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侯大哥切莫妄自菲薄。我们江南这些人,如今看起来风光无限。当初大多都是奴隶,幸而领主大人宽厚,放我们自由。就弟弟我,当年也就是桃花源的下等奴隶。英雄莫问出处,我们都是自己一手一脚奋斗出来。可能比不过人家一路的光鲜亮丽,但我们脚踏实地一步步都是实实在在的。比起那些靠家世,靠父母的,更安心。”沉双两辈子都是穷人,上辈子还好点父母双全,还是个良民。这辈子,初初连个名字都没有的下奴。原主又蠢又笨,所以身在最富有的地方也能饿死。一半是好运,一半还是靠他自己一手一脚的去做,才有今日的成就。
沉双看起来像个白面公子,五官精致,与五年前那个瘦黑的小奴隶完全不同。衣服是他自己照着曲裾设计的,为了方便行动稍有改良。布料自然也比不上离儿的冰蚕丝,但素色的麻衣很适合他,加上他的肤色。整体让人很舒适,让人很容易亲近。相较而言,夏侯弃就是完全不同的类型。他五官深邃,身材颀长,整个人很有气势。双目有神,但眼神平和。身材很高大,但四肢匀称,很得体。给人感觉并不容易亲近,但很可靠。
夏侯弃一口气喝掉杯中的酒,叹道:“正是如此。我师尊也是这么说的,当初年幼不懂。一门心思就想着报仇,甚至也想过要夺走夏侯家的家主之位。后来看得多,经历多了,觉得那些人很可笑。他们的眼界就限于眼前的那一丁点东西,所以才要争吵抢夺。而走出去之后,发现这个世界太大,他们所争夺的那点就显得特别的可怜。所以,如今我反而不觉得他们可恨了。”
“是可笑吧!这个世界太大,而他们能看到的太少,为了争夺,骨肉血亲之间成了陌路。将自己手中的尖刀刺向血脉相连的亲人,何止可笑,简直就是可悲。其实我挺不能理解你们大家族的,明明相互憎恨,为什么还不肯很开?面上三分笑,背地里恨不得捅对方三刀。”沉双虽然未曾亲眼见识过大家族见倾轧,但上辈子书看多了,至少也了解一些。
夏侯弃摇摇头,“不是你们大家族,我算不上。大家族嘛!他们觉得人多力量大,然后一旦分开,资源也要分散。独木难成林,起初要生存下去就必须抱团。到后来,便想居于人上,为了显得比较庞大,就不会轻易的分家。人越多,资源就越少,纷争也就相对的越来越多。”他知道除了他父亲一家,还有很多堂伯堂叔虎视眈眈的看着。所以后来他就没打算回去。不管能不能坐上家主之位,其实都是替他人做嫁衣。他自己一个人能够挣出自己需要的资源,便是以后娶妻生子,他也足够应付。
“你说的也有道理。”心里却在想着,不能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这明显就是死全家的节奏。难怪古代动不动就抄家灭族,原来是这么省事啊!
夏侯弃见他神色不对,就问他:“你在想什么?酒全给衣服喝了。”
沉双尴尬的笑笑,把想的跟他说了。
夏侯弃神色凝重,上古许多家族都消失了,很多传承都没了。大抵就是因为大家都没有想到这一点。
“你觉得有道理?我还以为你们都不会认同。全家都死了,自己活着也没什么意思,这才是正统的思想吧!”
夏侯弃喷笑,很奇怪他的想法。哪里有说死全家好的,只是无奈罢了。
收敛神色,正色对他说道:“比起人,世家更注重传承。包括家族的武学、家族的文化。若是能够活下来,哪怕就只省一个,只要能将家族传承下去,就是应该的。不过你说的很对,不能把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很新颖的说法。但世家未必会接受,他们觉得一大家都逃不了,靠几个人就更逃不脱。”夏侯弃幼年离家,跟着师傅游走于大陆之间,见识非凡。
沉双呵呵干笑,当然新颖啦!除了未央宫那位不知名的老乡,就他知道。
“与君一席话,受益颇多。”
沉双不好意思的摆摆手,他这是,前人栽树,后人乘凉。反而是夏侯弃一个古人,让他感觉很不一般。以往在土著面前的优越感,在他面前显得浅显。
“夏侯大哥也令我收获良多。往后若是有幸共事,还请多多看顾小弟。”他只是说的实话,他来这里才五年,哪里就能够与他们土生土长几百年的相提并论。这一点他还是有自知之明的。
夏侯弃拍拍胸膛,说道:这是自然。
“喝酒喝酒!没想到在这世上,居然能喝上陈年的女儿红。”茅台才是国酒啊!那位大人为什么不喝茅台呢!“你知道这酒什么叫女儿红吗?”夏侯弃摇头,沉双才饶有兴趣的讲下去。“在我老家,每一户人家生了女孩,满月那天就选酒数坛,请人刻字彩绘以兆吉祥,然后泥封窖藏。待女儿长大出阁时,取出窖藏陈酒,请画匠在坛身上用油彩画,并配以吉祥如意,花好月圆的“彩头”,同时以酒款待贺客。按照老规矩,从坛中舀出的头三碗酒,要分别呈献给女儿婆家的公公、亲生父亲以及自己的丈夫,寓意祈盼人寿安康,家运昌盛。只有十八年的才能称之为女儿红。若是中途女儿不幸亡故,这酒便称之为花雕。”
不但夏侯弃听的叫奇,边上的人听的入迷了。
就连掌柜的也连连称赞,真是个好故事。只是这后头的花雕有些凄美之色,却又让人觉得这名字相得益彰。
“不知公子仙乡何处?”
沉双被这么一打断,才忍住了眼泪。他是绍兴人,他不会酿黄酒,所以没奢望过能够再喝上。
沉双笑道:“我不就是江南的咯!”
夏侯弃却看到了他眼角的晶莹,心道,原来每一个人都有自己难以向他诉说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