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4535700000023

第23章 对话当事人(4)

孙晓林:不到半个小时左右,工商局又来了,带了摄像机,一行五六个人,到我店里面,说我这个产品不合格,要把货强行拉走。

[宿松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直属局局长]石梦泉:我们根据消费者反映的情况,怀疑他的产品不合格,当时就以他的产品涉嫌不合格将货扣留了。

宿松县工商局又以孙晓林销售不合格产品为由对他做出了罚款6513元的处罚决定。

这下孙晓林接受不了了。他认为,对于自己经营中的这次违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应该同时都来处罚自己。

孙晓林:当然,按照原则来说,我是无意中违法了,这是事实,我承认,但是工商局不能再次给我重复处罚,我接受了处罚还要给我处罚。

孙晓林先后找到两家单位,想为自己讨回一个说法,但是两家单位都认为自己是合理执法,不存在有过错。

[宿松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直属局局长]石梦泉:流通领域的检查,应该由我们工商部门行使职权,技术监督局的(职能范围)主要是在生产领域,所以我们认为在处理当事人销售不合格“84”消毒液上,在整个办案程序上面,在当事人的违法事实上,我们的处理是恰当的。

[宿松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吴旺生:在流通领域的商品质量由工商部门处理,生产领域的产品质量由技术监督部门来处理,(这起)“84”消毒液的质量问题,是由生产环节引起的,不是由销售领域引起的,我们站在技术监督部门的角度出发,认为我们的处理是正确的,当事人也表示接受我们的处理。

孙晓林:我找过他们,跟他们说过很多次,技术监督局说工商局是违法的,说你可以告它;工商局讲他们瞎搞,你要向法院起诉他们,都说自己非常有理。

两家执法部门都认为自己的执法是正确的。但孙晓林不这样认为,他虽然不能肯定究竟是谁对谁错,但他觉得针对自己的这次违规行为,两家单位都来处罚肯定不对。于是,他向两个执法部门的上一级主管单位——安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安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了行政复议的申请。

孙晓林:一事不存在二罚,这个道理在这里,我没有办法,我就向他们的市(局)申请行政复议,两家我都申请行政复议。

不久后,两家主管单位的行政复议决定书下来了。令孙晓林没有想到的是,两家主管单位都维持了宿松县工商局和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行政行为。

对此,孙晓林感到不能接受。2003年9月4日,孙晓林一纸诉状将宿松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宿松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两家单位一起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确定两个行政执法部门的重复处罚行为无效。

[观众参与]

一事二罚,孰是孰非?

观众1:我认为工商局的处罚是错误的,因为“一事不再罚”,质监局罚过了,工商局再来处罚是不应该的。

观众2:我认为应该是工商局吧,因为他存在着质量问题,应该是技术监督局来处罚是对的,观众3:我觉得孙晓林受到两次处罚是有道理的,技术监督局对产品的质量应该进行抽查,或者是处罚;工商管理局,我觉得也应该对他做一定的罚款。但是我觉得工商管理局的罚款重了一点。质量监督局和工商管理局,从它们的角度看,它们是合理的。因为它们两个都是法律有明文规定的,它们都有权。我认为这是法律上的缺陷。

[当事人访谈]

孙晓林:两家单位都认为自己非常有理!

两家执法单位:我们都是依法处罚!

主持人:您刚才的遭遇我们大家都看到了。究竟是出于一种什么样的想法您决定了,对两家,而不是对质监局一家去提起行政复议呢?

孙晓林:我先讲技术监督局,它属于越权处罚。因为技术监督局负责管生产领域,工商局负责管流通领域,因为我是(经营)一个商店,不是生产厂家,所以它对我的处罚属于越权。(技术监督局)罚完以后,工商局给我罚了6513元钱。我们当时是这个心态,假如你对我罚少一点,你就是重复处罚,我也给你。但是我找关系以后,我花了人情,花了2000多块钱,但是仍然没有给我少一分钱。我心里就感到特别不平衡。

主持人:拿到这两份决定书以后,您当时是什么心情?

孙晓林:我当时真的不相信他们上级机关会这么包庇他们。我当时认为,如果你们的下属单位犯错了,你们上面也应该知道这个东西。因为你们是执法的,肯定比我更懂。你就把这个事和掉,把不该罚的退给我,我也就算了。说实在话,我也不想把事情搞大。当时是这种心理。

主持人:我想同样作为个体经营户,可能很多人选择了行政复议,当拿到这个决定书以后,会感到有很大的阻力。可能很多人在这个时候,就选择忍让,就交钱了。您为什么还要坚持向这两个单位又去提起行政诉讼呢?

孙晓林: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我想我们中国现在逐步走向法制国家,法律我们必然要学的,用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主持人:那么打了这个官司以后,咱们回头再看看,您觉得这场官司后,您的生活、您的经营有没有什么变化?

孙晓林:对于这个案件、这场官司,当然,我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但是从中我也体会了很多。我觉得,作为个体工商户应该怎么去合法经营。应该提高法律意识。无论什么样的产品,都要搞清这个产品的质量合不合格,以及一些必须的手续问题。这些东西我们应该多多学习。而执法部门,在法律上也应该要按程序,按各方面去做好自己的工作。

作为执法单位,应在法律上、产品方面多给我们教育,给我们多一点这方面的知识,让我们避免这些方面事情的发生。

主持人:好,接下来我们要请出的是本案另外两方的当事人代表,他们分别是宿松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副局长张建华先生和宿松县工商局直属局的局长石孟泉先生。

主持人:刚才大家都听到了孙晓林对自己重复受罚遭遇的讲述。接下来我们大家都比较关心这样的一个问题,就是对他进行处罚,法律的依据是什么?

石孟泉:我们的依据是《产品质量法》第50条,这个产品我们通过抽检,送安徽省疾病防治控制中心检测,是属于不合格的产品。根据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督的职能划分以及《产品质量法》第50条规定,对当事人销售不合格的“84”消毒液进行没收;第二项是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张建华:我们依据的是《产品质量法》第36条,就是所有销售的产品必须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有保证期限规定的产品,必须有生产日期、保质期。它相对应的处罚条款是《产品质量法》第54条。

主持人:你们两位都把《产品质量法》作为处罚的依据,对于你们两位的说法,我不知道你们之间相互是怎么看的?

石孟泉:质监那边处理的是产品的标志上的不合格,而我们工商部门处理的是这个产品的内在质量上的不合格,所以使用的条款不一样。

主持人:那您觉得对孙晓林应该受到两个不同的行政处罚吗?

石孟泉:这个是不应该受到两个行政机关的处罚的,按照《行政处罚法》上面的规定,对同一违法行为不得进行两次罚款的处罚,对孙晓林这个案件的处理,从法律上讲,从职能分工上讲,应该在流通领域,是工商部门管辖的事。

张建华:作为职能这一块我也想讲几点。国务院2001年颁发的56号文件、57号文件,分别就国家质监总局以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这两家内设机构、人员编制以及主要职能作了明确的界定。这里面有这样一句话,就是讲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流通领域的质量监督管理权划给工商行政管理。后面还有一句话: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实施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过程中发现的由生产环节引起的质量问题,移交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处理。

主持人:您的意思我大致听明白了。第一,就是说《产品质量法》规定这个方面的事情,应该是质监部门主管;第二,您刚才也说了,其他的文件也做出了规定。就是说工商部门遇到这样的事情,也应该把管辖权移交给质监部门。大致是这么两层意思。那么您觉得这场官司对以后的执法有什么启示?

张建华:这个案件对我们的启示是作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办理所有的行政案件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以及国家质监总局制定的技术监督办理行政案件程序的规定执法。也就是说,从实体到程序这一块都必须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来办理。

石孟泉:从这场官司来讲,以后执法,我们工商部门必须按照各个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行政处罚法》的办案程序查办案件。

[专家点评]

肯定有一家的处罚是错误的!

主持人:胡教授,咱们现在最关心的一个问题可能有这么几个:第一,同一个行为受到两次行政处罚,这个究竟合理还是不合理?

胡锦光,我们围家在1996年3月16日由全国人大通过了《行政处罚法》。 《行政处罚法》第24条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那么就本案来说,技术监督局已经做了罚款,工商局再给予罚款这样的处罚,显然两家里面至少有一家是错误的。

主持人:您觉得之所以导致孙晓林两次受罚,最根本的原因在哪?

胡锦光:我觉得根本的原因,在我们国家的立法过程当中,关于各个行政机关之间的职权管辖规定并不明确。有的时候用词可能比较含糊,比如说由某个行政机关来进行管辖,另外一个行政机关可能来协助。那么协助的行政机关,它认为我如果没有权力进行处罚,我就无法来协助,自然就认为它自己有行政处罚权,这样就造成在管辖权方面的冲突。法律当中,在这个规定上应该进一步明确,属于谁的管辖权,就应该有明确的规定。

主持人:好,接下来我们大家一起来看看孙晓林的这个行政诉讼案件最终的判决结果。

[案件结果]

2003年12月28日,宿松县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了一审判决,法院认为:就孙晓林销售不合格“84”消毒液这一事实,宿松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已经做过罚款的行政处罚,根据《行政处罚法》“一事不再罚”的规则,宿松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不应该对同一违法事实再次做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因此判决:撤销宿松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行政处罚。

主持人:我想谁都不愿意打官司,如果孙晓林不是因为有一次违规经营,他就不会遭到行政处罚;但如果行政部门都能依法行政,同时法律也对这些部门的行政执法权限做出相应的明确规定的话,那么孙晓林也不会遭到两次重复的罚款。市场经济的繁荣,我想首先需要每一个个体经营户、每一个市场经济的主体都能够诚信地经营;同时立法者也应该强化这方面立法的规范。这样,以后类似孙晓林的这种行政的纠纷才能够得到有效的避免。

[记者手记]

一个经营户的维权之路

这个案子是法院的同志提供给我的,但是,他们申明只给当事人的联系地址,不便带我们去找当事人。因为两个被告都是县里的执法部门,一个是宿松县工商局,还有一个是宿松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县城就这么大,大家平时低头不见抬头见,他们怕两个被告责怪他们。于是,我便依着法院提供的地址自己找起了当事人。

我第一个找到的就是原告孙晓林,他的生意做得很大,在县城里一打听就找到了。找得还真巧,他正准备去上海参加一个订货会。我向他说明了来意后,他刚开始很顾虑,尤其是他的妻子,明显地对我们有一种抵触情绪,说我们是来为工商局和质监局说话的,理由很简单,官官相护嘛,我们是省电视台,当然也是和官们一伙的。我对孙晓林说我们是公正地报道,而且报道这个案子是为了教育更多的工商户和行政执法机关。于是,孙晓林慢慢打开了话匣子。他首先说的就是,记者同志,做生意苦啊!他说,平时就经常受工商局和质监局的气,但是他们一直都忍着,没办法,毕竟在人家的管辖之下嘛!包括这次不小心销售了不合格的“84”消毒液,他更是做好了受罚的准备的。而且,在被质监局和工商局重复罚了两次以后,他还是准备接受的。但是这中间有个小的插曲,因为工商局罚得太多,于是他也通过关系找了人,还请相关人员吃了饭,也花了几千块钱,希望可以少罚一点。但结果是一分钱也没少,他就再也忍不下这口气了,于是坚决地打起了这场官司,把两家执法单位都告上了法庭。“否则他们还都以为我们经营户不懂法律,不懂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孙晓林气愤地说道。为了打官司,孙晓林还做好了以后不做生意的准备,因为他觉得把两家执法单位都得罪光了。

采访两家被告之前我担忧了一阵子,因为一般的行政机关遇到这样的事都是不大配合采访的。但是出乎我的意料,两家单位都接受了我们的采访。现在想起来,原因无非就是他们都认为自己的处罚是正确的,而且确实都有据可依。他们也知道两家同时处罚肯定有一家是错误的,但是他们都认为自己没有错。所以他们也自信地来到了我们的演播室,来说明白己的理由。

这个节目应该说效果是不错的。原告孙晓林和两家执法单位在现场都充分地表达了自己的意见和教训。惟一令我感到不安的是,我担心节目录制后两家执法单位会不会报复孙晓林!

节目一录完我就告诉孙晓林有什么情况随时和我联系,万一有什么情况或许我能帮一下他!

同类推荐
  • 每天学点法律常识

    每天学点法律常识

    本书针对当前许多人对法律的需求,从当事人的角度出发,针对人们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各种纠纷和人们所关心的法律问题,列举了大量案例进行深入分析。
  • 婚姻家庭与财产分割

    婚姻家庭与财产分割

    本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宣讲丛书》的组成部分,密切结合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将《婚姻法》的最新精神与《民法通则》《合同法》《物权法》《继承法》《民事诉讼法》等部门法的基本理论和实践发展结合起来,多角度、全方位地分析和解决问题,力求在有限的篇幅中尽可能展示最丰富的司法运作规律和机理,满足人们清晰理解最新法律知识,加强自身法律素养的需要,并为今后的理论探讨和审判实践提供参考。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

    为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对领海的主权和对毗连区的管制权,维护国家安全和海洋权益,制定本法。
  • 带着法律去旅行

    带着法律去旅行

    出门在外,难免会遇到各种纠纷,本书从读者角度出发,告诉游客在不同的环节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本书通俗易懂,生动有趣,即学即用,既有风险预防知识又有纠纷处理技巧,一书在手,旅行无忧。
  • 就业有路:就业创业政策法规解读

    就业有路:就业创业政策法规解读

    就业是民生之本、安国之策,关系亿万家庭切身利益,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就业、再就业和创业工作,做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保障公民的劳动权利和义务。特别是党的十七大以来,坚持把实现比较充分就业、创业带动就业作为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基础,把千方百计扩大就业作为宏观经济调控的四大目标之一,扩大了就业领域,提高了就业质量,稳定了就业形势。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将多年来行之有效的就业、再就业政策措施,通过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
热门推荐
  • 神炎传说

    神炎传说

    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神炎大陆天佑王朝传承几千年,一直被奉为天下之主!但近年三大武林联盟逐渐鼎盛,势力及影响席卷天下,似乎大乱将起!孙胤岚,一个即将出生的婴儿,来在了一个不该来的时候.......!
  • 狼与兄弟

    狼与兄弟

    狼,看似冷酷的外表隐藏着无限柔情,为了家人和兄弟甘愿牺牲自己!犹如主角王赢的性格,冷酷的不是内心而是对世俗的漠视!他就像狼王一样无论在哪儿都能成为团队核心,带领着自己的兄弟出生入死,不离不弃!从大学时代的青涩到步入社会的坎坷,就像是一段不平凡的生存之路!他们像狼一样,团队合作无间,他们一起开拓、一起战斗、一起创造辉煌!纵然世事变迁无常,但永远不变的是那一起哭过笑过伤过的兄弟之情!
  • 狂傲自恋决

    狂傲自恋决

    狂,傲,自恋,是生存下去的根本。万古修为,只为伊人一瞥;生生一世相思,万古空留觅处。
  • 魔界公主vs冷漠校草

    魔界公主vs冷漠校草

    魔界公主为未婚夫等了整整五千年,终于等到,一见面就起了冲突。看他们怎么有情人终成眷属
  • 简爱(语文新课标课外读物)

    简爱(语文新课标课外读物)

    现代中、小学生不能只局限于校园和课本,应该广开视野,广长见识,广泛了解博大的世界和社会,不断增加丰富的现代社会知识和世界信息,才有所精神准备,才能迅速地长大,将来才能够自由地翱翔于世界蓝天。否则,我们将永远是妈妈怀抱中的乖宝宝,将永远是温室里面的豆芽菜,那么,我们将怎样走向社会、走向世界呢?
  • 异者为王余为寇

    异者为王余为寇

    小小少年,机缘巧合之下接触修炼之法,入门之后却发现,众人皆会的他却不会!拥有奇怪体质的他到底是怪胎,还是异类?修炼途中无意间得到的破损武器居然交给他一件不可能完成的任务!难道注定是必死之局吗?但是无论怎样,他即使跪着,也要走完这条修炼之路。这一切,只为保护那些与他一路走来,不离不弃的朋友们。艰难旅途中,他比人多狂,比兽多智。人又怎样?兽又怎样?他不能为人,也不愿做兽,只是凭借着自身的实力与运气,一步一步踏上了顶峰,战胜了“终极”,在世间留下异王的名号。武学、美女、炼器、炼丹、魔兽、升级……尽在此书。
  • 权倾天下:阎王欲女妃

    权倾天下:阎王欲女妃

    “女人,你摸了本王就想走了?”某男赤裸裸坐在温泉中,眯起一双黑沉凤眼看着手忙脚乱爬上岸的女人。某女身子一僵,心里不断吐槽。一个大男人如此小气,不可为!不可为!“那…那你还想怎…怎么样?”某女眼神乱扫,抖着声音道。“当然是,陪本王共泡鸳鸯浴了”说罢,手一挥某女又重新掉入池中……她,是人人厌恶的无能丑陋哑女。他,是人人害怕的冷血暴戾阎王。当他找到她后,抛却万千佳丽非她不娶。当她遇到他后,只叹人生苦短相见太迟。且看他们如何演义一场山不来就我,我就山。
  • 邪魅魔神

    邪魅魔神

    君若舟是飘羽山庄四公子,放荡不羁却心思细腻,为保亲人、朋友、爱人,誓屠尽天下一切该屠之人,得上古遗仙天罡绝命,终开启一段帝王之路,有人恨他冷血无情,有人爱他行侠仗义,有人恼他放浪形骸,可世间人更习惯称他为邪魅魔神......
  • 浮华飘渺:江山哪能比过真爱

    浮华飘渺:江山哪能比过真爱

    谨以此书祭奠我那还未得到就将逝去的爱情,祝:有情人终成眷属!
  • 王传福的创新智慧

    王传福的创新智慧

    王传福作为新近崛起的中国首富,以独特的成本控制和市场竞争方式获得了巴菲特的青睐。半自动化代替自动化,规避专利,无一不体现了他的这独特的创新方式。本书以案例加启示的体例深入挖掘王传福独特的创新方式,力图再现王传福及比亚迪的成长与辉煌,对读者具有巨大的借鉴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