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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生命的永恒(2)

哗哗飞溅的瀑布,像闪电一般迅速地转变,但横架于飞瀑之间的彩虹,却始终确定不动。同样,一切的理念——即一切动物的种族,亦无视于个体不间断的转变。求生意志原本扎根于此、表现于此,所以,对意志而言,真正重要的只是理念(种族)的持续,生物的生生死死,正像飞溅的瀑布,而理念的形态,正如横架飞瀑之上牢固不动的彩虹。所以,柏拉图看出,只有理念(种族)才是真正的存在,个体只是不断的生灭。惟其能深深意识到本身的不灭,不管动物或人类,才能平心静气、心安理得地面对不知何时降临的个体毁灭,所以,两眼之中呈现着不受死亡的影响及其侵犯的种族的安详。若说人类会具有这种安详的话,该不是由于不明确而易变的教条吧!正如以上所述,我们不论观察任何动物,都可了解死亡并不妨碍“生命核心”——意志的发现;这或许是因为一切动物都蕴藏某种难以测度的神秘吧!诸位且试观察你所饲养的狗,它们活得多么安详!多么有生气!这只狗的先世,必已经历数千只狗的死亡,但这几千只狗的死,并不影响狗的理念,它的理念,也不因它们的死,而有丝毫的紊乱。所以,这只狗就像不知有末日来临似的,生气蓬勃地生存着,它的两眼,散发出不灭的真理——原型的光辉。那么,数千年以来死亡的是什么呢?那不是狗,狗仍丝毫无损地呈现在眼前,死去的仅是它的影子;出现在被时间所束缚的我们的认识中的,不过是它的影像而已。我们怎可相信,时时都生存着、填满一切时间的东西,竟会消灭呢?——当然,这些事情也可由经验方面来说明,也就是说死亡若是个体的毁灭的话,一个由生殖产生的个体便会代之而生。

康德以他主观的见解,认为时间的形成先于我们的理解,所以不属于物自体,此虽带消极性,却也是一项伟大的真理。如今,我再以客观的方法,努力寻求以显示它积极的一面。要物自体只有和时间结合,才能显示出来它无关乎生灭;再者,如果时间的生灭现象,没有永恒的核心的话,恐怕也无从周而复始、生生灭灭了。永恒是不以任何直观为基础的概念,它意指超越时间的生存。但正如普罗提诺说“时间是永恒性的复制品",时间只是永恒的影像。同理,我们的生存也只是本质的影像。因为时间是我们认识的一种形式,所以这个本质一定存在于永恒之中,但也由于这个形式,我们才认为我们的本质及一切事物的本质是无常的、有限的、会破灭的。

作为物自体的意志,最充分的客观化是其各阶段中的(柏拉图式的)理念。然而,本质的诸种理念,只有在特别优惠的条件下(即无上智慧的关照中),才偶尔呈现。反之,对于个体的认识而言,在时间中,理念是采取种族的形式而表现。理念在时间之洪流中变成对全种族的关照。种族是物自体(则求生意志)最直接的客观化,一切动物以及人类最内在的本质,乃是在于种族中。求生意志强烈活动的根源也在于种族中,而绝不是在个体内。相反的,直接的意识,则只存在于个体中,因而,个体总以为自己与种族相异。为此,我们才会恐惧死亡。求生意志所表现的关系于个体的是饥饿和死亡的忧虑;关系于子孙的则是性欲以及对于子孙之情。同时,造化并未具有个体所特有的妄想,她只密切注意种族的维持,对个体的破灭,则表冷淡。因为对造化而言,个体仅为手段,种族才是目的。为此,造化所加诸于个体的恩赐,只是尽力而已。再者,它们的生存极短暂,且不断地遭遇被动,当此际,它们就似乎以不可解的方法求其节约,加诸于种族的,则为大量浪费,其间差距极为显著。我们且举后者的例子,如树木、鱼、虾、白蚁等每一个体年均可产生数百万以上的胚种,而对于它们自身的力量或器官,则往往不甚周全,只有经过不断努力,才勉能维持它的生存,因此,某些动物一旦残废或衰老,通常只有饿死。有时,如果在缺少了一种器官的场合下又将如何呢?如果可以节约的话,有的会变态,有的甚至免掉该器官,例如,许多幼虫没有眼睛,就是如此。那些可怜的动物,在树叶中摸索着,因为没有触角,在触到物体之前,四分之三的身体总是在空中晃来晃去的,经常连身侧的食物也错过了。然而,这就是自然界的节约法则。我们很可以在“大自然从不制造任何无益或多余的东西"的语句下,另加一句:“大自然从不浪费任何东西。”——与此相同的自然倾向,表现在以下诸点:个体的年龄如愈适合生殖,则他的自然治愈力愈强,创伤和疾病较易康复,这种治愈力随着生殖力的衰弱而减退,生殖力消失后,则极微弱。因为,在自然的眼中看来,此时的个体已毫无用处了。

试回顾从水螅以至人类的各阶段生物,以及伴随他们的意识等级,我们诚然可发现这可惊的金字塔,由于个体不断的死亡,的确是在动摇着,但由于生殖的维系,通过无限的时间,种族仍可持续不坠。所以,正如前面所说明,虽然客观的种族表现着不灭,但其主观仅是生物的自我意识而已。再者,它们的生存极短暂,且不断地遭遇破坏,但每当此际,它们就似乎以不可解的方法,再从无中生出有来,生出新的个体。

归根结底,一切客观性的东西(即外在的存续)不外是主观性(即内在)的不灭表现,同时,前者若不是借自于后者,必将一无所有。其中道理至为明显,因为客观性必须借助于主观性的表现,才能存在;主观性是本质,而客观性是现象。以上秩序绝不能颠倒错置,因为一切事物的根源,必是为了事物的本身,且必定存在于主观性的东西中,而不存在于客观性的东西中,即不是为他物、不存在于他者的意识中。因而,哲学的出发点,是本质性、必然性、主观性,即观念性的东西。反之,若从客观性的东西出发,则流于唯物论了!

我们常会涌起这样的感觉:一切实在的根源,在于我们的内部中。换句话说,凡人都有着“本质不灭”的意识,这种不会因死亡而破坏的深刻信念,也可由人们在临死时无法避免的良心自责证明出,任何人的心灵深处无不具备它。这种信念完全是以我们的根源性和永恒性的意识为基础的。所以,斯宾诺莎说过这么一句话:“我们能感觉着、经验着我们是永恒的。”总之,凡是有理性的人,只要不认为本身是起源,而能超越时间去思索,就会了解自己是不灭的。反之,认为自己是从无中产生出来的人,势必也要以为自己会再回到乌有中去。

有几句古代格言,实可作为生物不灭说最确实的根据。“万物并不是从无中所产生,同时,也不是复归于乌有。”所以,瑞士科学家巴拉塞斯曾说过一句很确切的话:“我们的灵魂是从某物所产生,因此不会回归于乌有——就因为他是从某物所产生的!”他已隐约指出真实的根据。但对于那些认为人类的出生是“绝对”起点的人而言,就无法不认为死亡是人类绝对的终结了,于是两者意味相同。因此只有认为自己非“出生”的人,才会认为自己不死。所谓出生,若按其本质及涵义言之,实亦包括死亡,那是向两个方向伸出的同一条线。如果前者是从真正的无所发生,那么后者也是真正的灭亡。但实际上,惟其我们的真正本质是永恒的,我们才可以承认它的不灭,所谓不灭,并不是时间性的。如果假定人类乃是从无中所产生,当然也只有假定死亡是它绝对的终结了。这一种观点,和旧约所持的理论完全相符。因为,万物是从无中所创出来的理论,与不灭说大相径庭。新约的基督教也有不灭说,但它的精神是属于印度化的,也许它的起源也来自印度,而以埃及为媒介注入基督教中。但是那种印度的智慧,虽接上迦南之地的犹太支干,但与不灭说并不调和。这正如意志自由论之不调和于意志决定论一样。

不是根本的、独创性的东西,或者,不是由同一块木料所做成的家具,它总是显得有点别扭。——反之,婆罗门教或佛教的论点就能够与不灭说前后衔接,脉络一贯。他们认为,死后的持续也连带着生前的生存,生物是为偿还前世的罪孽而有生命。在哥鲁·布尔克的《印度哲学史》中的一节写道:昆耶婆虽认为婆伽麓派的一部分稍涉异端,但他所强调反对的是,如果灵魂是“产生”出来的话——亦即有“开始”的话,那就非永远的了。乌布哈姆在《佛教教义》中更有如下的叙述:“堕于地狱者,是受最重惩罚的人,因为他们不信任佛陀的证言,而皈依‘一切生物始于母胎,而止于死亡’的异端教义。”

把自己的生存解释为偶然现象的人,当然不免对因死亡而丧失生存感到无比的恐惧;反之,若能洞察大体的人,尚可了解其中心有某种根源必然性,而不相信我们的生存只限于短暂的一刹那。试想,在我们“实存”的过去,既已经过无限的时间,发生无限的变化,在我们的背后,亦有着无限的时间,以此推测,我们不能不说,我们实是生存于所有的时间中——现在、过去和未来。因为,若“时间”的力量能引导我们的“实存”走向破灭,我们应早已破灭。我们更可说,“实存"是一种固有的本质,一旦形成这种状态,即永远屹立不坠,不受破坏。它正如阳光,虽在黑夜消失,或偶受云雨、暴风的遮挡,但黑夜过去,阳光复现,云破雨霁,阳光仍普照大地,它是永恒的,不可能归之于乌有。基督教告诉人们“万物复归”,印度人认为嵋于梵天不断地反复而创造世界,希腊哲学家亦有类似的说法。这些教训都可显示出存在与非存在的巨大秘密,即它在客观构成无限的时间,主观方面形成一个“点”——不能分割、经常现存的现在。康德的不灭说亦曾明白说明:时间是观念性的,物自体才是惟一的实在性。但有谁能了解此中的道理呢?

如果我们能够站在更高的立场即“出生”并非我们生存的开始,当可升起这样的信念:必有某种东西非死亡所能破坏的。但那并不是个体,个体只在表现种族的一种差别,它借着生殖而产生,具有父母的性质,故属于有限的东西。个体不复记忆生前的生存,死后也无法带去今生的生存记忆,然而人的自我仍留存于意识之中,“自我”常存着与个体性结合的欲望,更希望能与自己的生存永远结合在一起,故当个体性不存在时,即意气消沉。因为,意识具有这样的特性,所以,要求死后的无限持续的人,恐怕只有牺牲生前无限的过去,才可望获得了。所以他对生前的生存既然记忆,在他的认识中,意识是与出生同时开始的,以为他本为乌有,而由出生带来他的生存。这一来,就得以生前无限的时间去买取死后的无限生存了。所以,我们必须把意识的生存,当作另一回事,才能不介意死亡的问题。

我们的本质可区分为“认识”和“意欲”两部分,即可了解“我”实际是很暧昧的词汇。有人认为“死亡是‘我’的完全终止”,有的见解则较乐观:“正如‘我’只是无限世界中的一小点,‘我’的个人现象亦为‘我’的真正本质的极微小部分”。仔细探究,“我"实际是意识中的死角,因它正如网膜上视神经所穿入的盲点一般,并无感光作用,也如我们的眼睛,能够看到一切,惟独看不到自己。此正与产生认识力的脑髓作用完全相应,我们的认识能力完全外向,其目的仅在保存自我,即为搜寻食物、捕获猎物而活动。因此,各人所知悉的,只有表现于外在直观中的本身个体而已。反之,如果他了解透彻的话,反而会对这副臭皮囊付之以冷笑,甚至舍弃自己的个体性:“即使丧失这个个体性,与我又有何碍?因为我的本质中仍可产生无数个个体性”。

退一步说,个体性果真能无限地延长下去,人也势必会感到过分单调而厌腻。为避免于此,他反倒希望早些归于乌有。试看,大多数人——不,一切的人类,不论置身任何状态下皆不能得到幸福,如果免除了穷困、痛苦、苦恼,随即陷入倦怠无聊;如果为预防倦怠,则势必痛苦、苦恼终生,两者交互出现。因而,人类若仅处于“更好的世界"是不够的,除非本身发生根本的变化——即中止现在的生存,只置身于另一个世界,而在这个世界中,人的本质毫无变化,结果还是相同的。

客观物必须依存于主观物,其结局也以此为基础。“生命之梦”以人体器官为组织,以智慧为形式,不断地编织下去,等到人的全体根本组织消灭时,梦,终于觉醒了。真正的做梦,醒来时,人还是存在着;而担心死亡后一切皆将终止的人,却犹如没有梦的人而还强要他做梦一样。个人意识由于死亡而终止,然而,又是什么使他还能燃起对永恒生命的热爱呢?他所希求的究竟是什么呢?细察人类意识活动的大部分内容,不,几乎是全部内容,可以知道,那不外是由于他对世界的怜悯和对自我的执著(或者为了别人,或者为了自己),他的目的无非为了求得活得“不虚此生”而已——所以,古人往往在死者的墓碑上刻着“无愧此生”或“愉快安息”的字样,其中实在是有着无比深刻的含意。

那些为了自我的执著(为了一己的欢乐)的人且不谈,为了对世界的怜悯的人,则是与世间的“来世责罚”或“精神不朽”相关联的,他们希望在死后获得赐福或获得永远的尊敬。而这正是以“德行”为手段,以“利己主义”为目的的一种做法(它的本质还是自私的)。然而也正由于这种作法,人类的仁爱精神——例如对敌人的宽恕、冒险救难的行为以及不为人知的善行等——才得以永久维系不坠。

其实,所谓“开始”、“终止”或“永存”,其意义纯系借自时间而得,是以时间为前提才能通用的概念。但时间并不能带来绝对的生存,亦非存在的方法,它只是用以认识我们及其他事物之生存的一种认识形式。因此,“停止”、“永存”等概念惟有在这种认识力的范畴——即发现于现象界中的事物——才能适用,而非关乎事物的本质。

经验的认识固然明白显示着:“死亡”是时间性生存的终止。然而仍然必须知道一切经验的认识以及所有卷入生灭过程的物质,实际仅是现象而已,它们并非物自体。那么,对于死后究竟能否持续的问题,应该作何解答呢?我们只有这样说:“生前若不曾存在的话,死后也不会存在;反之,若某些东西非‘出生’所能制造出来的话,死亡亦无法加以破坏。”

斯宾诺莎说得对:“我们可以感觉或经验到‘永恒’。”试看我们对最遥远的儿时记忆是何等新鲜!任何人必曾有过这样的感觉:我们本身中必有某种绝对不灭、不能破灭、不会衰老、不会与时俱逝、永远执一不变的东西。但那到底是什么呢?恐怕任谁也无法明确指出。但显而易见,那并不是意识,意识隶属于有机体,它与有机体同时消灭,亦非肉体,肉体是意志的产物或影像,也是属于现象之一。如此逐步搜求,我们或可依稀找出答案,它应是那层于意识之上,为意识与肉体共同的意志。意识与死亡同时消失,但产生及维持意识的物质,并未消失;生命虽已逝去,但表现于其中的生命原理,并未消失。它就是永恒不灭的意志,人类一切形而上的、不灭的、永恒的东西,皆存在于意志之中。

在现象界中,由于认识形式的限制——即由于“个体化原理”之时、空的分隔——人类的个体看来是必会趋于破灭的,然而实际上却不断地有其他新个体代之而起,种族的不灭,即为个体不灭的象征。因为对生存的本质(意志)而言,个体与种族之间并无任何区别,而是一体的两面。在此,我必须特别强调:现象与本质二者是无从比较的,换句话说,表象世界的法则完全不适用于物自体(意志)的法则,甚至可说两者根本对立。兹以死亡的反面——动物存在的发生(生殖行为)为例略加说明,读者或可了然于怀。生殖行为是意志最直接和最大的满足,但它只是盲目冲动之下的肉欲工作,在通过了意志的自我意识下,轻易的形成有机体。然而,表象世界的有机体,构造却极尽巧妙、极端复杂和无比精密。按理,造物者应该尽其可能地去照顾和监护这些个体,但事实正好相反,他却是漫不经心地任其破坏。从以上的对照,我们不难了解现象与物自体问的差异所在,进而可以察知,我们真正的本质,并不因死亡而有所破坏。

我在本文开头即曾说明,我们对于生命的眷恋——不,应该是对死亡的恐惧——并非从认识所产生,而是直接根源于意志,这是没有认识力的盲目求生意志。正如我们的肉欲完全是基于幻想的冲动,而被诱进生存的圈套中一样,对死亡的恐惧亦纯属幻想的恐惧。意志之所以恐惧死亡,是因它肉眼所见,意志本质仅表现于个体的现象,因此,那正如我们在镜中的影像一般,镜子破碎,影像即告消失,而使意志产生它与现象同时消灭的错觉——所以,尽管哲学家们从认识的立场找出许多适合的理由,反复说明,“死亡并无任何危害”,但仍无济于事,因为它是盲目的意志。

意志是永恒不灭的,所有的宗教和哲学,只赐予善良的意志(善心)酬报——在“永恒的世界中”。而对其他——如卓越的智慧等,却从未有过类似的承诺。

附带说明,形成我们本质的意志,其性质很单纯,它只有意欲而无认识;反之,认识的主体——智慧,则是意志客观化所产生的附属现象——因为,意志知道自己的无力和盲目,根据自然的意旨,智慧的产生,是为了协助意志,以作为它的引导者和守护者——认识必须依附于有机体的肉体,有机体又以肉体为基础,所以,在某种意义下,有机体也许可以解释为“意志与智慧的结合”。智慧虽是意志的产物,但它与意志却站在对立及旁观者的地位;不过,它所认识的只是在某一段时间中之经验的、片断的、属于连续性刺激和行动中的意志而已。动物的意志也可获得智慧,然而它的作用更小,仅在追求自己的目的时,作为照明之用——本质之为物,对智慧而言,始终是一个谜,因为它所看到的只是个体不断的产生和破灭,它永远不能了解本质的超越时间性。不过,我们也许可以这么说:对于死亡的恐惧,或多或少是缘于个体的意志不愿脱离原来的智慧。

绝大部分的死亡恐惧不外是“自我已消灭,而世界依然存在”的错误幻觉所致。这实在是一种很可笑的心理,世界伴随意志,原如影之附身一般,世界惟有在这个主体的表象中才能存在,这个世界的真正主人就是意志,它赋予了一切生物的生存,它是无所不在的。如今,这世界的主人却因个体化原理所形成的妄想所困扰而绝望,以为自己行将死灭,踏人永远乌有的深渊,岂非可笑至极?事实上,正确的答案应是:“世界虽消灭,而自我的内在核心却永远长存。”

只要意志不实行否定,我们死后仍存留着另一完全不同的生存。死亡于物自体(意志),犹如个体睡眠,意志由于这种“死亡的睡眠”,而获得其别的智慧和新的意识,于是,这个新的智慧和意识以新鲜生物的姿态再度登场。——反之,如果记忆和个体性永远存留于同一意志中的话,意志将感到非常难耐,因为它只有无穷无尽的继续着相同的行动和苦恼。

但我们的智慧因受时间形式的限制,并不了解物自体的问题,因此,上述情况就被宗教解释为“轮回”。——现在,我们如果再引出“性格(意志)遗传自父亲,智慧遗传自母亲”的论点,加以参证的话,即可了然所谓“轮回”实与我上述的见解,非常吻合。即人类的意志虽具有各自的个体性,但在死亡之后,借着生殖而从母亲那儿获得新的智慧,于是遂脱离原来的个体性,成为新存在。这个存在业已不复记忆前世的生存,因为记忆能力的根源——智慧,属于一种形式,是会消失的。借此,这种状况,与其名之为“轮回”,不如说“再生亡”较为贴切——根据哈地的《佛教手引》及柯宾的《佛教纲要》等书的记载,皆说明佛教的教义与上述的见解原是一致的,但对大部分佛教徒而言,因为这种教义太过深奥难解,故而以较浅易单纯的轮回说取代之。

此外,从经验的根据,也可证实这种再生,换句话说,新生物的诞生与活力消失的死亡之间,实有着极密切的关系。据舒努雷《瘟疫史》中所述,十四世纪时,鼠疫症曾一度流行于世界各地,死者无以胜数,使世界人口大为减少,但之后即呈现异乎寻常的多产现象,而且双胞胎非常多。据说,还有此时期所降生的孩童,竟无一人长着完全相同的齿列,这岂非是很不可思议的事情?又,德国医学家卡斯培曾撰有《关于人类寿命》一书,该书作如下两点结论:(一)出生率对于寿命和死亡率有着决定性的影响。(二)出生率与死亡率往往相一致,即按相同的比率增减。这是作者从许多国家和地区,搜集许多例证后,所确立的原则,其精确性想来应无可置疑。——虽然,某个个体自己业已死亡,多产的是与自己毫不相关的另一对夫妇,但其问因果实不可说只是形而下的关系。这件事说明了,每一个体皆含着“不灭之芽”,经过“死亡”后再被赎取回来,于是产生新生命,这就是它的本质。如果能沟通出两者之间(不灭之芽与新生命)桥梁的话,也许,生物生死之谜即可迎刃而解。

众所周知,“轮回”是婆罗门教和佛教的中心教义,实际上它的起源极古老,也在很早就取得大多数人的信仰。大概除犹太教及它的两个分支外,几乎所有的宗教,皆有轮回之说。基督教主张,人们在赎回他的完全人格后,即可在可以自我认识的另一世界中相会。而其他宗教则认为这种相会在现世已进行着——只是我们无法分辨。也就是说,借轮回或再生的生命循环,在来生时,我们仍可和我们的亲戚朋友共同生活;不论是伙伴抑或敌人,在来生时我们与他们仍只有类似的关系和感情。——当然,这时的再认,只是一种朦胧的预感,而非明晰的意识。

轮回的信仰,实际可说是人类自然的信念所产生,它深植于世界各角落的一般民众和贤者的脑海中。绝大多数亚洲人自己不在话下,同时它也为埃及和希腊人所信奉。希腊哲学家曾说:“一般希腊人皆信灵魂不灭之说,即灵魂可以从一个人的身体移注到另一人之中。”此外,如北欧、印第安族、黑人及澳大利亚,也有此一信仰的痕迹可寻。它又是督伊德敌派的基础;印度境内的一支回教,也信仰轮回,因而禁止一切肉食。此外,一般异敌,轮回信仰均极根深蒂固。毕达哥拉斯、柏拉图等大哲,更将它纳入他们的学术体系中。里希田堡在《自传》中也说道:“我始终丢不开‘我在出生前即已有过死亡’的思想。”休姆在《灵魂不灭论》也特别强调:“在这种学说中,轮回是哲学惟一值得倾听的东西。”——只有犹太教和它的两个支派,持相反的意见,因为他们认为人类是从“无”中创造出来的。虽然他们凭着火和剑,在欧洲及亚洲的部分地区驱逐了这足以慰藉人类的古老信仰,但它究竟能持续到何时呢?从宗教史看来,我们实不难判定它的命运。

死亡,也许可以解释为“求生意志中的利己心,在自然的进行中所受到的大惩戒”,或者是“对人类生存的一种惩罚”。就后者而言,死神将说道:你们是不正当行为(指生殖)的产物,应是根本的错误,所以应该消灭。因此死神借“死亡"辛苦地解开由生殖欲望所作的结,让意志备受打击,以彰神。就前者而言,意志中的利己心,总妄想着自己是存在于一个个体中,一切的实体只局限于自己。因此,死亡便以暴力破坏此一个体,使意志在失望之余唤醒它的迷误。其实,意志的本质是永远不灭的,个体的损失仅是表面的损失而已,以后它仍将继续存在于其他的个体中。所以,一个最善良的人,“自他”的区别最小,也不会把“他人”当作绝对非我的人;反之,恶人对他人之区别则甚大,且是绝对性的。死亡是否被视为人类的破灭,其程度的多寡,可依此区别而定。

如果能够善用机会的话,“死亡”实是意志的一大转机。因为在生存中的人类意志并不是自由的,一个人的行为是以性格为基础,而性格是不会改变的,其所行所为完全隶属于必然性。如果他继续生存的话,只有反复相同的行为,而各自的记忆中必定存留着若干的不满。所以,他必须舍弃现在的一切,然后再从本质之芽萌生新的东西。因此,死亡就是意志挣脱原有的羁绊和重获自由的时候。吠陀常言:“解开心灵之结,则一切疑惑俱除,其‘业’亦失。”死亡是从褊狭的个体性解脱出来的瞬间,而使真正根源性的自由得以再度显现。由此义,瞬间也许可以视之为“回复原状”。很多死者的颜面——尤其善人——所以呈现安详、平和之态,其原因在此。看破此玄机的人更可欣然、自发地迎接死亡,摒弃或否定求生意志。因为他们了解,我们的肉身只是一具臭皮囊而已;在他们眼中看来,我们的生存即是“空”。佛教信仰将此境界称之为“寂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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