儿玩儿?还去首阳山吗?”郑武问林明。

拱北城依山靠水,背靠首阳山,前临白河。从拱北城的北门到首阳山只有不到半个钟的时间。

“去首阳山?好啊,你们就不怕首阳山里的野兽吗?”林明打趣似的看了看郑武和刘角。

“有老大在,咱们还怕什么野兽!少爷你说是不是?”刘角开始拍马屁。

“就是,野兽见了老大都会吓得屁滚尿流。哈哈…”郑武大笑。

他这么说是有原因的,刚开始的时候郑武也瞧不起林明这个奴隶崽子。但三个人有一次在首阳山下遇上了一头狼,郑武和刘角吓得面如土色的时候,十岁的林明竟然赤手空拳将恶狼杀死。

此事过后,郑武对林明的佩服就像那滔滔江水连绵不绝了。从那以后,郑武也在心里正式承认了林明的“老大”地位。

“哈哈…”林明也跟着大笑,即便是个孩子,有别人的吹捧,他也是很高兴的。

“走!”林明一马当先,跑在前面,尽显老大风范。

半个钟后,三个孩子就到了首阳山上。虽然十年前曾经被兵火荼毒过,但此时的首阳山仍旧是一片郁郁葱葱,新生的树木枝繁叶茂,满山遍野的红艾草就像一张巨大的红色地毯覆盖在山坡上。

“老大,刘角,咱们比比看,看谁先跑到那个山坡上。”郑武伸手指了指前面不远处的一个山坡。

“好啊。”林明和刘角刚说了个好,狡猾的郑武已经先跑了起来。

“你耍赖!”林明和刘角叫着从后面追了上去。

三个孩子笑着、叫着、跑着,在山坡上闹成一团。没有人发现,巨大的危险正悄悄降临。

一只赤红色的老虎正借着满山的红艾草的掩护,悄悄向三个孩子逼近。等到三个孩子终于发现危险的时候,赤虎已经发出一声吼叫扑向了他们。

“闪开!”林明大喊一声,拉起自己的两个伙伴闪向一旁。而后自己转过身,面对着赤虎。等到发现自己的面前竟然是一头凶猛的赤虎的时候,郑武和刘角一时间吓傻了。就算自己的老大神勇无敌,能徒手搏狼,可是面前的这个猛兽可是比狼凶恶百倍的赤虎啊!林明跟庞大的赤虎比起来几乎成了个小不点儿。他能打的赢赤虎吗?

“噢呜——”看到这样小的一个生物竟然敢拦在自己面前,赤虎吼叫着冲了上来。

林明灵巧的躲闪着,躲过了赤虎的扑击,但他和凶恶的赤虎比起来毕竟太过幼小。躲过赤虎的几次扑击之后,林明被赤虎甩起的尾巴扫中跌倒在地。

“噢呜——”赤虎咆哮着冲向林明,准备杀死这个到手的猎物。就在此时,一支长箭带着尖利的呼啸声破空而来,狠狠的射在赤虎的脖子上。赤虎痛嚎一声,人立而起,这时又一支长箭射来,正中赤虎的肚腹。身受重创的赤虎再也撑不下去,轰然倒地。

谁?这是谁射出的长箭?是谁救了自己?

三个孩子惊魂未定,四处张望。

“叔叔!”林明看着远处忽然惊喜的叫了起来。

红色的艾草从中,一个红皮肤的武士走了过来,在他的手上拿着一把长弓。

“林明啊,你们三个小孩子怎么会跑到这里了?”武士认识林明。

“他是谁?好像认识老大。”郑武纳闷的问刘角。

“他就是老大的师父,是这个山上的猎户。老大比咱们懂的多就是这位叔叔教他的。”刘角似乎知道些情况。

难道这个人比自己的父亲还厉害?郑武看着慢慢走近的武士,心中暗想。

“这个贵族的孩子是谁?”武士看着蓝色皮肤的郑武,眼睛里有些冰冷。

“叔叔,他就是郑武,是我家老爷的小儿子。”

“原来是郑京的儿子。”武士瞥了郑武一眼,不再看他,而是蹲在赤虎的尸体旁,去拔赤虎尸体上的箭矢。

“叔叔,今天老爷在问我们怎样才能破掉龟阵。”

“那你是怎么回答的?”

“我说可以用弓骑兵破掉龟阵,也可以用叔叔教我的长矛阵破掉龟阵。”林明说到这里很得意。

“就没有别的办法了吗?”武士收起从赤虎身上拔下来的箭矢,饶有兴趣的看着林明。看着林明挠头的样子,武士开心的笑了起来,他抚摸着林明的头,笑着说,“其实用这个东西破掉龟阵最容易。”

武士弯下腰,从地上拾起一块石头,远远的抛了出去。

这是什么?石块儿吗?小小的石块儿怎么能破掉龟阵?郑武和刘角对看了一眼,面面相觑。

“投石机!”林明已经高兴的大叫起来。

“对啊,只要投石机的操作手技术高超,几块巨石下去,龟阵就完了。”武士满意的看着林明,赞许的点了点头。“其实破解龟阵还有很多办法,比如对付骑兵的陷马坑,还有洞谷关盛产的黑油。林明啊,每一个兵种都有它的长处和弱点,这个世上并没有绝对的不可破解的兵种。只要为将者指挥得当,最弱的兵种也可以击破最强的兵种。比如在这个大陆上纵横数百年的重骑兵,如果正面作战,轻步兵是打不赢重骑兵的。但是轻步兵为什么一定要和重骑兵硬碰硬呢?我们可以把重骑兵引诱到山地里来,或者把他们带到沼泽里。那个时候重骑兵引以为傲的重装铠甲可就成了他们丧命的原因了。”

“叔叔,一个将军是不是应该想尽一切办法发挥自己手上兵种的长处,而去打击敌人的短处?”

“聪明的孩子,来,林明,帮帮忙,把老虎抬到我的肩膀上来。今天晚上我请你吃赤虎的肉。”

“来了。郑武、刘角,来帮忙。”

三个十几岁的孩子帮着武士将赤虎抬到他的肩膀上,又拿起武士的弓箭,朝首阳山的山中走去。

××××××××××××××

“叔叔,什么叫‘为将者,百战百胜,非善之善者也。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叔叔,百战百胜难道还不是一个最好的将军吗?”篝火下的林明啃着老虎肉,问坐在面前的武士。

“林明,战争打的是士气。一支装备精良但是没有士气的军队是打不赢装备虽然差但士气高昂的军队的。”

“就像那些杀伤力巨大的投石机和弩机,如果没有人的操作,只是一堆木头而已。”

说完这句话,武士若有所思,他停顿了一下接着说:“一个百战百胜的将军固然是个优秀的将军,但有战争就会有伤亡。每一次战斗‘杀敌一千,自损八百’。如果不用战斗,敌人就能屈服,不战而降。难道这样的将军不比百战百胜的将军高明吗?”

林明看着武士,一动不动,好像在思考着什么。

“林明,战争的目的是为了不再有战争,赢得战争的胜利只是一种手段。难道不用战争就能赢得胜利不比战必胜攻必取要好吗?”

武士看了看林明,这只是一个十岁的孩子啊,一个十岁的孩子能听得懂这些吗?

“叔叔,我也要做个不战而屈人之兵的将军。”林明看着面前的武士,认真的说。

武士笑了起来。孩子就是孩子,不战而屈人之兵虽然是兵家的最高境界,可是这也是一种理想的境界,现实中,要取得胜利的话大多数情况下恐怕还要靠厮杀来实现。

“我相信你,你一定会成为这个大陆上最出色的将军。”

“叔叔,你给我们再讲讲‘红魔’的故事吧。”林明兴奋的站了起来,自从首阳山中偶然碰到这个武士之后,几年来,听武士讲“红魔”的故事已经成了林明最大的一种享受了。

“叔叔还会讲故事吗?”本来听的糊里糊涂的郑武和刘角忽然听说要讲故事,都来了精神。

“好。”武士似乎也来了兴致,红色的眼睛看着跳跃的篝火,开始讲述一个关于奴隶的传奇…

“用兵之道,攻心为上,攻城为下。因为打仗打的是士气,一支没有士气的军队是打不了胜仗的。”

“所以在王都之战中,摄政王的龟阵虽然被镇南王田歇的弓骑兵打败,但是最后镇南王田歇还是败在了摄政王手里。田歇败就败在士气上,他手底下的大部分士兵都不再愿意为他打仗。人们都说田歇是大齐国第一名将,其实在我看来,田歇远远比不上摄政王。”郑京又一次亲自给孩子们上课。

“父亲,你说的意思不就是‘百战百胜,非善之善者也,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吗?”郑武灵光一闪,蓦然间想起了那个武士的话。

“咦?”忠勇伯郑京惊奇的看着儿子,这小子什么时候忽然变聪明了?如果这话出自林明的口中,郑京还不会觉得多惊奇,因为这个林明几乎就是一个军事天才,屡屡有惊人的见解。但这话出自自己的儿子之口,就让郑京有些吃惊了。

“《兵经》上的话,你怎么会知道?你看过《兵经》了?”

郑武摇摇头,“孩儿是听别人说的。”

“别人?是谁?林明?”郑京想起的第一个人就是林明。

“不是,是在首阳山里听一个红皮肤的猎户叔叔说的。”

“红皮肤的猎户?”郑京在心中暗暗吃惊。大齐国的猎户属于自由民,所有的自由民都属于橙黄一族。首阳山里怎么会有红皮肤的猎户?而且这个猎户竟然知道《兵经》!该不会是——

是十年前造反奴隶的余孽!

郑京不是天真的郑武,他马上就想到了这一点。“武儿,你是在首阳山的什么地方见到这个猎户的?”

见到父亲忽然严肃起来,郑武有些奇怪。“就从北门出去,一直往北走,过了一个山坡就到了。”

“武儿,你在这里等着我。”郑京转身就走,很快,他就骑着马带着几个顶盔贯甲的家将回来了。

“武儿,给为父带路。”不由分说郑京就抱起郑武上了马。留下刘角和林明。

“老爷带着这么多人要干什么去?”看着马蹄溅起的尘土,刘角有些纳闷。

“他们要去抓山里的那个叔叔。”林明已经猜到了郑京的意图。

“为什么?”刘角奇怪的问。

林明也不知道为什么,但他知道郑京肯定抓不住山里的那个叔叔,因为那天回来的时候,那个叔叔悄悄给了他一本书,然后小声对林明说:“孩子,以后我们恐怕不会再见面了。叔叔送给你一本书作为礼物吧。”

果然,郑京带着五百私兵到了郑武他们曾经和红皮肤武士待过的地方时,地上,除了一堆残存的篝火灰烬,就什么也没有了。

一无所获的郑京马上亲自动身赶往王都,把自己发现叛乱奴隶余孽的情况报告给了摄政王林开山。

听完郑京的陈述,林开山冷然一笑,道:“郑兄,你恐怕小看了这个奴隶。在本王看来,这个奴隶恐怕不止是一个余孽那么简单。”

“王爷,难道您认为他是——‘红魔’?”郑京几乎难以相信。难道这个伪称猎户的奴隶就是十年前把双河郡闹得天翻地覆的“红魔”?郑京觉得自己的冷汗已经流了下来,难道这个“红魔”一直就住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

林开山点点头,“如果本王猜得不错,此人就是‘红魔’。哼!本王倒要看看,这个曾经让田歇吃尽苦头的‘红魔’到底有多厉害!”

“来人!传本王的手谕!在大齐国各地广贴告示,悬赏通缉‘红魔’,有擒获者赏金万两!”

“郑兄,烦劳你陪本王走一趟,本王要亲自会会这个‘红魔’!”

“是,王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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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瞥,翩若惊鸿,爱到死方休。有生的瞬间遇到殿下,竟花光所有运气。终决定抛开历史的羁绊,却是茫茫情空?愁莫再添,思念烫!兄弟间的反目,爱人间的背叛,管不住的心思,为了生存的彷徨。红颜弹指老、刹那芳华!问卿可见,此刻爱上你那朝圣者的灵魂,眉头紧锁的神情。习惯你纵横九万里的豪情,孤灯下默默的痴情语。但君还问:你可是忘不了他?人生总是聚散匆匆,可否白天淡淡相逢,夜里轻轻相拥。偕子白头,相偎相伴,青山隐隐,流水悠悠。夏的QQ:1041026568亲可以加偶交流交流,敲门砖《情倾大唐》,呵呵!
  • 回眸一望,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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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别人眼里的帅哥,在外人眼里是阳光的,可又有谁能明白他的无奈,等到失去是才明白自己爱的人是谁;她,受尽宠爱,可却拥有不了自由,爱上一个人不敢说,总在背后默默的付出,为了爱,最后选择退出。有情人又能终成眷属吗?
  • 吃货皇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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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柳莹莹是个喜欢吃东西的人,她对于好吃的非常的有研究,喜欢吃好吃的东西,更加喜欢做好吃的东西。--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 孔明,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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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个灯红酒绿的世界,而他却意外的出现在这里,继续创造属于他的故事。七星续命失败,是真是假,还是早有预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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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铁血男人带着一把冷血狂刀,将要在这世间搅荡起怎样的风云?血何时洒?泪何时流?情何处去?人性又是什么?什么样的人性才是好的?什么样的生活才是对的?
  • 睥睨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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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世纪方允因玩WOTA身死,却意外来到大乾王朝。身获太上九清天三千年无人认可的《太上忘情篇》,得太学认可,方允为报血海深仇,剑指天涯,睥睨天下。吾方氏一族旌武侯小侯爷,凡杀我兄弟者,死!辱我姐妹者,凌迟!***************************************小朵笑靥如花道:欺负方哥哥,那就由我荡平这个地方吧……”迟尉邪魅眸光眨开,冷然一声,“方允?哼,修炼天赋平平,至于他人么……市侩!疯狂!偏执!他奶奶的就是一个变态!”
  • 太空城+金刚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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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钢牙的新老板,同时也是邦德的新对手,是雨果·德拉克斯,这位国际商业巨子计划从外太空摧毁所有人类,再用自己零缺点的人种繁殖新的族群。邦德与中央情报局的探员Holly Goodhead一同从威尼斯跑到里约热内卢,尽全力拯救世界……
  • 翻译名义集

    翻译名义集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
  • 西游记之混世魔王

    西游记之混世魔王

    现代人22岁的待业青年孙小天不幸掉入陨石坑又不幸的被融化的陨石包裹成了石头最后不幸的在石头里沉睡了亿万年,经历了人类的毁灭又经历了人类的重新繁衍,世界也重新分为了四大部洲:东胜神洲,西牛贺洲,南赡部洲,北俱芦洲。而包裹孙小天的石头所在地就在东胜神洲,海外傲来国之中的花果山,一日陨石终于迸裂开来,但是跳出来的不是猴子,而是一个穿着裤衩的凡人,他就是后来威震环宇的混世魔王!
  • 中华句源(超值金版)

    中华句源(超值金版)

    本书是对中华民族积淀传承下来的经典之作的深度总结提炼,涉及到修身、养性、学习、处世、心态等诸多方而,在每条经典诗句后均附有出处、释义及延伸阅读,以期在帮助读者了解每一句经典之作的来源及现代解释外,引导读者向更深的层次去探寻、去思考。好的诗句会给人如沐春风之感。《中华句源(超值金版)》能为每一位读者带来缕缕春风,感受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