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笑站在酒吧门外等李哲。有几个喝得东倒西歪的男生从她面前经过,其中一个男生瞟到常笑的面孔,笑着对旁边的人说:“她不是陆然以前的马子吗?”
“是倒是,可惜啊……她已经跟陆然没有半毛钱关系了。”
“漂亮的女人,都是不可靠的。”
“怎么回事?”有个男生眯起眼睛问道。
“唉哟,难道你还不知道吗?她把咱们哥们给甩啦!”
“攀高枝还是踩低枝去了?”被酒精烧红了脸的少年站在常笑面前,嗤笑道。
更多不堪的话语源源不断地涌出,男生们正说得口沫横飞之时,一股重力将其中一个推至墙边。是怒目而视的李哲。许是酒精在血液里翻腾,怒气涌上心头,他用力推搡了一下开口说话那个人:“你说话干净点!”
“我说话就不干净了,你要怎么样?”男生毫不客气一拳招呼到李哲脸上,旁边的几个人已经围拢过来开始拳打脚踢。
如同喝酒一样,打架于李哲也是第一次。他左冲右撞挥动着拳头,完全没有章法。
陆然的几个同学也是被酒精刺激了神经烧红了脸,全部蜂拥而上,包围着李哲,左右攻击,拳打脚踢。
李哲渐处于下风,只剩下招架的力气,常笑见形势不对,一把拉着李哲朝外跑出去。
李哲从开始的被动跟随,到后来和常笑一起奋力奔跑。他们跑得很快,擦身而过的车流、人群渐渐成为身后的风景。
他的手,紧紧地攥着她的手。如同以前那次发烧,只有在迷糊中他才敢紧紧握住她的手,总是要借助外界的力量,他才敢肆无忌惮地敞开内心。呼啸的风吹乱他和她的发,他从来没有像现在这一刻感到全身轻松,自由的血液在身体里沸腾。
常笑停下脚步,双手叉着腰喘着气,摆摆手说:“我不行了。”
李哲松开紧握她的手,也是大口地喘着气,他也在微笑,如果可以,他愿意和她一起跑到天涯海角。可是却发现眼前的高楼、穿梭的车流开始晃动起来,他抓住她的肩:“不许动。”
“我没动啊……你喝多了吧……”常笑咯咯直笑,笑着笑着她的笑容凝固在脸上,有惊惶的神色在她的脸上:“你的头——”
血如同一条红色的小蛇,顺着他的额头蜿蜒直下,红得触目惊心,他这才觉得头上的伤口撕裂般地疼痛。他眼前的一切开始变得更加模糊、昏乱,连她的呼叫声都变得不真切起来,他努力支撑着自己想扯出一个笑颜,可却力不从心。
他的步履踉跄起来,身躯缓缓地朝地上倒去的瞬间,她一把扶住他。幸好此时此刻,他的身边还有她。不过也真是没用,必须要借助她的力量,他才能够支撑剩下的路程。
额头撕裂的痛楚令他幽然醒过来,张开眼,眼前是忙碌操作的方文静,他唤了一声:“妈……”
方文静将一堆工具装回工具箱里,脸上没有什么表情:“你额头上的伤口我已经处理过了,这几天别碰水。”
“妈……”李哲开口,有点怯意。这是他第一次在外打架生事,对母亲油然生出一份愧疚之情。
“至于你的脸嘛,是酒精过敏,以后离酒远点。”方文静瞪了他一眼。
“妈,常笑呢?”李哲问。
方文静叹一口气,原来她的傻儿子醒来不是问自己的伤势,而是问常笑。她自己,还有她的下一代,怎么都注定与常家纠缠不清?她虽然已经打算将一生葬送,可她没想过自己儿子也会步她的后尘。
她皱皱眉头:“她本来是想等你醒过来的,但是被她父母接走了。”看到李哲失落的表情,她忍不住开口提醒:“你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我知道。”李哲黯然地说,“可我没有办法。”
“你才多大就说这种话,真是可笑!”方文静深深地看了他一眼,尖锐地说,“别以为这样就是你的一生。”
“妈,那你呢?”李哲反问。
方文静收拾工具的手停下来,她打量着和她对视的李哲,有点失望也有点心灰意冷,说再多,也浇不熄少年的一腔热情,即使父母的忠告是金玉良言,他们也会选择自己去撞个头破血流而不会听取上一辈人一点意见。
与方文静严厉苛刻的询问相比,常家的态度反而平和很多。
常万峰、冷清萍永远都忘不了那一幕,李哲那脸上不可思议的红,额头血迹斑斑,女儿虽安然无恙,却一脸心急如焚的模样。那是他们第一次静下心来打量李哲。
他就像一个影子,一个淡得不起眼的影子。常家夫妇从来没有把他放在眼里。可就是这个不起眼的孩子,一个循规蹈矩的少年,今晚却为了常笑大打出手,令常家父母大跌眼镜。如果说上次他担心常笑是出于友情,那么这次他的心意已经显露无疑。
“怎么会是他?”冷清萍问。
“怎么就不是他?”常笑也反问。
常万峰和冷清萍交换一个心照不宣的苦涩笑容。葱郁的青春,荏苒时光,总要有人相伴度过的,不是他,便是他。他们再也不想,也不敢拿出曾经的雷霆手段,逼得女儿再度离家出走了。
李哲以为今天晚上会上演一场惊天动地的斗争戏,从他的母亲到常氏夫妻,估计都不想他和常笑扯上关系,但是没想到却是如此云淡风轻的结局。
这让李哲沉静多年的心燃起希望的火苗。时光会赋予他能力,他渐渐会从一个青葱少年长成一名有担当的男子汉吧。伟岸的身躯,用双手打拼天下的能力,只要给他时间,只要她能够等待,他会一如既往地伴在她左右。
几天之后,他额上的伤口已经结疤,拆除绷带之后,他的心情像夏天清晨的晨曦,柔软而明亮,走路也分外轻盈,满心想着见到她的欢乐。
夏日的午后,树上的知了没完没了地聒噪,那声嘶力竭的鸣叫在他听来也仿佛是伴奏的乐曲。法国梧桐的阴影笼罩在头顶上,烈日的光芒自树叶的缝隙透下来,白花花的明亮耀眼。他伸出手,仿佛捧住一把阳光。
在梧桐树下星星点点的光影里,他看到了他想见的那个人,不止她一个,还有另外一个他——陆然。他前进的脚步就这样定住,然后本能选择了置身在树后,侧耳倾听。
陆然是来向常笑告别的,他的录取通知书已经拿到,是北京的一所高等学府。这个暑假,他会到北京的小姨家住,顺便熟悉一下他即将踏入的新环境。本来已经打定主意不再见常笑,结果得知他的朋友们喝酒之后惹了事端,无论如何也得亲自向她道歉。
“对不起。”陆然挠挠头,有点难为情地开口道歉,“那天晚上没吓着你吧?”
“没什么,其实你不用把这事放在心上。”常笑说。
“你会怪我吗?”陆然问。
“当然不会了,”常笑嘴角微翘,“也许,我还应该感谢你呢!”
“感谢我?”陆然有点不明白。
“是啊,谢谢你。”常笑歪着头笑,“我祝你有一个锦绣前程。”
“其实我,”陆然开口,带着此许紧张和期待,“如果可以……”
“对不起。”仿佛已经知道他即将倾吐的话语,常笑打断他的话说。
来见面之前早就有了心理准备,被拒绝的陆然也没有觉得多少尴尬,不过是再一次的重复而已。他说:“好像你已经找到了那个人。”声音里不无酸意。为什么,拒绝会成为他和常笑相处的主题,即使他和她曾经有过短暂的快乐时光,也很快成为脑海里面的回忆。
常笑但笑不语,眼里的情意却是清晰可见。陆然了然于心。
“那么,祝你幸福,笑笑。”陆然说,“我走的时候,你可以不用来送我,你只需要在遥远的地方看着我离开就行。”他大步朝阳光下走去。
再见,常笑。再见,我曾经痴痴守望的女孩。
再见,陆然。再见,陪过我度过一段美好时光的男孩。
再见,我在浑浑噩噩中等待那个人开口的日子。
那个人就躲在梧桐树的背后,听到常笑对陆然的拒绝和对他的情意,禁不住的心神荡漾。
陆然走的那一天,天气晴朗,万里无云。她那天没有去送他,但是她走上了天台,看着飞机在空中拖曳出一条长长的曲线。
从三十六楼望下去,人群如尘,微弱如草芥。她张开双臂,天台上的风很大,吹得她的衣服如帆。风,让她的身心轻盈。不知道这样是不是就可以自由地飞翔?
怡然自得的时候,她听到身后一阵沉稳的脚步声,不用回头她也知道是他。他总是这样尾随着她,默默注视着她。她转过身来面对着他,朝着他微笑。
他也对她微微一笑,伸出手臂拥抱住她。从十三岁那年相遇,经过多年的守望,这是他们第一次毫无芥蒂地深深地拥抱。
世界上最美好的事情,莫过于你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她也正好喜欢你。你拥抱她的时候,她也用更紧的拥抱回报你。拥抱之后,他把额头抵在她的额头,轻柔地捋走她耳边的乱发,突然之间,他的唇覆盖下来,吻落在了她的唇上,她的心跳加速,闭着眼睛迎接着双唇的碰撞,她的心突然像擂鼓一样跳得厉害,原来这种声音叫爱情。
有爱洋溢的日子,好像什么都是愉快的。
学习之余的大把时间里,他们结伴而行,欢笑阵阵。来到C城这么多年,李哲从来都蜗居在自己的世界里,筑起厚重的围墙包裹自己。他早已经习惯这里雾蒙蒙的天气和火辣美食,却从来没有深入了解过这座城市的人文风情。不知道有如此美好的风景在等待着他。清幽的石板路,踩在上面踏实地悠然步行。拿着小说孜孜不倦的少女是如此朴实,树荫下摇着蒲扇谈天说地的市井生活是如此富有生活气息。
遇到C城惯有的大小台阶,他便牵着她的手走,历史悠久的房屋蕴涵着古香古色的韵味,在绿意盎然里瞥见一角。
两个人在一起,即使只有一瓶矿泉水也会让一下午的时光变得充实起来。
为了方便,李哲买了一辆单车。单车是李哲最宝贵的财产,为怕它丢失,他们把整辆单车涂满五颜六色的颜料,贴上各种各样的卡通贴纸,停靠在路边的时候还加了两把锁。
就是这样一辆破旧的单车,常笑坐在上面笑靥如花,她把它当作宝贝一样,说它是李哲的“七彩云”。
《大话西游》里,美丽的紫霞仙子在最后随风飘远,幽然的声音响起:“我的意中人是位盖世英雄,有一天他会踩着七彩云来娶我……”常笑也经常对他说:“喂,你什么时候踩上七彩云来娶我?”
可她当时没注意的是,紫霞仙子最终也没能和她的意中人携手共伴一生。
常笑真的是一个很好的女孩,不嫌弃他此刻的一无所有,包容着他的自卑,用漫长的时间等待着一块石头的开口。她只要李哲奉上最完整的一颗心,和她一起平淡生活也好,浪迹天涯也罢。
后来,当她在机场里遍寻不到那个永远站在她身后的身影时,当她在英国的大雾迷茫里,猝不及防地摔倒在地时,当她诅咒伦敦的天气就像C城一样雾雨迷茫让她辩不清方向时,当她再也接收不到国内的任何温暖,连她仅有的生活费都被克扣,四处寻找工作碰壁时,她就会想起这段美丽的时光。
他,终究还是丢下了她一个人。
她冷笑着对时光里的自己说:“你,终究还是看错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