宴席很简单,七八样时下小菜,另外每个人面前摆一盘水煮花生下酒。荤菜只有一碗红烧肉,据说是宗夫人亲自下厨做的。
这红烧肉是宗府的保留菜肴,一般人很难品尝到总夫人的手艺,今日是宗泽为了宴请宋歌,专门亲自去集市买了肉,央求夫人下厨做的这道菜。
宋歌在宗泽的推荐之下,夹了一块肥瘦相宜的大肉,放入口中尝了一口,清香满口,肥而不腻,入口即化,的确非常好吃,入喉之后,禁不住砸吧了几下嘴巴。
宗泽看到宋歌喜欢吃,又夹了一块放入宋歌的碗中,说道:“贤侄,来,再吃一块。”出于对宋歌的喜爱,他对宋歌的称呼都变了。
宋歌也不客气,直接夹起来又把这块肉吃了,滋味无穷,还真想多吃几块!可惜碗中就这么不多几块,别人都没吃过,再吃可就有些不好意思了。
宗泽笑着说道:“喜欢吃啊,下次你再来,让你婶婶再做给你吃。可是,这大肉的价格有点高,你要是总来的话,我可招待不起哦。”
堂堂知府,连红烧肉都招待不起,可见其清贫!
宋歌说:“下次再来,我买了肉带来,只是要劳烦婶婶亲自下厨,小侄心中不安呐!”
宗泽叹气说道:“其实,霞儿已得贱内真传,所做的红烧肉比内人做的还要入味。只可惜贤侄与霞儿有缘无份,终于不能成为伉俪,不然,贤侄可以在家中天天品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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