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在组方使用时,常常产生一些不利于生产、应用和治疗的配伍变化。如方中所用之药彼此相恶,是属于配伍相反。下面列举一些见诸《本草》的服药忌食与禁食。
服药忌食
甘草:忌猪肉、菘菜、海藻。
黄连、胡黄连:忌猪肉、冷水。
苍耳:忌猪肉、马肉、米泔水。
桔梗、乌梅:忌猪肉。
仙茅:忌牛肉、牛乳。
半夏、菖蒲:忌羊肉、牛肉、饴糖。
商陆:忌狗肉。
吴茱萸:忌猪心、猪肉。
地黄、何首乌:忌一切血、葱、蒜、萝卜。
补骨脂:忌猪血。
薄荷:忌鳖肉。
细辛:忌狸肉、生菜。
荆芥:忌驴肉,反河豚及一切无鳞鱼、蟹。
紫苏:忌鲤鱼。
常山:忌生葱。
苍术、白术:忌青鱼。
麦冬:忌鲫鱼。
附子、乌头:忌豆豉汁。
当归:忌湿面。
丹参、茯苓:忌醋及一切酸味。
在服用中药时,如方剂中有上述中药,须忌食其相应的食物,以保证疗效,并防不测。《本草》又强调,凡服药,不可杂食肥腻油腥及陈臭诸物,不可多食生葱、生蒜、胡荽及诸果诸滑滞之物。
饮食禁忌
蜂蜜:反生葱。柿子:反螃蟹。猪肉:忌荞麦面,梅子。猪肝:忌鹌鹑,鲤鱼肠子。猪心:忌饴糖。羊肉:忌小豆。狗肉:忌菱角。牛乳:忌生鱼,酸物。兔肉:忌橘皮,芥末。鸡肉:忌李子。鲫鱼:忌芥菜。黄鱼:忌荞麦。李子:忌蜂蜜。桃子:忌鳖肉。枣子:忌葱、鱼。杨梅:忌生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