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片可爱宁静的小树林,那里有美丽的鲜花,是个宁静幸福的港湾。一块孤独的石头生活在花丛中。”
——【达·芬奇手札中的石头寓言】
毛伟平生在一山里小村中。他出生时,政府修的路已经联通山里山外。
他爸妈常年在外打工。他妈是在怀上他后,才从山外回来的。他出生后,他妈留在家里带他。他满一岁时,他爸回家来给他过“抓周”,随后,带着他妈一起去了更远的地方——南方。他没有奶吃了,也嗅不到妈那能让他安然入睡的体味了,他痛苦挣扎地哭喊了两天后,莫名其妙地接受了一切喂到他嘴边的食物,然后又成了一个能吃能睡的娃娃。从此,他开始了在爷爷奶奶家和外公外婆家之间的来回搬迁。他把爸妈不再自己身边当成了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两边的哥哥姐姐们,都没把他当客人,更没把他当自己人,刚开始几小时或一两天的新鲜感一过,便开始了和他的争吵打闹。稍大些后,每次吃了亏,他便会趁他们上学时,动动他们的玩具、翻翻他们的柜子,故意把他们的一切弄得一团糟。他们当然会在发现后生气地打骂他。他可不怕!那几个姐姐已经不是他的对手了;他还打不赢那几个哥哥,但他会和他们死缠乱打。等老人们更大劲地打骂那几个哥哥后,他会如解气般的感觉良好,会在一边暗暗高兴和窃喜。他的哥哥姐姐们越来越不喜欢带着他玩了。
时间久了,他开始习惯脸朝黄土背朝天的自娱游戏——挖土刨沙,抓蚯蚓,踩蚂蚁,撵鸡追狗,以及随老人跑田埂、下田地、拔草、玩泥、捡柴火……每天倦倦地、充实地憨吃傻睡,使他较一般孩子长得更高、更壮、更黑。其中也许也有他母亲身高的遗传原因,他母亲穿平跟鞋都比他父亲高。
七岁多,毛伟平上学了,在离村小学略近的外公外婆家常住。过去,双方老人一致告诉他:他爸妈是出去找钱了;找钱是为了给他买新衣、新裤、新鞋、糖、玩具……从没说到过书、文具、学习,因为老人们自己也都没读过书。于是,他一直以为上学就是娃娃扎堆一起玩。学校还有不少和他一样爸妈也不在身边的娃娃,其中大部分娃娃也把上学当成了是娃娃扎堆一起玩。
渐渐地,毛伟平会打架的名声为大家所熟知。这得益于他身体的本钱,以及和哥哥姐姐打架积累的丰富经验;加上一致对外的情形下,他的哥哥姐姐时不时也会给他帮忙。所以,他都敢和高年级的男女生叫板了。这样,自然使他周围拥有了更多的需他保护、同他一样爸妈不在身边、独自留守在家的小伙伴。
为此,毛伟平自豪着,虚荣着。
毛伟平读五年级时,他爸妈回老家来发展了,他一时半会儿还不习惯。不久后,大概在一个月不到的时间里,他又感觉到有爸妈在身边的好处和其乐融融了。
他爸妈在镇上开了家麻将馆。开始,几乎每晚他还能见上爸妈的面,渐渐地,就只有他妈每天回家了。虽然他讨厌妈天天在耳边唠叨学习和读书,虽然他爸会装模作样瞪瞪眼、踢踢他的屁股、揪揪他的耳朵,但他到手的零用钱比小伙伴要多,每周末他还可以到镇上游戏机房打游戏,他爸还会带他去吃烧烤。尤其,他爸妈给他带回的游戏掌机,更令他时时都能在小伙伴面前显摆显摆。在一个女孩面前,他不会显摆他的游戏掌机,这个女孩是艳艳。他巴不得她来找他,来要游戏机玩。他喜欢和她在一起的感觉——和她坐在泥崁上,教她打游戏时,自己有意碰触她的手和身体时的酥酥的感觉;游戏打输时,她用拳头捶打自己肩膀时的麻麻的、怪怪的感觉;她那“都怪你,都怪你”的娇嗔能让自己起鸡皮疙瘩的感觉;还有,她推自己,自己故意在泥地上滚无数圈时,她前仰后翻着大笑;起来后,赖着她拍灰时,她假装使劲拍打,自己故意喊疼时,她的嗔骂;自己抢走游戏机,她追不上,装作赌气,干脆停下,而自己只好主动返回求她再玩时,自己心甘情愿的犯贱;回家后,妈猜不出自己衣服弄脏的原因时,自己的自得和窃喜……
毛伟平觉得,这段时期是自己最无忧无虑、最快乐的时光。
毛伟平将上六年级了。还在暑假期间,还没到他上学报名时间,他妈又出门一趟。两个月后,他妈回来了几天,然后又走了。他以为他妈只是像过去那样出门找钱了,他没当回事儿。
他是真不知道他爸妈的那些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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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称他妈为“淑芬”,叫他爸为“万成”。
早前,在南方,淑芬在一家厂里作临工时,因为做事做人的小心翼翼、兢兢业业、诚诚恳恳,加上还算娇好的长相,生完孩子后更加丰腴、凹凸有致的身材,略带自卑于清高之间的、独特的、脱离农村妇女形象的气质,以及姓名间的相似、年龄相近等原因,让厂里的质检员“芬”,和她一见投缘。芬,是个当地城里人,家境较优越,有那么一点上帝情结,长相较次,找了一个高大的农村男大学生当丈夫。芬怀孕时,得到淑芬无微不至的帮助,俩人拜为干姐妹。芬生下儿子后,娇滴滴的身体一直不适,淑芬一有时间就帮着芬带孩子、洗衣、做饭、做家务。淑芬赢得芬和她丈夫的尊重。芬夫妻俩,买衣服送给淑芬,买烟酒感谢万成,让这对农村夫妇的自尊心得到了莫大的满足。芬夫妻俩,又帮淑芬和万成换了更轻松、更赚钱的工作岗位。于是,淑芬更加走近芬的家庭,万成则由于收入和工休时间的增加,渐渐混迹于棋牌室。等到万成因灵活、小心翼翼、斤斤计较赢得部分钱,又有心取得棋牌室经营经验后,拉着淑芬回家开店了。淑芬对大城市恋恋不舍。
一天,一个同乡带回芬病逝的消息,淑芬毫不犹豫赶往芬的家。半年无女人收捡的房屋,半年无女人的男人,半年无娘的孩子,让淑芬既可怜又同情他们。一天中午,当孩子被亲戚带回家去玩后,那男人跪在地上,抱着她的小腿、头枕着她大腿哭泣苦求时,她的手战战兢兢地抚上了他那柔顺的黑发。半推半就间,暧暧昧昧中,她依了他。他的温柔,他的爆发,带给她无穷无尽的新奇和身体的满足,完全不同于丈夫给她的感觉。而她那健康结实、凸凹有致的身体,以及最后情不自禁的迎合,令他神魂颠倒……
淑芬兴奋着,满足着,也忐忑着。两个月后,她带着自己重新焕发春情的身体,抱着一丝愧疚和负罪心理回到了镇上。到家那晚,麻将馆大门紧闭,她就势来到镇上一个她曾有耳闻的寡妇家,她如愿以偿又气愤不已地见到了不知她已回来、仍躺在寡妇床上的万成……
淑芬对离婚的事一点都没觉得后悔,甚至感到从未有过的幸福。现在,她又开始进厂工作了,又可以呆在大城市了!现在的他,工程师,斯文、英俊、高大,如大男孩般依恋她;更主要是他还戴眼镜,还会讲普通话,完全符合她十七八岁时对白马王子的定义和想象;他还有固定体面的工作、固定的工资……所有关于他的一切,都令她兴喜异常。她对自己这一次获得的幸福,感到难以置信,以至于她觉得自己都不是自己了。她挺着胸,扭着腰,大方地来来去去进进出出上上下下风风火火地作着一切,将一个成熟女人的魅力和作用发挥到极致,使自己短时间内不仅赢得了他的难离难舍,也赢得他的同事们的称羡,更赢得他远方老家人的认可。芬的娘家人忙自家事、赚自家钱还嫌忙不赢,没理睬这边的烂摊子。至于芬九岁的儿子,这小子从小就喜欢这个“姨妈”,现在更是轻易地就接受了这个刻意迎合自己、一切宠自己顺自己的女人。每每友人称淑芬赛过亲妈时,她会做得更加像、更加好,会和这个“小儿子”相互亲脸亲昵。时不时,淑芬会想起和这个白净、柔弱的孩子正好相反的那个黑小子,她也会有些挂念、不舍和心疼。但沉浸在幸福中的她,更会在短时间内意识到眼前的职责和自己心中所求,而重新欢欣鼓舞兴致勃勃地沉浸在这份来之不易的幸福中。
与此同时,万成似乎也对离婚之事无所谓,也幸福着。现在,一个百依百顺、不掺和自己经营、百分百在家安心当主妇、随时随地愿意满足自己欲望的女人,给他带来能主宰一切的男子汉的虚荣感和满足感。与淑芬在一起时的自卑;小心翼翼考虑淑芬情绪、心情时的累心;万事都需经淑芬同意的请询;连过夫妻生活都得求着淑芬的委屈和烦躁……这些统统都随风而逝。尤其想到离婚是自己出轨造成的,他还会扭曲地感到,如打赢了一场战争般的自豪和趾高气扬。淑芬空手出门,在他看来是自己伤透了她的心。想起这些,他甚至会心中暗骂:“活该!伤的越深越好!哪个让你以前那样子对老子。”当这一丝丝的满足感相互叠加、相互扭绕成更大的满足感时,人们看到一个舍去漂亮媳妇,娶了丑寡妇,反而更高兴的“怪物”。于是,出于人们的好奇心和探究心,随着生活条件的改善,更多的人涌进他的麻将馆;小镇小村的娱乐生活本就枯燥匮乏,更多的人也留在了他的麻将馆。他的生意出奇地好于以往,他的男子汉的雄风似乎也在雄起。于是,在更大满足感的基础上,他有了更更大的满足感。所以,即使他后来有过淑芬是否早和那男人“有一腿”的猜忌,他也懒得计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