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首依然是邓丽君的老歌,甜蜜蜜。‘甜蜜蜜——你笑的甜蜜蜜——好像花儿、开在春风里——开在哎——春风里。在哪里——在哪里、见过你——你地笑容是那么熟悉——我一时想不起’歌声魅惑飘渺,我闭眼听的正出神,不觉有人从后面拍了下我的肩膀。“嘿,这位兄弟”我仰头睁眼一看,一名陌生男子站在我身后,不怀好意的奸笑。“什么事?”我冷冷的问了句。“没什么,就问问兄弟你哪条道儿上混的?”这男人长得壮实,满脸麻坑,如今扫了我的兴致,心生厌恶,没好气儿的说道“你找错人了吧,我不在道儿上混。”麻坑脸奸笑,说道“这我可就找对人了。”话音刚落,从柱子后面出来两个人,围了上来。
我心想,来者不善。正欲站起身来,却又被麻脸男人从后面一把按住,我不得发力,就在此刻,正对着我的一个红毛小子拿刀顶在了我的肚子上。“老实点,千万别叫唤!”红毛把刀压在我左腹部,慢慢用力,已经破了肉皮。我能感觉到一种掉进冰窖般的寒意。心想,要坏事儿,莫不是姓宋的今天气急败坏,现在就找黑道上的人来报复我?我现在坐在角落的阴影里,自然没有人注意到这边的情况,此刻他们若是杀了我,潜逃出去,估计根本就不会有人发现!这种活生生的威胁,我还是第一次感受到。
“哥们儿,咱不干害命的勾当,只是、兄弟几个最近手头不富裕,跟你借点钱使使,你要是同意呢,咱就相安无事,要是不同意呢、刀剑无情,就请兄弟好好提防!”麻脸男人对另外一个小弟使了个眼色,那人便在我兜里翻了起来。此时酒吧里已唱到第三首歌,依旧是邓丽君的老歌‘如果没有遇见你——我将会是在哪里——日子过的怎么样、人生是否要珍惜——不知道会不会——也有爱情甜如蜜……’我稍稍松了一口气,看样子只是一群痞子,看我是一人在此正好劫钱。今日我赴‘宾岳茶楼’之约,身上是带着千把块钱的,我本就不是什么富贵之人,这次回来住在酒店,开销本就不少,这笔钱又怎能甘心让这些痞子拿了!我也不是受气之人,只是刀子还压在左腹,不好发作。“大哥,千把块钱,还有一个手机!”麻脸男人奸笑一声,压着我肩膀说道“嘿嘿,不错不错,这哥们就是仗义疏财!合作很愉快啊!”
麻脸男人将头一晃,跟两个小弟示意他先走,让拿刀的红毛先控制住我。我明白他们这种人绝对是惯犯,我也绝不甘心把钱和手机便宜了这些杂种。便一直暗暗等待着时机。只觉肩上一松,麻脸男人先跑出两步后,掏我口袋的痞子也跟着跑离。他们已经得手,红毛估计也是迫不及待的想去分钱,自然也想跑离。
只是红毛收刀没跑出半步,我便猛的窜起身来,一把抓住红毛头发猛拽,他头上吃痛,扭过身来右手拿刀便刺,这一刀明显慢了,腕子被我左手反手抓住,接着一脚踹在了红毛的肋下软肉上,借着拉拽的力量这一脚力道很沉。红毛“哇”的一声重重摔在地上。这时酒吧里的音乐猛然停了下来。我早早就在寻得时机,撂倒红毛,不过是在两秒钟的时间。此刻麻脸和他小弟还没跑出几米远,扭身看到红毛已经被撂倒,脚步放缓,迟疑了起来。我缺并未迟疑,大步冲上前去,那小混混猛然一惊,我却已经冲至他面前,带着冲力,肘部猛击他鼻梁,‘磅’的一声闷响,那混混儿仰摔过去,鼻子呼呼冒血,扭成一团,话也说不出来了。我知道这一下子鼻梁骨恐怕是断了。
也并不是我有何武艺,只是我心中气不过,不肯把钱财都便宜了这几个杂种,所以一直便寻着机会,如何打倒前面两个是我已经心中盘算好的,打倒此二人时,心里也就没了章法,冷不丁没防住,左脸便挨了重重一拳。立时见肿。
麻脸男人的体格很壮实,挥起拳来自然就力重,我挨了一拳,险些被打懵,当下只能拿手臂来挡,一阵拳头劈头盖脸的就打了过来,双臂酸痛,但是挡住了十之七八,麻脸又起一脚踹在我小腹上,力道很沉,我背部重重的撞到了酒桌之上。刚才还茫然不知何事的女客们此番都惊叫起来。我知道麻脸力气重,不能硬拼,此刻他紧紧追来,我只能忍着疼从慌乱中爬起来,跌跌撞撞向深处跑去,酒吧昏暗、一慌神,被一个圆桌绊倒了。
就在此时麻脸追上来对着我就是一阵狠踢。身上钻心的疼,可我也怒火中烧,猛的抱住他一条腿,他正欲用另一条腿踏我,我一发力,他重心不稳,狠狠的摔在地上。我扑到他上面掐住了脖子。他此时无招可使,只得也用两只铁臂狠狠卡在我脖子上,但麻脸力气却比我大,扭了几下我却被他翻身压制住,手上力道更狠,我也放弃掐他,只是双手使劲掰他手指,麻脸下了死手,我被扼住的气管,耳朵嗡鸣不止、两眼发黑,眼看就要憋死了。
尽管酒吧里尖叫声四起,但我还是听到一声碎骨的闷响,离我很近,莫不是自己喉骨碎裂之音,但很快就发觉不对,脖颈上的力猛然一轻,确是麻脸重重摔在了一旁。嗓子剧烈的疼痛伴着咳嗽,我憋住的血瞬间就从头颅上流通开来,眼前明亮起来,只见裙摆旁的手里提着一只带血的酒瓶,我仰面一看,正是那个歌女。
荣诺!!我几乎要发狂起来,嗓子一热,“咳、咳——”吐出一口血来。没错,不会有错,虽然经年不见,虽然如今站在我面前的她画上了浓妆,虽然她的嗓音由单纯变得魅惑,但是我认得就是她,就是那一对儿我日思夜想的眉目,就是那双我不敢去牵的手。而她现在只离我这么近这么近!我真是快要疯癫起来,心‘扑通、扑通’仿佛让全酒吧的人都听得一清二楚。我使尽了全身的力气从地上爬起来,想让自己现在看起来并不是那么狼狈。可脸上挨了数记拳头,已经肿起来了,数年后,我竟然这么狼狈的再出现在她面前。
“荣诺,你回来啦!这些年你去了哪里?”我轻轻握住荣诺的手臂,嗓音沙哑地像萧瑟的秋风。她手中的酒瓶应声落地。“苏昆,你走吧。不然你麻烦大了。”这是多年后她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是他们、抢我的钱,我为什么走。”“你把他们打成这样,你又有什么证据证明是他们先抢你?谁看到了?这些人是你打的,警察来了只会抓你。”我一时语塞。“苏昆,你走吧,就算警察来了,只要抓不到打人的,便不会去管这事。”我一时间没有了主意,蹲下查看麻脸还有气息,只是晕倒了。便从他身上掏出我的钱和手机。“那、那你怎么办?”我问荣诺。“自然有人会处理这事的,你走吧。”此时的酒吧里只剩伴奏带的声音,隐隐的能听见警笛声呼啸。“你快走吧,不然来不及了。”我“唉!”了一声,捏住荣诺的手臂,“我、我明天再来找你!!”说罢,跑出了酒吧,进了胡同里。
绕过出几个胡同,没人追上来,心情突然轻松不少,今日发生之事太多,多得让人措手不及,这一天像是一盘被慢放了的时光录像带,让我分不清究竟何为真、何为假,让我不知道到底该是喜、该是悲?是每个人的生活都如此?还是仅仅只有我一个。多年后见到荣诺,我竟然是如此狼狈尴尬,时间仓促,仓促的我还没来得及问她的境况,她怎么会在酒吧?对她来说,在酒吧驻唱是一种沦落。我一路种种猜测,感觉荣诺的现状可能也并不如意,但是她回来了,这是让我由衷高兴的,看到她时我几乎都快高兴地疯掉了,我发誓一定要把以前没敢说出的情感一股脑的奉献给她。虽然我只还是个穷小子,可是她回来了,我便愿意为她遮风挡雨,我便愿意为她风雨兼程。若她喜欢蓝色,我便将天扯下一片给她。
若她喜欢金黄,我便种上一片无边无际的葵花。
若她喜欢春天,我便化作田里钻出的嫩芽。
若她喜欢秋天,我便变幻成一片枯叶,落在她脚下。这是我几年前写的一首小诗,刊载在我的第一本诗集里,原本是写给荣诺的情书,可我太胆小,太害怕感情被拒绝。连送出去的勇气都没有,此刻这些美丽的句子却又涌到了我的嘴边。
虽然我还只是个穷小子,
可是她回来了,没错,是她。
现在已经是午夜左右,很艰难的打到了出租车回宾馆,回到房间之后心情依旧很复杂,睁着眼睛一直都是荣诺的身影晃来晃去,可当闭上眼睛的时候,脑海里浮现的全都是一个有一个密密麻麻的小窗口,每个窗口都泛着黄光,所有窗口里都有一具不一样的男尸,面貌狰狞的趴在窗口上看我,嘴巴一动一动的,好像在轻声唤我,苏建国的阴魂不散。
在床上翻来覆去的折腾,死的是苏建国。我想我必须去案发现场一趟,但我们苏家现在已经是和姓宋的闹掰了,他主要负责这个案子,看来通过警察这条路是指望不上了,只能是自己偷偷摸摸的去,现在凶宅现场一定还在封锁中,虽然不会有尸首和警察在那里守着,但也不要这么明目张胆才好,姓宋的阴险狠毒,自然是千万不要落下什么把柄才好。否者他一定会借机小题大作,找我们的晦气,俗话说的好‘民不与官斗’,越小的城市这穿官衣的就越肆无忌惮。