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93 章 [攻城乱 花弄晚](五)
三国对垒,帝都血染。
当晨王匆匆退兵,朔军意欲追击拦城,擒贼擒王,瓮中捉鳖之时,却出现了另一队声势浩大的军兵。
说是军兵似乎并不恰当,因为军中所有的兵将们穿的都是普通百姓的衣裳,并非兵盔铠甲,但人数之多,声势之大却着实让朔国领兵的将军——刘学士,亦是刘将军,生生地吃了一惊。
正当刘将军大惑不解之时,那些平民兵将们的首领终于现身而出,刘将军凝眉,原来这人他认识。
那位首领身着一袭华贵紫袍,手执铁扇,约莫二十五六岁的模样,身边还跟着一位貌美如花的姑娘。
那姑娘手捏一支小巧玲珑的翠色竹哨,在唇边一横,顷刻之间便有千百只黑犬蜂拥而至,冲着朔****兵疯狂地扑了上去。
刘将军率兵连连后退,朝那紫衣男子喝道,“漠公子,你这是何意?”
漠良上前一步,轻摇铁扇,朝身边的姑娘摆摆手,“小垂,暂且停一停。”
小垂听罢便收了哨,黑犬一时之间全都温顺地伏在地面不动。
“刘伯伯,哦不,该称您为刘将军才对,您或许早已不把阿叶当成义子了罢,在下真是佩服啊,在阿叶身边伪装这么久,居然一直未被他看穿,您还真是第一人……”漠良一脸嘲讽的笑,微微一顿,继而又道,“且不说这个,只问,您可识得方才这位姑娘所施之术?”
刘将军横眉,冷声应道,“漠国驯兽术。”
“不错,正是我漠国驯兽术。”漠良将铁扇一拍,“我漠****兵在此,并不想与您大动干戈,署国内乱那也是他们自己的事,与你我两国无关,自然,渔翁之利实在是太诱人了,你想要,我也想要,但是可惜啊可惜,我漠国十几年前便亏欠阿叶在先,去年又曾再一次亏欠阿叶,先后受他两次恩惠,而我漠国向来有恩必还,所以今日,你朔军若想擒他,必须先过我这一关。”
刘将军眉头深锁,放眼望去,这漠国布衣军兵竟有数千人之多,他心下万分不解——不可能,正值战乱年代,城关把守森严,就连自己的兵队暗中到京,都要分成一批又一批,足足用了两年的时间,而漠国远在边关,他们究竟是如何深入京都的呢?
漠良见其不发话,便轻笑一声继续言道,“刘将军似是有些疑惑啊,不妨,我可以把话再说明白些,十几年前,也就是阿叶约莫五岁的时候罢,他曾救过本王一命,自那以后本王便与他义结金兰,以兄弟相称。”
漠良说着转头望向小垂笑了笑,随即又言道,“后来,本王的弟弟,因署国之人见死不救,凄惨丧命,父皇一直怀恨在心,便暗中派了许许多多的暗兵化装成百姓偷偷潜入,却因忌惮当时署国强大的兵力,迟迟未开战,其后我国大将军的膝下千金,也就是这位小垂姑娘,心怀怨恨来此复仇,杀了当初那几个该死的医师,按照署国的律法,她本该被处以极刑,但——又是阿叶,暗中救了她一命。所以,父皇和大将军一致决定,既然阿叶曾两次帮助漠国,那我们便还他人情,不再发兵开战,本王此次暗中来署京,一来是探望故友阿叶,但最终目的是撤兵。”
漠良说罢抬眼一扫,冷冷道,“刘将军,您可听明白了?”
刘将军高高坐在马背上,想此刻若真与他交战,到时候对手便不止是晨王的叛兵,又加了一个以训野兽闻名的漠国,如此一来对自己百害而无一利,还不如待这位漠二殿下将兵队撤走之后,自己再全力打击晨王的势力。
念此,刘将军便启齿笑了,“漠殿下的面子老夫怎能不给,且耽误了这么久,怕是叛军早已经跑远啦……今夜可以作罢,但老夫丑话说在前,我朔国势必将吞并大署,为敌为友,还请殿下好好思量,切不要因个人感情,而误了全局。”
漠良点头笑,“谢刘将军提醒,署国秦将军还在南三省,短日内不会返京,左将军的队伍又已经遭受重创,而我漠国军队必会在三日之内全部撤离,放心,如今这大署京都已成空壳,摇摇欲坠,所谓鹬蚌相争,渔翁得利,您真是一个好渔翁啊。”
刘将军冷哼一声,朝身后重兵下令:“撤——”继而便率军退去。
随着朔国军队的撤离,小垂歪过头来,看着漠良问道,“殿下,我们接下来怎么办?”
漠良沉下脸来,淡淡道,“咱们夹在朔国和署国之间,欠阿叶的也算还了,私人感情跟国家利益比起来根本不值一提,该帮的都帮了,咱们也撤,剩下的就全交给晨王跟阿叶罢。”
小垂点点头,而后噗嗤一声笑了,“对了,阿叶的求救信号还真是聪明啊。”
漠良手转铁扇,眼含笑意,随口回道,“呵……你跟他接触得少,其实他聪明的地方还多着呢,咱们静静地看戏就好了。”
“殿下,不如咱们猜猜罢,这场战争,谁输谁赢呢?”
“唔……还用猜么?”
“您怎么这么说?”
“若我不赌他赢,又为何要帮他呢……”
“可是,朔国军队跟晨王的兵队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啊。”
“别着急,慢慢看戏。”
两人就这么悠闲地聊着,终于领着重兵渐渐退去。
——这个年代,最逍遥的当属何人?
——看戏之人。
可是阿叶再也无法成为看戏之人。
朝夕醒来之时,四周已经归于一片寂静,再也听不到厮杀声。他揉揉自己的脑袋,回忆起自己拿起剑来的那一刻。
正如阿叶所说,朝夕本身就很矛盾,一面口口声声说着要杀他,甚至已经刺他一刀,给他一掌,把他打得半死不活了;但是另一面却在想方设法地救他。
那个时候,朝夕看见了鹏儿。
他终于松了一口气,所以他放心地拿起了剑——好啦,这下子可以名正言顺地放走你了,阿叶。
于是鹏儿果真就不出意外地敲昏了自己,救走了阿叶。
朝夕看着牢房石墙上的鲜红血迹,又想起阿叶笑着呕出一口一口鲜血时的模样,他心里忽然就一阵阵地后悔起来……自己是不是下手太重了啊。
可是,阿叶怎就这么傻,竟然一点防备也没有——还是他也把自己当成朋友了呢?
不管了,外面应该有人接应他才对……朝夕想到自己执行暗杀任务之前,曾为阿叶做的那些准备,便稍稍安慰了一些。
恩,应该是死不了的。
如此念想着,朝夕眼神一瞥,忽而看到墙角那张熟悉的诗文,他慢慢地走过去,俯下身子将其捡起,而后在手心摊平,一字一句地念着:“今日乱离俱是梦,夕阳唯见水东流……”
你恨这个年代么。
其实,我也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